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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4-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15-012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现场和通讯表决结合)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5年4月10日上午10:00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深圳市光明新区同观路3号证通电子产业园9楼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由曾胜强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6人,其中参加现场会议表决的董事4人,独立董事马映冰及董事张跃华因在外出差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薛宁、程燕娟、黄洪,高管张伟松、周青伟、李国政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议案》 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显著增加,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不超过8,6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由于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超过了募集资金净额的10%以上,按照有关规定,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项详见公司2015年4月1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出具的独立意见和核查意见,刊登于2015年4月11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于2014年12月已完成的《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所涉首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公司向189名激励对象定向发行675.30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含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50万股),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2015年1月6日为首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本次定向发行导致公司总股本由261,194,745股增加至267,947,745股。相应公司注册资本由261,194,745元增加至267,947,745元。 需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改,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第6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1,194,745元。”变更为“第6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7,947,745元。” “第21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61,194,745股,公司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61,194,745股。”变更为“第21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67,947,745股,公司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67,947,745股。”。 由于公司于2014年8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及2014年11月11日召开的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授予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锁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锁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事务。所以本次《修订<公司章程>》议案只需经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2015年4月11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定于2015年4月29日在深圳市光明新区同观路3号证通电子产业园9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2015年4月11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15-014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公司于2015年4月1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6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195号)核准,公司于2013年10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51,362,745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0.2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523,899,999.00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承销费用、保荐费用、律师费用、验资费用等)29,046,120.5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494,853,878.41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2013年10月23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3第31051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2013年11月4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规划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于2014年9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14年10月15日召开的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对年产50万台符合中国人民银行PBOC2.0新标准的金融IC卡POS终端产能建设项目和年产6万台惠农通农村电子商务专用终端产能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实施进度进行变更,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9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截止2015年4月9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已投入使用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公司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13年11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13年12月13日召开的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后并已归还前次补充流动资金次日起不超过6个月。 截止2014年6月9日,公司已将上述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14年5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2014年6月12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1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后并已归还前次补充流动资金次日起不超过3个月。 截止2014年9月10日,公司已将上述1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14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4年11月11日召开的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14,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后并已归还前次补充流动资金次日起不超过6个月,自2014年11月11日起至2015年5月11日止。 截至目前,该次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期和归还。公司将在2015年4月29日前归还1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并对外公告。 四、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和《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议案》中募投项目的建设期及实施的具体安排,预计到2015年12月末,公司将有8,600万元的募集资金处于闲置状态。 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显著增加。本着股东权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投资所需资金的前提下,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需求,公司拟使用不超过8,6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本次单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 本次以部份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减少银行借款,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根据现行同期银行利率(半年期贷款利率5.35%)计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230万元左右。 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将按时归还。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以自有资金或银行借款提前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公司过去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未来12个月内不进行此类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由于公司本次拟短期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超过了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按照有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公司此次使用不超过8,6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同时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履行了规定的程序。 3、我们同意公司在按期归还前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前提下,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使用8,6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可行的,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降低公司经营成本;同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同意公司在按期归还前次补充流动资金后,将此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该事项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1、证通电子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可以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且并未违反其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证通电子最近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2、证通电子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所涉及的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募集资金净额的50%,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并承诺募集资金在需要投入募资项目时,及时足额归还,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3、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已经证通电子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上述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偿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实施。 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15-015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15年4月29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2 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4月29日(星期三)下午14:00-16:0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4月28日-2015年4月2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28日15:00 至2015年4月2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股权登记日:2015年4月24日(星期五)。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光明新区同观路3号证通电子产业园9楼会议室。 6、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会议出席对象 (1) 2015年4月24日(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2015年4月10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1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披露文件。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公司将在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各参会股东投票表决后,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5年4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00。 2、登记地点:深圳光明新区同观路3号证通电子产业园9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 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 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业务操作。 (2) 投票证券代码“362197”;投票简称“证通投票”。 (3) 在投票当日,“证通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4) 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A、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B、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1,以2.00 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具体情况如下表: ■ C、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委托股数与表决意见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 D、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E、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F、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G、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H、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持有上市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应当使用持有该上市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且投票后视为该股东拥有的所有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股份均已投出与上述投票相同意见的表决票。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分别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和投票程序 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身份认证后即可进行网络投票。 (1) 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28日15:00 至2015年4月2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东办理身份认证的手续 A、申请服务密码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身份证号”、“证券账户”等资料,设置6-8 位的服务密码;如成功申请,系统会返回一个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服务密码可在申报五分钟后激活。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申请。 ■ B、申请数字证书 可向深交所认证中心(网址:http://ca.szse.cn)申请,深交所认证中心可办理数字证书的新办、补办、更新、冻结、解冻、解锁、注销等相关业务。具体操作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证书服务”栏目。 (2) 采用互联网投票的程序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A、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网上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B、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股东可选择CA证书登陆; C、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D、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 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联系人:许忠慈,曹钧 联系电话:0755-26490118 联系传真:0755-26490099 通讯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同观路3号证通电子产业园9楼 邮编:518132 2、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5年4月29日在深圳市光明新区同观路3号证通电子产业园9楼公司会议室召开的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 注:1、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委托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回避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 2、赞成、反对、回避或者弃权仅能选一项;多选者,视为无效委托; 3、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视为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依其意思代为选择,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法人公章。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15-013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5年4月10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深圳市光明新区同观路3号证通电子产业园9楼会议室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5年3月30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薛宁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达到法定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可行的,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降低公司经营成本;同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同意公司在按期归还前次补充流动资金后,将此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项详见公司2015年4月1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公告》。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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