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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 2015-04-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包括路桥收费、酒店经营和房地产开发。 201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568万元,同比下降7.11 %;实现营业利润3,025万元,同比下降0.19%;实现利润总额2,637万元,同比下降8.7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87万元,同比增长67.43%;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96万元,同比增长36.92%。 本期营业收入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是: (1)上年确认了长沙县黄花镇高岸村33.63亩土地使用权转让收入1,849.65万元,本期无土地使用权转让收入。 (2)本期路桥通行费收入较上年同比增长2.92%。 (3)本期酒店经营收入较上年同比下降6.29%。 本期利润总额同比略微下降,但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两项净利润指标同比增长的主要原因是: (1)上年确认了长沙县黄花镇高岸村33.63亩土地使用权转让事项,相应确认收入1,849.65万元,利润403万元,本期无土地使用权转让事项形成的收入和利润。 (2)本期公司本部和全资子公司利润较上年同比增加。 (3)本期加强了成本费用管理,期间费用较上年同比下降7.70%。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①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本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4年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在本财务报表中采用财政部于2014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经公司2015年度第3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②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1日 股票代码:000548 股票简称:湖南投资 编号: 2015-006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第3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度第3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3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4月9日在君逸康年大酒店13楼会议室如期召开,出席会议董事应到8人,实到8人,监事会全体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玉玺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告编号:2015-008、2015-009]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2014年度总经理业务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公司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独立董事需向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述职。 五、《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本公司201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867,204.02元。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836,702.14元。截至报告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10,022,834.17元。 公司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4年末的总股本499,215,811 股为基数,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50元(含税),总计派发红利24,960,790.55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385,062,043.62元留待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独立董事意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聘期为一年,审计费用为65万元。 表决结果: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独立董事意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及财务信息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及相关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及财务信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0]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相关独立董事意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九、《关于投资开发浏阳创新创业园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5年5月5日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012]。 表决结果: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0548 证券简称:湖南投资 公告编号:2015-007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第1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度第1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3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4月9日在君逸康年大酒店13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唐晓丹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告编号:2015-008、2015-009]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发表如下意见: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4年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无解释性说明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是真实、客观、公正的;公司2014年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2014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进行规范运作,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公司董事及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3)公司关联交易公平,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无内幕交易行为。 二、《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本公司201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867,204.02元。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836,702.14元。截至报告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10,022,834.17元。 公司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4年末的总股本499,215,811 股为基数,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50元(含税),总计派发红利24,960,790.55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385,062,043.62元留待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监事会意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相关监事会意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五、《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及财务信息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及财务信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0] 。 相关监事会意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5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0548 证券简称:湖南投资 公告编号:2015-010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及财务信息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年4月9日,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度第3次董事会会议和2015年度第1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及财务信息调整的议案》,现将有关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及财务信息调整情况概述 1.变更日期 2014年7月1日 2.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4年陆续修订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根据财政部要求,新会计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根据新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了重述,对长期股权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综合收益等进行了调整,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规定进行了追溯调整。 5.《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及财务信息调整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财务信息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规定,公司对其他综合收益的定义和列报做出了调整,将原所有者权益中归属于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予以调整,并区分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本公司原资本公积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合并报表年初账面价值741,274.62元划分至其他综合收益,母公司报表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具体调整如下: ■ ■ 除上述事项外,其他由于新会计准则的实施而致使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财务信息调整的合理性说明? (一)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及财务信息调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财务信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财务信息调整。? (二)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2015年度第3次董事会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及财务信息调整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要求及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相关会计科目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对相关科目进行追溯调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召开的2015年度第3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及财务信息调整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2015年度第1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及财务信息调整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根据财政部颁布、修订的会计准则,对所执行的会计政策实施变更并调整相应财务信息,是按照政策规定执行的合理变更与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0548 证券简称:湖南投资 公告编号:2015-011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公司拟与湖南浏阳制造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共同出资设立湖南永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盛创业,暂用名,最终以登记注册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合作投资开发湖南浏阳制造产业基地创新创业园项目。永盛创业注册资金为2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1400万元,占股比例为70%;管委会出资600万元,占股比例为30%。创新创业园项目总投资预计为50000万元。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5年4月9日召开的公司2015年度第3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开发浏阳创新创业园项目的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 公司与管委会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合作方介绍 湖南浏阳制造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 类型:事业法人单位;开办资金:1000万元;经费来源:财政补助;举办单位:浏阳市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周耀辉;住所:浏阳市永安镇政府内;宗旨和业务范围:研究制定基地的具体管理规定和措施,对基地内的企业进行服务指导、监督和相关管理,处理基地涉外事务,管理、指导和协调招商引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设立永盛创业 1.名称:湖南永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公司组织形式:有限公司; 3.出资方式:现金; 由公司与管委会共同出资2000万元注册设立永盛创业,投资开发湖南浏阳制造产业基地创新创业园项目,出资额及持股比例见下表: ■ 永盛创业后续项目投资开发资金按双方股权比例各自分担,双方按照各自投入的比例享有该项目经营收益和承担投资风险。 (二)投资开发创新创业园项目 1.基本情况 湖南浏阳制造产业基地位于浏阳市永安镇,创建于2003年,座落于长沙东线一级发展轴上。基地总规划面积36.6平方公里,目前建成区面积约10平方公里,常住人口近10万人。基地先后获批国家级再制造产业示范基地、湖南省级园区、湖南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 永盛创业拟在湖南浏阳制造产业基地开发创新创业园项目,该项目位于湖南浏阳制造产业基地北园,经三路以东、纬三路以北。项目占地149.2亩,平面大体呈不规则长方形,东西长约420米,南北宽约240米。项目场地原为耕地,地势起伏不大,目前已完成征地,获得省政府用地审批单,完成大部分房屋拆迁。 2.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计划建设集标准厂房(12万平方米)、综合办公楼(2万平方米)、配套商业、生活设施(7万平方米)于一体的大型工商结合的城市综合体。项目建设期两年,跨两个年度,总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暂按1.8-2.5容积率估算)。 3.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本项目总投资为50000万元。 资金筹措:公司自有资金及其他融资方式。 4.盈利预测 (1)销售形式 预计实现收益:100321.6万元 预计5年建设销售完毕,年回报率约为20.13%。 (2)租赁形式 预计年收益:3932.9万元 投资回收期限在12.38年左右,年回报率约为7.86%。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该投资项目尚待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双方签署的合作协议,待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生效。 (一)公司及管委会双方共同投资成立永盛创业,由该公司负责项目的建设、销售、运营管理。 (二)永盛创业注册资金为2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1400万元,占股比例为70%;管委会出资600万元,占股比例为30%。 后续资金按股权比例由双方各自分担,并按照各自投入的比例享有该项目经营收益和承担投资风险。 (三)公司组织机构设置 1.永盛创业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 2.股东会由公司、管委会双方组成。 3.永盛创业董事会由5人组成,其中公司委派3人、管委会委派2人;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由公司推荐,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4.永盛创业设监事2人,公司、管委会双方各委派1人。 5.永盛创业设经理1人,副经理1人,财务总监1人。经理由管委会方推荐,副经理1人、财务总监1人由公司推荐。以上人员由董事会聘任。 (四)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 1.合作一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违反本协议的相关约定而导致永盛创业或合作方受到损失时,守约方有权宣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全部损失。 2. 合作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时,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由长沙市仲裁委员会依法仲裁,或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定。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投资浏阳创新创业产业园项目能拓展公司项目开发领域,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获得稳定的长期收益,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该项投资将对公司进一步做大、做强,保持持续稳定的发展,产生积极的作用。 2.存在的风险: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目前制造产业仍较为低迷;省政府发布“135工程”文件后,周边园区新建标准厂房数量面积可能增加,对标准厂房使用率造成冲击和竞争。 六、备查文件 1.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3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11日
股票代码:000548 股票简称:湖南投资 编号: 2015-012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 召集人: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公司2015年度第3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5月5日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5月4日—5月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4日下午3:00至2015年5月5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4月2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六)现场会议地点:长沙市君逸康年大酒店十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及报告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由公司2015年度第3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二)本次会议的审议的提案如下: 1.审议《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审议《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6.审议《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审议《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及财务信息调整的议案》; 8.审议《关于投资开发浏阳创新创业园项目的议案》。 (三)报告事项 听取独立董事鲁亮升、郭平、潘传平2014年度述职报告。 披露情况:上述提案详见 2015年4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2015年5月4日下午5: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 登记时间:2015年5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3. 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508号之三君逸康年大酒店12楼 4. 受托人在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4)委托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委托人或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548;投票简称:湘投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 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1, 2.00 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 ■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 ④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⑤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 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 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 前发出后,当日下午 1: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 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4日下午3:00 至2015年5月5日下午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其他事项 1. 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联 系 人:何小兰 李 菁 联系电话:0731-82327666 传真:0731-82327566 2. 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3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11日 附件一: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我单位(个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该受托股东享有发言权、表决权,对于列入股东大会的议案,均需按照以下明确指示进行表决。 ■ 注:1、在表决意见相应栏填写,“赞成”划“√”,“反对”划“×”,“弃权”划“O”; 2、未填、错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 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2015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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