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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333 证券简称:广深铁路 公告编号:2015- 005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通知 2015-04-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5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5月28日 9 点 3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和平路1052号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5月28日 至2015年5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2、4-8及11的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15年4月10日发出的《201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资料》;议案9、10的详情请参阅本公司2015年4月10日发出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之“附件1”和《201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资料》;议案3的详情,请参阅本公司2015年3月26日发出的《2014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01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通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ee.com.cn)披露;《201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资料》和《2014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ee.com.cn)披露。一份按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编制的H股通函,将寄发予本公司H股股东,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 2、 特别决议议案: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A股: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在履行必要的登记和确认手续后,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拟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于2015年5月8日(星期五)或之前,将出席股东大会的确认回执连同所需登记文件送达本公司注册地址。回执可采用来人、来函或传真送递。 (二)有权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应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应携带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委托代理人: 1、凡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的股东均可委任一位或多位人士(不论该人士是否为股东)作为其股东代理人,代其出席及表决。 2、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会议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 3、委任超过一名股东代理人的股东,其股东代理人只能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四)股东使用之出席确认回执及投票代理委托书详见附件二、附件三。 H股股东的股东大会通知及使用之出席确认回执、投票代理委托书本公司将另行公告、寄发。 六、其他事项 (一)大会会期预期不超过一天,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往返交通费用、食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和平路1052号 联系人:郭向东 电话:86-755-25588150 传真:86-755-25591480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时的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0日 附件1:更换董事提议 附件2:出席回执 附件3:授权委托书 附件1:更换董事提议 本公司接获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广铁集团”)的通知,因黄欣先生工作变动,拟终止其在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的董事职务,提议选举陈建平先生担任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广铁集团是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37.12%。 (一)候选人简历 陈建平,男,1966年11月出生,自2011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职工监事。陈先生毕业于经济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政工师。陈先生自1989年起加入铁路工作。曾在广铁集团及本公司工作,并先后担任过广铁集团工会办公室秘书、本公司后勤供应部部长、本公司客运事业部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本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广铁集团公司机械化线路中心工会主席、广铁集团公司广州工务机械段工会主席、本公司广州客运段段长、广铁集团多元经营发展中心总经理兼多种经营开发处处长及深圳北站站长等多个职务,自2014年10月至今任广铁集团客运处处长。 (二)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持有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37.12%股份的股东——广铁集团公司的提名,陈建平先生作为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就该位候选董事的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经审核上述候选董事的个人简历,我们认为该位候选董事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及决策和协调能力,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非独立董事的情况,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我们同意向股东大会推荐该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陈 松 贾建民 王云亭 2015年4月 10日 附件2:出席回执 出席201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回执 ■ 附件3: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5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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