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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93 证券简称:东凌粮油 公告编号:2015-034 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5-04-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2015年4月10日下午14:00 2、召开地点:广州市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2号利通广场29楼公司大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赖宁昌先生由于在外地出差的原因,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公司总经理侯勋田先生代为主持会议。 6、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74,326,6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7617%。其中: A、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173,348,9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5219%; B、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5人,代表股份977,7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98%。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股东大会。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了记名投票表决,本次会议共七项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1:关于《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174,326,6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00%;反对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344,9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议案2:关于《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174,326,6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00%;反对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344,9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议案3:关于《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174,326,6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00%;反对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344,9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议案4: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174,326,6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00%;反对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344,9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议案5:关于《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174,326,6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00%;反对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344,9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议案6: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174,326,6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00%;反对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344,9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议案7:关于增补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同意174,326,6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00%;反对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344,9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2014年度的工作进行了述职。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正大联合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杨梅华、陈叔华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3、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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