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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14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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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

2015-04-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董事会本着诚信勤勉的态度和对全体股东认真负责的精神,以国际化的视野布局全球营销体系,以职业化的要求加强内控体系建设,积极拓展产业链向上下游延伸,扩大全产品链竞争优势,继续专注于深加工锂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利用现有的卤水提锂技术优势和深加工锂化物领域的领先优势,抓住市场机遇,提高创新能力,夯实管理基础,稳步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切实做好生产经营管理,顺利完成了年初制定的经营业绩考核目标,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利润均实现了稳定增长,实现营业收入86948.0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6.7%;利润总额10126.7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7.6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572.7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5.65%;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9.5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83%;净资产13.8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54%。

  2014年,公司全面加强生产经营管理,优化生产工艺,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稳定产品质量,成本优势进一步凸显,产业链延伸和产品链结构优化升级战略布局全面展开。公司重点项目建设稳步推进,万吨锂盐项目成功投产并保持稳定运行,超薄锂带和三元前驱体项目部分生产线建成投产;电池级金属锂、电池级氢氧化锂、电池级碳酸锂等产品产量稳步提升;国际市场份额不断提高;公司持续提升全员职业化素养,不断完善制度架构和内部控制体系,依托“赣锋商学院”培训阵地,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和职业化素养,提升员工操作技能和职业化水平,进一步夯实管理基础,逐步建立并完善科学高效的管理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强创新能力和创新平台建设,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客户满意为动力,以技术创新为支撑,积极开拓新产品新市场,不断提高公司的创新能力。2014年公司研发投入3789.3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5.95%。2014年,公司成功通过“国家锂材料及应用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复核,获批成立“新余市锂材料生产力促进中心”。全年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5项,承担省市级科研项目8项,主持和参与起草修订国家及行业产品标准5项,新申请国家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3项,获授权国家发明专利8项。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锂产业链上下游一体化”的发展战略,在巩固原有的新药品领域和新材料领域的客户基础上,积极拓展在深加工锂产品最具前景的下游应用领域——新能源领域的产业布局,确定了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深圳市美拜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草案,进一步推动产业链向下游延伸和产业链结构优化升级;在上游锂资源开发领域,公司继续拓展和加拿大国际锂业等国际上游锂资源企业的战略合作,通过建立合资公司和债转股等方式,获得了爱尔兰 Blackstair 锂矿项目51%股权和阿根廷Mariana 卤水矿项目80%股权,并通过广泛的国际技术合作,加快相关锂资源的勘探开发进度,加强上游锂资源的稳定供应。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4年财政部颁布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一系列会计准则,公司董事会第三届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变更,本集团在编制2014年财务报表时执行了相关会计准则,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财务处理。本集团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全资子公司赣锋国际有限公司在香港新设成立全资子公司Mariana Lithium Co.,Limited,截止2014年12月31日尚未实际出资。

  (二)购入爱尔兰 Blackstairs Lithium Limited 公司(简称“BLL公司”)51%股权

  1、概述

  2014年4月25日,本集团收到了加拿大国际锂业公司(简称“国际锂业”)通知,国际锂业已按《爱尔兰合资企业协议》约定将Blackstairs Lithium Limited(简称“BLL公司”)的51%股份转至子公司赣锋国际有限公司名下,转让完成后,赣锋国际持有BLL公司51%的股份,国际锂业持有其 49% 的股份。

  本集团为购买BLL公司51%权益,累计支付美元25万元及加元25万元,折合人民币2,983,394.94元。

  于购买日,BLL公司的资产为拥有Blackstairs锂矿项目的勘探权。BLL公司由管理委员会决定公司的整体政策、任务、目标、方法和行动。该委员会共有 2 名成员,赣锋国际和加拿大国际锂业公司各委派一名成员;任一参与方应当对管理委员会有与其参与者权益对应比例的投票权。

  合资协议约定当赣锋国际支付给合资公司的勘探相关的费用总计达到1,000万加元(“初步勘探项目”产生成本的除外)或不迟于2022年9月14日对项目完成了积极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这两种条件只要有任一种实现时,加拿大国际锂业公司(International Lithium Corp)所持有的股份将自动减少到 25%,赣锋国际所持有的股份将增加到 75%。在赣锋国际对合资公司的勘探支出累计没有达到1,000万加元前,加拿大国际锂业公司(International Lithium Corp)保持 49%的股份不被稀释。

  2、合并成本及商誉

  ■

  3、BLL公司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2015-017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5年4月2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12日在南昌市机场宾馆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举行。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李良彬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及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了所有议案, 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同日刊登在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黄华生先生、郭华平先生、李良智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全文详见同日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014年年度报告》详见同日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临2015-019赣锋锂业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同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014年,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86948.0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6.7%,营业利润9214.1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8.6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572.7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15.6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360.8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4.41%。

  五、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201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文详见同日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事项已经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核查意见、经独立董事出具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4年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临2015-020赣锋锂业2014年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专项报告见同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向公司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 111926号《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事项已经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核查意见、经独立董事出具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同日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4年度权益分配预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014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2,123,493.79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 201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0,212,349.38元后,加上年未分配利润50,703,934.97元,截止2014年 12月 31 日,可供分配利润为142,615,079.38元。资本公积余额为761,503,955.06元。

  董事会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等因素,根据公司章程以及《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董事会提出以下利润分配预案:

  (一)拟以2014年 12 月31 日的总股本356,500,550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35,650,055元(含税)。

  (二)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

  本次权益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同日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八、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同意将董事薪酬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014年度,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在公司领取董事津贴,其中,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每年6 万元(税前),外部董事津贴标准为每年2.4万元(税前);对除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外,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根据公司的总体发展战略和2014年度实际完成的经营业绩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办法等的规定, 确定201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包括津贴),详见2014年度报告相关章节。

  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办法:高管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奖金两部分组成,薪酬标淮与其职务及承担的责任、风险和工作成绩挂钩,绩效奖金根据公司经营业绩完成情况、个人岗位绩效考核等考核结果确定。

  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出具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同日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工作进行了总结,提出了续聘其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审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财务审计工作,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见同日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事项已经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核查意见,内容详见同日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见同日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出具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同日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运作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6000万元人民币、自有资金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

  临2015-021赣锋锂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见同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见同日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四、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为充分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公司在充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同意使用自有资金最高不超过(含)人民币20000万元进行风险投资,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风险投资之日起2年内有效,该额度可以在2年内循环使用。

  临2015-022赣锋锂业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公告见同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五、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之标的资产<资产评估报告>及<资产评估说明>的议案》;

  公司拟收购李万春、胡叶梅持有的深圳市美拜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拜电子”)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同时美拜电子100%的股权称“标的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以2014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4]第869号《资产评估报告》,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通过,本次重组标的资产的评估价值为36,989.7万元,公司与交易对方在此基础上协商确定标的资产的交易作价为36,700万元。

  鉴于原中联评报字[2014]第869号《资产评估报告》之有效期已至,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以2014年7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标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中联评报字[2015]第297号《资产评估报告》,美拜电子以2014年7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为37,761.47万元,较截至2014年3月31日相应的评估值增加771.77万元。

  为了更好的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决议不调整本次重组标的资产的交易作价,加期评估报告仅供投资者了解美拜电子在2014年3月31日以后的运营状况和客观价值,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作价仍为36,700万元。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公司于2014年10月17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的授权,公司关于不调整本次重组具体方案的议案由公司董事会审议。

  《资产评估报告》及《资产评估说明》见同日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六、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之标的资产2014年<审计报告>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美拜电子2014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4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111938号《深圳市美拜电子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深圳市美拜电子有限公司审计报告》见同日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七、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5年5月8日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5月4日,并审议以下议案:

  1、审议《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14年度权益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确定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7、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审议《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9、审议《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1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临2015-023赣锋锂业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见同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2015-023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15年5月8日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5年5月8日下午13: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5月7日--2015年5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8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7日下午15:00至2015年5月8日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召开地点为江西省新余市经济开发区龙腾路公司总部研发大楼四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

  本次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权登记日

  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5月4日。

  (六)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出席会议对象

  本次会议出席会议的对象包括:

  1、截至2015年5月4日(星期一)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进行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保荐机构的代表。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5、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14年度权益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确定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7、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审议《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9、审议《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1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1-10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议案11-12内容详见2015年4月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5-10、议案12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根据相关规则,《2014年度权益分配预案》、《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应以特别决议(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及其以上)表决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黄华生、郭华平、李良智所作的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本事项不需审议。

  四、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本次会议的登记时间为2015年5月7日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

  本次会议的登记地点为江西省新余市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办法

  本次会议的登记办法如下: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需在2015年5月7日下午17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362460

  2、投票简称

  投票简称:赣锋投票

  3、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8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4、议案总数

  在投票当日,“赣锋锂业”“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4)为简化投票操作,可输入申报价格100.00元对全部议案一并投票;若股东对议案1-12的意见不一致,则可输入相应申报价格对议案1-12分别投票。若股东既输入了申报价格100.00元,又输入了相应的申报价格,则以100.00元为准。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6)对议案的表决一经投票,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7)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2、股东可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赣锋锂业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请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7日下午15:00至2015年5月8日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三)网络投票注意事项

  1、本次会议有多项表决事项,股东仅对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即视为出席本次会议,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投票或投票不符合规定的,计为“弃权”;

  2、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余小丽

  联系电话:0790-6415606

  传真:0790-6860528

  邮政编码:338000

  2、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备查文件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14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致: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5年5月8日召开的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委托授权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2015-018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5年4月2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12日在南昌市机场宾馆会议室以现场方式举行。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志昂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了所有议案, 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同日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的《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对 2014年年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 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4年年度报告》详见同日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临2015-019赣锋锂业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同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01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6948.0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6.7%,营业利润9214.1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8.6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572.7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15.6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360.8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4.41%。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已经审阅了公司2014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1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文详见同日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确定监事薪酬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014年度,对在公司领取薪酬的监事,根据公司的总体发展战略、2014年度实际完成的经营业绩(已审计)和公司薪酬制度等的规定,确定了2014年度在公司任职监事的薪酬,详见2014年度报告相关章节。

  六、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认为: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临2015-020赣锋锂业2014年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专项报告见同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4年度权益分配预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4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2,123,493.79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 201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0,212,349.38元后,加上年未分配利润50,703,934.97元,截止2014年 12月 31 日,可供分配利润为142,615,079.38元。资本公积余额为761,503,955.06元。

  (一)拟以2014年 12 月31 日的总股本356,500,550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35,650,055元(含税)。

  (二)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审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财务审计工作,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

  九、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见同日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6000万元人民币、自有资金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适度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临2015-021赣锋锂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见同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2015-020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870号)核准,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0.70元。截至2010年8月2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517,5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28,333,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489,167,000.00元,已由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8月2日存入公司开立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新余分行账号为365006002018170360588的人民币账户;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0,420,504.70元后,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8,746,495.3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0)第11818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478,746,495.30元,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139,000,000.00元超募资金339,746,495.30元。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上述募集资金结余40,536.32元,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4]第111815号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424 号)核准,由联合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471,275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9.60元。截至2013年12月13日,公司实际已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471,275股,募集资金总额499,236,990.00元。扣除承销费11,981,687.76元、保荐费尾款1,2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486,055,302.24元,已由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12月16日存入本公司开立在交通银行新余分行(账号365006002018170556010)的人民币账户,扣除保荐费首款300,000.00元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3,071,196.57元后,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2,684,105.67元。上述资金已经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3]第114173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上述募集资金结余375,594,461.42元,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4]第111815号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2、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结余39.45元。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2、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结余225,747,016.04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 45,439,016.04元,另有180,308,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和定期存款。

  三、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公开发行股票募集基金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上述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及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交通银行新余分行、交通银行南昌南莲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北京东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

  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北京东路支行,账号502050100100005246已于2012年9月6日销户。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及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交通银行新余分行以及华夏银行南昌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

  3、银行定期存款及理财产品存储情况

  ■

  注: 2014年12月3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宜春赣锋与交通银行宜春分行签订《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集合理财计划协议(期次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6,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蕴通财富·日增利33天”。

  四、201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附表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1、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产,由于不直接产生营业收入,均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中年产4,500吨新型三元前驱体材料项目仍在建设中,尚未产生营业收入,无法核算效益。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2014年度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2014年度无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14年度无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超募资金本期使用情况

  1、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11年4月1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建设年产1万吨锂盐生产线项目(简称“年产万吨锂盐项目”)的议案》,根据此次会议决议,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2亿元用于建设年产万吨锂盐项目,不足资金部分自筹。2011年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向全资子公司江西赣锋锂动力电池有限公司(已更名为新余赣锋锂电新材料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增资4,333万元。2012年8月17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资金用途的议案,决议将原计划用于向全资子公司江西赣锋锂动力电池有限公司(已更名为新余赣锋锂电新材料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增资4,333万元,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年产万吨锂盐项目。变更后年产万吨锂盐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变更为16,333万元。2014年度无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下转B5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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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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