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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消灭的“服饰的权势” 2015-04-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黄波
【金瓶商话】 “服妖”的出现,与其说是对传统的反叛,毋宁说它凸显了城市繁荣之后的商业社会的一种特质
《金瓶梅》第40回,西门庆因与乔大户结为亲家,为了给妻妾们参加宴会准备新衣,遂请了裁缝大事铺张,其文曰: “每人做件妆花通袖袍儿,一套遍地锦衣服,一套妆花衣服。……裁缝取出剪尺来,先裁月娘的。一件大红遍地锦五彩妆花通袖袄,兽朝麒麟补子段袍儿,一件玄色五彩金遍边葫芦样鸾凤穿花罗袍,一套大红段子遍地金通麒麟补子袄儿,翠蓝宽拖地金裙,一套沉香色妆花补子遍地锦罗袄儿,大红金枝绿叶百花拖泥裙。其余李娇儿、孟玉楼、潘金莲、李瓶儿四个都裁了一件大红五彩通袖妆花锦鸡段子袍儿,两套妆花罗段衣服。” 作者的用意,当然意在写出西门家的豪奢。但熟悉明朝典章制度的人却可能会大吃一惊,何故?很简单,西门庆众妻妾所用的面料及颜色都严重“违制”了。违的什么“制”?祖宗之法也,即明太祖朱元璋于开国之初设立的一套关于服饰的制度。 朱元璋建立明朝后,推翻蒙元旧制是其要务,其中就包含了衣冠制度。洪武初,朱元璋主要从面料、样式、尺寸、颜色四个方面,确立了明代服饰制度。这套服饰制度的中心内容是贵贱有别,服饰有等,不同阶级不同等次的人,都只能享用本等级的服饰,不能混同,更不能僭越。如明法典规定,只有王公贵族、官员,才能使用锦绣、绫史等服饰面料,庶民则只能用绸、素纱,至于商人,因为位居四民之末,是朱元璋要大力抑制的对象,更是连绸、纱都不准使用,只能用绢和布了。 服饰等级制度可不是说说好玩的。整个洪武年间,朱元璋屡次申述服饰禁例,一旦有人违犯,就会受到严厉制裁。当时有百姓不许穿靴的禁令,有三十八位南京市民就因为违犯了这条禁令都被充军了。 这样严格的服饰等级制度,契合朱元璋的小农经济观念,也部分寄托着“崇俭去奢”、端正风俗的理想。但服饰的单调呆板,毕竟遮蔽了服饰原本具有的审美功能,尤其是社会总在不断发展,人们在穿着打扮上的个性化、美学化追求很难被一纸禁令所吓倒。明中叶以后,商品经济发展很快,城市更加繁荣,王阳明的心学等所谓“异端邪说”也渐入人心,这些都为人们的物质生活改善,特别是在服饰上冲破传统等级锁链打下了基础。《金瓶梅》中,无论是西门庆,还是他的妻妾,在服装上争奇斗艳,实为这一社会背景下的真实写照。翻阅明朝史料,也能够看到,因为明中叶之后关于服饰等级的禁令渐弛,不断有文人感叹:“市井之妇,居常无不服罗绮,娼优贱婢以为常服,莫之怪也。” 人们要借服饰或展示个性或夸耀财富,一时间,在江南的一些城市里,各种服饰纷纷求奇求怪。发展到极端,就是所谓“服妖”的出现。曾有一位闲居的官员进了一趟城,发现满街的生员秀才装束全是红丝束发,嘴唇涂着红色的脂膏,脸上抹着白粉,还点缀着胭脂,身穿红紫颜色的衣服,外披内衣,一身盛妆,宛如丽人,这位满脑子正统思想的官员不禁感慨万千,改宋诗一首曰:“昨日到城郭,归来泪满襟。遍身女衣者,尽是读书人。” 其实这位官员的慨叹是多余的。按照中国传统观念,衣冠关系人伦风俗,所以要设置种种条条框框加以限制,但物极必反,限制得越厉害,反弹得越激烈,“服妖”何尝不是如此?如果将服饰的功能看得简单一些,对下民的穿着打扮轻易不去干预,又哪里会有“服妖”的市场? “服妖”的出现,与其说是对传统的反叛,毋宁说它凸显了城市繁荣之后的商业社会的一种特质。更重要的是,在人们为服饰各逞机巧的时候,意味着原来戒备森严的等级制度也随之土崩瓦解。德国艺术史家格罗塞说过一句名言:“那些反专制主义的思想时代,将会消灭了装饰的权势。”读《金瓶梅》,当能对格氏之言有深刻的理解。 (作者系湖北杂文家)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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