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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

2015-04-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803,273,144.22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46.28%。营业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是:(1)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双象光学材料有限公司试生产实现营业收入22,403.10万元;(2)母公司主导产品超细纤维超真皮革产品营业收入继续保持稳步增长。

  201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利润3,244,006.25元 ,比上年同期下降82.7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977,466.22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7 .64%。利润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双象PMMA项目2014年处于试生产阶段,产能利用率低,试生产有一定损耗,固定分摊成本偏高;同时为了快速打开市场局面,形成市场客户群基础,产品还在市场价基础上降低了销售价格,以及财务费用增加等因素影响,致使苏州双象利润为负值且金额较大。由于该主要原因导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降幅度较大。

  2014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4,324,876.02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05.15%,主要原因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双象光学材料有限公司PMMA项目试生产购买原材料现金支出所致。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说明:

  财政部于2014年陆续颁布或修订了一系列企业会计准则,本公司已按要求于2014年7月1日执行新的该等企业会计准则,并按照新准则的衔接规定对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调整。执行新准则对比较财务报表影响说明如下:

  财务报表列报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本公司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根据列报要求将递延收益单独列报,并对年初数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列报,追溯调整影响如下:

  ■

  2、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新增合并单位1家。公司于2013年11月1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苏州华申纺织印染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该公司于2014年1月15日完成了股权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注册号为320507000019627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拥有对其的实际控制权,故自该全资子公司完成股权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起,将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对2015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1-3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同比扭亏为盈

  同比扭亏为盈

  ■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唐炳泉

  二○一五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95 股票简称:双象股份 编号:2015-003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30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直接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4月11日在无锡双象大酒店七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唐炳泉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王春龙董事因事无法亲自出席会议,书面授权委托刘连伟董事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举手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2014年度报告“第四节董事会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陈文化、薛济民、靳向煜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公司对2014年度的经营及财务情况进行了决算,并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15] 004189号)。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审字[2015]004189号《审计报告》确认,母公司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18,450,519.55 元,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计提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845,051.96元后,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605,467.59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164,981,199.17元,扣除本年已分配利润8,940,300.00元,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72,646,366.76元。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要求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以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提出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拟以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8,80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8,940,300.00元,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

  (2)、2014年度不向股东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的规定。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1)公司2014年年报编制和审议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2)公司2014年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的人员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董事2014年度薪酬的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1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5]002134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本公司出具了《关于募集资金201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

  8、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5]002135号);公司出具了《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市场收费情况,确定2015年度的审计费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5年5月8日(星期五)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395 股票简称:双象股份 编号:2015-004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30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发出,于2015年4月11日在无锡双象大酒店八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天华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1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1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编制的《公司募集资金201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与存放情况相符。

  7、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实施状况,内部控制是有效的。

  8、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章程的修改是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规定,对章程的修改内容符合《公司法》和上述规定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此表示同意,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五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395 证券简称:双象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7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定于2015年5月8日(星期五)在无锡双象大酒店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二)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5月8日(星期五)下午14点整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5月7日~2015年5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7日15:00至2015年5月8日15:00的任意时间。

  (四)会议的召开方式: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4月30日(星期四),凡2015年4月3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授权他人代为出席(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六)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无锡双象大酒店七楼会议室(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区鸿山街道后宅中路115号)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7、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第8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针对上述全部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5年4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参加股东大会的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5年 5月 5日下午 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详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一)。

  4、登记时间:2015年5月4日至2015年5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5、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区鸿山街道后宅中路188号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本公司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议案进行投票,多个议案须多笔委托。该投票证券代码为“362395”,投票简称“双象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 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申报价格,具体如下表所示:

  ■

  注:股东对于总议案100.00元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4、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双象股份”股票的投资者,对公司全部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和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7日15:00至2015年5月8日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A、申请服务密码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身份证号”、“证券帐户”等资料,设置6-8 位的服务密码;如成功申请,系统会返回一个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B、激活服务密码: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参加其他深市公司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具体操作参见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证书服务”栏目。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755-83239016/25918485/25918486

  网络投票业务咨询电话:0755-83991022/83991101/83991192。

  C、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①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进行表决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②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帐户号” 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股东可选择CA证书登录。

  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 18:00 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务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区鸿山街道后宅中路188号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214145

  联 系 人:金 梅

  联系电话:0510-88993888-8702

  联系传真:0510-88997333

  特此通知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一: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参会登记表

  ■

  附件二: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1、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3、法人委托须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姓名(签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395 证券简称:双象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8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4年年度报告

  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15年 4月 22日(星期三)下午 15:00-17:00 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 2014年年度报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年度报告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总经理罗红兵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沈铭先生、财务负责人顾茜一女士、独立董事陈文化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395 证券简称:双象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6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2014年度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0]374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4月19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2,250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25.00元。截至2010年4月22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 562,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3,232,153.00元,募集资金净额 529,267,847.00元。截止2010年4月22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以“大华验字[2010]033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此外,根据证监会及财会[2010]25号有关文件对发行费用的规定,本公司于报告期对涉及的相关发行费用进行了调整,调增了募集资金净额4,650,000.00元,调整完成后实际可用募集资金净额533,917,847.00元。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481,127,069.64元。其中: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275,127,069.64元(其中包括以募集资金置换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总金额 31,336,895.17元);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 50,000,000.00元,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0.00元,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126,000,000.00元。

  2、2014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52,790,777.36元,使用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23,334,514.15元。其中:投入募集资金项目3,670,964.00元;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445,847.00元;使用节余募集资金48,673,966.36元、募集资金利息收入23,334,514.15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533,917,847.00元以及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23,334,514.15元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0.0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规定了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专用银行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后宅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公司授权保荐机构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开户银行按月(每月5日之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保荐人;开户银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之间确定)的,开户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人,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公司与保荐人、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相关当事人均严格履行协议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法规,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0.00元。

  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4年4月1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剩余资金和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剩余资金和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该议案后经2014年5月9日召开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该决议,公司已于2014年6月底前将募集资金专户尚余72,454,327.51元(包括节余募集资金48,673,966.36元,超募资金剩余资金445,847.00元以及募集资金利息收入23,334,514.15元)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违规情形。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四月十三日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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