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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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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4-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集团 公告编号:2015-031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15年4月13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2015年4月12日-2015年4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12日下午15:00至2015年4月1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下江北公司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股权登记日:2015年4月8日。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罗云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55,840,157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53.3254%。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80,351,43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37.591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75,488,727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5.734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235,0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49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33,7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7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01,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42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现场会议。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陈昌慧、沈雨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在关联股东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1,632,3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包括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0%;反对15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包括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3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包括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5,2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包括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32.0231%;反对159,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包括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67.976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包括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无穷矿业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5,680,3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包括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75%;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包括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15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包括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5,2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包括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32.0231%;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包括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0.0000%;弃权159,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包括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67.9769%;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四日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旗下基金持有的“银之杰”股票估值

  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 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5年4月13日起,对本公司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银之杰(代码:300085)"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

  待该股票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四日

  股票简称:国信证券 证券代码:002736 编号:2015-04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5年第三期次级债券发行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2月16日,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次级债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发行次级债券的规模不超过600亿元,可一次或分次发行,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确定每期次级债券的规模、期限,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决定融入资金用途等,授权期限为两年。

  公司2015年第三期发行的次级债券名称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期次级债券"。本期次级债券期限为2.5年期,固定期限,债券简称为"15国信03",债券代码为"118922",预设发行规模为人民币80亿元。

  本期次级债券发行工作已于2015年4月10日结束,最终发行规模为人民币80亿元,期限为2.5年期,票面利率为5.70%。

  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关报备及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458 证券简称:益生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2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03月16日上午开市起停牌(公司已于2015年03月16日、2015年03月 21日、2015年03月 28日、2015年04月 04日分别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06、《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08、2015-010、2015-021)。

  目前该事项正在筹划过程中,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益生股份,股票代码:002458)自2015 年04月14日(星期二)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密切关注事项进展情况,待上述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尽快刊登相关公告并申请股票复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公告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04月14日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部分基金估值方法变更的

  提示性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所持有的股票明家科技 (证券代码:300242)于2015年3月9日起停牌。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年9月12日下发的[2008]38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下发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及本公司长期停牌股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与托管行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自2015年4月13日起,对旗下基金(ETF基金除外)所持有的该股票的估值进行调整,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待该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本公司将恢复按市价估值方法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3005 证券简称:晶方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5-019

  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润分配预案的补充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已于2015年4月10日召开。该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已于2015年4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披露。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分红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对该次董事会上审议通过的《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金分红事项进行补充说明: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预案的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全年实现净利润200,924,382.40元,扣除按10%计提盈余公积20,092,438.24元,加上公司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307,670,528.36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488,502,472.52元。

  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226,696,95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元(含税),共40,805,451.90元,剩下的未分配利润447,697,020.62元结转下一年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之现金分红情况的说明

  (一)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元

  ■

  公司在保证资金满足日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积极按照章程规定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最近三年公司每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占当年度净利润的比率均超过20%,符合公司章程“每年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的规定,公司的分红政策、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相关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在积极回报投资者的同时也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其说明

  1、为满足公司的资金需求,保障企业长远持续发展,同时兼顾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对于现金回报的利益诉求,公司提出本次利润分配之现金分红的预案。

  2、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将主要运用于加大公司研发投入、完成募投项目建设等方面。主要原因系公司所处集成电路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与人才密集型行业,保持公司的技术优势与持续盈利能力依赖于技术的持续创新与市场培育开拓,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对技术、工艺进行适应性的创新与完善,因而,公司最近几年为技术创新的研发投入持续加大,2013年、2014年公司的研发费用分别达47,898,158.97元、103,985,016.33元,2015年公司仍需保持对研发的持续投入。同时,按照项目规划,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投入自有资金约2亿元人民币,公司需积极运用自有资金,以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建设,最大化的发挥项目的生产效益。因此,公司将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研发投入与项目建设,能够保持公司的技术领先优势与持续盈利能力,也能节约公司的财务成本,提升公司整体效益,并为广大股东带来长期回报。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独立董事就2014年度现金分红发表了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现金分红情况,系基于公司的发展阶段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了股东利益与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求,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因此,我们对公司2014年利润分配预案及现金分红情况表示同意。

  特此公告。

  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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