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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4-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号:002096 证券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15-017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10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岭化工)的通知,南岭化工于2015年4月10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2,5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71,287,000股的3.37%。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控股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二、控股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三、南岭化工股份锁定承诺情况 1、2006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南岭化工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本公司收购。 2、2010年11月,南岭化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000,000 股。南岭化工承诺:自 2010 年 11 月 16 日起未来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3、2015年4月9日,南岭化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6,000,000 股。南岭化工承诺:未来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4、本次减持不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南岭化工未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的承诺。 3、南岭化工本次减持股份未进行预先披露,并承诺自2015年4月11日起至2016年4月10日止的12个月期间内不再减持南岭化工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包括承诺期间因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益分派产生的股票(如有)。 4、本次减持后,南岭化工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特此公告。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号:002096 证券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15-018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9日-10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岭化工)的通知,南岭化工于2015年4月9日-10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8,5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71,287,000股的4.99%。 本次股权变动前, 南岭化工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73,075,91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6.62%。本次通过二级市场出售18,530,000股公司股份后, 南岭化工仍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54,545,91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1.63%。 本次股权变动对公司控制关系不构成影响,公司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仍为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南岭化工已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三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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