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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4-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宇顺电子 公告编号: 2015-018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5年4月9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魏连速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解除与湖北省赤壁市人民政府签订的<电子玻璃产业化基地项目投资协议书>的议案》。 《关于解除与湖北省赤壁市人民政府签订的<电子玻璃产业化基地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全文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15年4月28日(周二)下午15:30以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宇顺电子 公号编号:2015-019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解除与湖北省赤壁市人民政府签订的 《电子玻璃产业化基地项目 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5年4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解除与湖北省赤壁市人民政府签订的<电子玻璃产业化基地项目投资协议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解除与湖北省赤壁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赤壁政府”)签订的《电子玻璃产业化基地项目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投资协议书》”)。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背景概述 经公司于2011年11月24日召开的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与赤壁政府签订了《电子玻璃产业化基地项目投资协议书》,公司拟出资8.3亿元在赤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赤壁开发区”)投资建设电子玻璃产业化基地项目(以下简称“赤壁基地”),并约定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赤壁市宇顺显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赤壁宇顺”),项目拟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入,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根据《投资协议书》,赤壁政府承诺为公司投资提供 “七通一平”项目用地331.79亩,代建10万平米工业厂房,协助公司向银行融资并对企业设备购置给予贷款贴息,提供各项投资优惠政策及项目所需资源支持(具体内容详见2011-046号公告)。根据《投资协议书》,2012年3月19日,赤壁宇顺与赤壁开发区签订了《赤壁宇顺电子玻璃产业化基地项目厂房建设合作协议书》。 经公司于2012年12月6日召开的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确定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分别为“中小尺寸电容式触摸屏生产线项目”和“超薄超强盖板玻璃生产线项目”,项目实施地为湖北省赤壁市经济开发区中伙光谷产业园内,实施主体为赤壁宇顺。根据赤壁基地的建设现状及公司所处行业的市场情况,2014年11月17日,经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变更 “赤壁中小尺寸电容式触摸屏生产线项目”至长沙实施,同时终止实施“赤壁超薄超强盖板玻璃生产线项目”,并将上述两个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2014-071号公告)。 二、解除《投资协议书》的原因 由于赤壁政府未按《投资协议书》约定提供完整的项目用地,未提供污水处理、供电等相关配套设施,代建工程未按时完工、交付,赤壁基地的建设情况无法满足公司募投项目按期投产需求,项目预期效益无法实现,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快速变化的市场现状,为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公司变更及终止了相关募投项目。 鉴于上述原因,《投资协议书》的目的已无法实现,经公司董事会研究论证,决定解除与赤壁政府签订的《投资协议书》。 三、解除《投资协议书》对公司的影响及可能存在的风险 解除《投资协议书》系公司基于赤壁基地建设现状,依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而提出;本事项经股东大会批准之后,公司将与赤壁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协商,若未能协商一致,可能产生相关诉讼风险,由于诉讼结果具有不确定性,所以对公司的影响暂时无法判断,公司将依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宇顺电子 公告编号:2015-020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于2015年4月28日下午15:30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4月28日(周二)下午15: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4月27日(周一)-2015年4月28日 (周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27日下午15:00 至2015年4月28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麻雀岭工业区M-6栋二层一区公司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权登记日:2015年4月22日(周三) (六)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4月22日(周三)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决议,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关于解除与湖北省赤壁市人民政府签订的<电子玻璃产业化基地项目投资协议书>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5年4月24日及2015年4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麻雀岭工业区M-6栋二层一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李翠翠、余姝慧 联系电话:0755-86028112 联系传真:0755-86028498 联系邮箱:licuicui@szsuccess.com.cn;yushuhui@szsuccess.com.cn 邮编:518057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如下: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289;投票简称:宇顺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序号,以1.00元代表第一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以2.00元代表第二个需要表决的事项,以此类推。 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 (4)投票例举 ①如某股东对议案1投赞成票,其申报如下: ■ ②如某股东对议案1投反对票,其申报如下: ■ ③如某股东对议案1投弃权票,其申报如下: ■ (5)投票注意事项: ①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③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宇顺电子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 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27日15:00至2015年4月28日15:00的任意时间。 五、其他 (一)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李翠翠、余姝慧 联系部门: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86028112 传真号码:0755-86028498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麻雀岭工业区M-6栋二层一区董事会办公室 邮 编: 518057 (二)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十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说明: 1、 请在提案的“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 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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