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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4-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00 证券简称:云投生态 公告编号:2015-022 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双版纳喜来登度假酒店项目 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合同苗木主材单价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订情况 2014年1月15日,公司中标景洪云旅投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西双版纳喜来登度假酒店项目景观绿化工程,中标价(暂定):人民币29,862,530.61元。2014年1月27日,公司与发包人签订《西双版纳喜来登度假酒店项目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合同》(简称"工程施工合同")。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4年1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景洪云旅投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7年9月18日;住所:景洪市勐泐大道80号活发大厦10楼;法定代表人:孔薇然;注册资本:壹亿玖仟万元正;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经营范围:旅游景区景点、旅游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的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旅游商品开发和经营,旅游咨询,酒店管理。(以上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项审批,按审批的项目和实现开展经营活动) 景洪云旅投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为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云投建设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按照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该项目构成关联交易。因公司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中标该项目,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2.14规定,上市公司因公开招标、公开拍卖等行为导致公司与关联人的关联交易时,上市公司可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履行关联交易相关审议程序。公司在承接上述工程时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履行本次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 三、合同调整原因及内容 西双版纳喜来登度假酒店项目景观绿化工程已于2014年12月28日交付发包人使用,并于2015年2月3日通过发包方、监理方、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规划验收。在公司与发包人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后施工过程中,由于西双版纳喜来登度假酒店项目景观绿化工程原设计方案达不到西双版纳喜来登五星级酒店景观效果的要求,发包方委托公司对原设计方案进行优化提升,并对最终景观效果负责,设计费用不再单独支付。根据优化后的设计方案,为确保苗木品质达到西双版纳喜来登五星级酒店精品景观工程的要求,苗木采供由发包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公司四方共同按精品熟苗和特型特选苗木进行苗木选供。由于以上事项涉及工程施工合同有关内容的调整,公司向发包人报送了《关于给予调整合同内苗木主材单价函》。 发包人在收到公司函件后,于近期回复了《关于西双版纳喜来登度假酒店景观绿化项目合同内苗木主材单价调整的回复意见》。回复意见明确:基于上述原因,同意对原合同部分内容进行调整,一是同意对原合同内苗木主材单价进行调整,并以补充协议的形式予以明确和约定;二是按照西双版纳喜来登五星级酒店精品景观工程的要求,苗木选择须好中选优,且栽种即出效果的精品熟苗,同意按精品熟苗和特型特选苗木进行组价;三是在施工过程中,为保证景观效果进行的苗木调整变更部分,同意以竣工图进行确认;四是在组价过程中,可考虑从省外市场采购的苗木折损及运输成本高等实际情况。 四、风险提示 1.上述调整意见可能使最终结算金额高于中标价,公司在2015年2月28日公告的快报数据中,已按照西双版纳喜来登度假酒店项目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完成情况、报送发包方的《关于给予调整合同内苗木主材单价函》等进行了预计。 2.项目已通过规划验收,但项目仍需经发包人结算验收,最终验收结果仍具有不确定性。 3.上述调整内容得到了发包方的书面回复意见,但仍需以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进行明确,补充协议内容仍具有不确定性,如补充协议内容涉及工程施工合同调整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公司仍需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审议结果尚不确定。 4.公司根据补充协议签订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关于西双版纳喜来登度假酒店景观绿化项目合同内苗木主材单价调整的回复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1101 证券简称:昊华能源 公告编号:2015-015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办201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增进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5年4月21日上午10时举行公司现场业绩说明会。现将有关安排公告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时间:2015年4月21日(周二)10时 ★ 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6号免税商务大厦16楼长江证券 ★ 会议方式:现场召开 一、说明会类型: 公司已披露了《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了解公司情况,决定通过现场交流的方式举办公司2014年度业绩说明会。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本次会议将于2015年4月21日(周二)10时以现场方式召开,说明会举办地址是: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6号免税商务大厦16楼长江证券。 三、参加人员(如有特殊情况,会有所调整):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关 杰 先生 公司财务部部长 马淑春 女士 公司运销部部长 张江涛 先生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部长 赵 兵 先生 四、参会方式 届时将针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业绩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广大投资者进行现场交流和沟通,同时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为方便广大投资者、提高本次会议的效率,敬请有意参与本次活动的投资者通过电话或传真的方式预约出席,并在预约时通过传真、电话、邮件等方式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心的问题提供给公司。 五、预约时间和联系方式 预约时间:4月15日、1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联 系 人:赵 兵、甄 超、张 辉、黄美慧 联系电话:(010)69839412、(010)60821331、(010)60821332 传 真:(010)69839412 电子邮箱: zb@bjhhny.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不提供网络方式。公司将于说明会后,全面如实地向投资者披露说明会的召开情况。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15-045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期次级债券发行结果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2015年4月10日发行了2015年度第一期次级债券,具体发行结果如下:本期次级债券全称为"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次级债券",债券简称为"15方正01",债券代码为"123222",发行规模为28亿元,票面利率为6.00%,期限为2年。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15-15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办公地址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办公需要,本公司总部已于近日搬迁至新地址办公,现将本公司新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公告如下: 办公地址及联系地址:中国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28号康佳研发大厦23-24层; 邮编:518057。 本公司原对外披露的公司及公司董事局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办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一五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1377 证券简称:兴业证券 公告编号:临2015-031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第二期证券公司短期公司 债券发行结果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接受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备案通知书》(上证短债〔2014〕9号),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发行的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的备案金额为55亿元,有效期为一年。 公司2014年度第二期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14兴业D2"已于2015年4月10日发行完毕(以下简称"本期短期债券")。本期短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人民币25亿元,期限为91天,票面利率为5.50%。 特此公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463 证券简称:沪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9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4月13日收到朱雨洁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朱雨洁女士因个人原因向董事会申请辞去董事职务。在其辞职生效后,朱雨洁女士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公司不存在因朱雨洁女士辞职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朱雨洁女士的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公司董事会对朱雨洁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四月十三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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