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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15-16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5-04-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4月10日(周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4月9日-2015年4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 4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9日下午15:00至2015年4月10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本公司大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柯东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1人,代表股份292,808,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比例为55.1428%。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人,代表股份292,716,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55.1255%;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92,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0.0174%。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表决情况: (1)《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同意股份292,805,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反对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股份2,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 (2)《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同意股份292,805,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反对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股份2,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 (3)《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本议案同意股份292,805,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反对股份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份2,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 (4)《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按母公司口径)2014年度累计实现净利润人民币304,019,697.86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30,401,969.7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结余993,260,946.21元,减2013年已分配利润37,170,000.00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29,708,674.28元。 根据本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实际的经营及现金流情况,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31,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元(含税)、拟分配利润为26,550,000.00元,分配预案实施后的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公司2014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本议案同意股份292,805,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反对股份2,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89,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730 %;反对股份2,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270%;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其所持有的292,716,000股不计入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总数。 本议案同意股份89,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730%,反对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股份2,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27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89,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730%;反对股份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份2,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270%。 (6)《关于续聘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同意股份292,805,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反对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份2,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89,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730 %;反对股份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份2,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270%。 (7)《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同意股份292,805,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反对股份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份2,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89,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730%;反对股份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份2,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27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8)《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同意股份292,805,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反对股份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份2,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89,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730%;反对股份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份2,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27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9)《关于制订<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同意股份292,805,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反对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股份2,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89,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730%;反对股份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份2,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270%。 (10)《公司2015年度全面预算方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同意股份292,805,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反对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股份2,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 (11)《关于外代国运为厦门外代申请1.3亿元人民币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同意股份292,805,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反对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股份2,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89,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730%;反对股份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份2,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27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苌宏亮先生、刘学亮先生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以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的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201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2.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1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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