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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4-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52版) 注: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⑥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检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股东进行投票的时间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5年4月28日15:00至2015年4月29日15:00。 七、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良玉 联系电话:0512-67606666-8638 联系传真:0512-67260021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泾茂路168号新海宜科技园 邮编:215021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5年4月29日召开的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备注: 1、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提示;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提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受托人参与表决应填列委托人的相关持股资料; 4、股东填列的股份数不得超过截止2015年4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登记的股份数,表决方为有效,否则表决无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新海宜 公告编号:2015-028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3月31日以邮件、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于2015年4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三人,实际出席监事三人,符合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陈卫明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认真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要求,对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自查,认为公司已经符合现行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有关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条件。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共有10个子议案,监事分别对各个子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方式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6个月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由主承销商以代销方式向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苏州泓融投资有限公司、马玲芝、郑利彬、蒋元生、孟繁诰、东吴汇增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发行对象总数不超过十名(含十名),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本次发行股票总数不超过11,000万股。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1,000万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数量将做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定价原则和发行价格 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不低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发行价格不低于14.84元/股。在本次发行前因公司送股、转增、派息及其他原因引起公司股票价格变化的,发行价格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调整。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发行股票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锁定,发行对象苏州泓融投资有限公司、马玲芝、郑利彬、蒋元生、孟繁诰、东吴汇增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届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本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63,2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社区健康美业O2O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云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专网通信系统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9、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0、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逐项审议,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详见刊登于2015年4月1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的报告的议案》 《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详见刊登于2015年4月1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做出的该专项报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刊登于2015年4月14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15-023的公告内容。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公司拟向苏州泓融投资有限公司、马玲芝、郑利彬、蒋元生、孟繁诰、东吴汇增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公司与上述各方分别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该等协议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生效。本议案逐项表决情况如下: 1、公司与苏州泓融投资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2、公司与马玲芝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3、公司与郑利彬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4、公司与蒋元生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5、公司与孟繁诰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6、公司与东吴汇增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关于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详见刊登于2015年4月14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15-024的公告内容。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公告》详见刊登于2015年4月14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15-025的公告内容。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15年-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制定的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充分重视投资者的合理要求和意见,能实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明确了坚持现金分红为主这一基本原则,建立了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保证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增加了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符合中国证监会等相关监管机构对于上市公司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最新要求。 《公司未来三年(2015年-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详见刊登于2015年4月1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刊登于2015年4月1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详见刊登于2015年4月1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新海宜 公告编号:2015-029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3月18日开市起停牌。在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每5个交易日披露相关事件的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内容。 2015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15年4月1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披露相关公告。 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新海宜;股票代码:002089)将于2015年4月14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尚需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按照有关程序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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