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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4-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200770 证券简称:*ST武锅B 公告编号:2015-006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14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201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以下数据是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 三、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1、经营业绩情况简要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94,739.9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36%;实现利润总额-13,015.6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2.8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169.8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4.85%。 2、财务状况简要说明 2.1 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10.53%,主要原因如下: ■ 2.2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2.83%,主要原因系本年度营业利润较上年度减少1,249.53万元;本年度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度减少244.23万元,主要系本年赔款及奖励收入较上年有大幅减少所致; 2.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14.85%,主要系本年度所得税费用大幅减少所致; 2.4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17.07%,主要系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所致。 四、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本次业绩快报披露的经营业绩与此前公司于2014年10月29日公告的2014年度业绩预告不存在差异. 五、业绩泄漏原因和股价异动情况分析 不适用 六、其他说明 因公司2011年、2012年、2013 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和期末净资产均为负值,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1.1条、第14.1.2条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本公司股票自2014年5月16日起暂停上市。该公告刊登于2014年5月14日的《证券时报》、《大公报》上,公告编号:2014-04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第14.4.1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1、公司因净利润、 净资产、 营业收入或者审计意见类型触及本规则 14.1.1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情形其股票被暂停上市的,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显示公司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 2、公司因净利润、 净资产、 营业收入或者审计意见类型触及本规则 14.1.1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情形其股票被暂停上市的,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显示公司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若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和期末净资产均为负值,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第14.4.4条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公司2014年度报告披露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公司股票是否终止上市的决定。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经公司法定代表人YEUNG Kwok Wei Richard(杨国威)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CHIN Wee Hua(陈伟豪)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逸豪先生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200770 证券简称:*ST武锅B 公告编号 :2015-007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类型:□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2.业绩预告情况表 ■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是根据公司财务部门测算做出,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经营业绩预计同向下降的主要原因系去年同期Perawang项目结算致使合同预计损失转回而本期无此情况。 四、其他相关说明 1、因公司2011年、2012年、2013 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和期末净资产均为负值,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1.1条、第14.1.2条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本公司股票自2014年5月16日起暂停上市。该公告刊登于2014年5月14日的《证券时报》、《大公报》上,公告编号:2014-049 2、公司于2015年4月14日披露了《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业绩快报》,201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94,739.9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36%;实现利润总额-13,015.6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2.8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169.8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4.85%。 3、若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和期末净资产均为负值,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第14.4.4条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公司2014年度报告披露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公司股票是否终止上市的决定。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200770 证券简称:*ST武锅B 公告编号:2015-008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可能 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就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如下: 一、因公司2011年、2012年、2013 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和期末净资产均为负值,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1.1条、第14.1.2条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本公司股票自2014年5月16日起暂停上市。该公告刊登于2014年5月14日的《证券时报》、《大公报》上,公告编号:2014-049 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第14.4.1条规定,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1、公司因净利润、 净资产、 营业收入或者审计意见类型触及本规则 14.1.1 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情形其股票被暂停上市的,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显示公司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 2、公司因净利润、 净资产、 营业收入或者审计意见类型触及本规则 14.1.1 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情形其股票被暂停上市的,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显示公司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2015年4月14日公司披露了《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业绩快报》,201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94,739.9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36%;实现利润总额-13,015.6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2.8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169.8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4.85%。《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业绩快报》披露于2015年4月14日《证券时报》、《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5-006 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第14.4.4条规定, 若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和期末净资产均为负值,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公司2014年度报告披露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公司股票是否终止上市的决定。 五、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流芳园路1号 邮 编:430205 电 话:027-81993700、81994270 传 真:027-81993701 六、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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