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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4-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6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于2015年4月17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15年3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2015年3月25日,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7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与时间:2015年4月17日(星期五)上午9:30开始 2、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2015年4月16日至2015年4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16日下午15:00至2015年4月17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六)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2015年4月13日(星期一)下午15:00 时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七)会议召开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审议《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7、审议《2015年度融资计划议案》; 8、审议《2015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9、审议《与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款、贷款业务的议案》; 10、审议《与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办理租赁业务的议案》; 11、审议《201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11.1吉林能交总所持股权、资产委托吉电股份管理的议案; 11.2向通化恒泰热力有限公司销售热力的议案; 11.3向白山鸿成电力实业有限公司销售热力的议案; 11.4向吉林省博大生化有限公司销售蒸汽的议案; 11.5与吉林省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签订技术监督框架协议的议案; 11.6重庆远达烟气治理特许经营有限公司对白城发电公司提供运维服务的议案; 11.7采购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燃料的议案; 11.8拟接受中电投物资装备分公司物资配送关联交易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公司下属江西中电投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接受中电投江西电力有限公司、江西水电检修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江西中电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江西中业兴达电力实业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服务的议案》; 13、审议《关于吉林松花热电一期烟气脱硫岛改造及1、2号炉脱硝改造的议案》; 14、审议《关于投资建设河南省辉县南旋风100兆瓦风电项目的议案》; 15、审议《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6、审议《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7、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等方式。 2、登记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时间:2015年4月15日上午10:30—11:30,下午13:30-16:30(信函以收到邮戳日为准)。 4、出席会议所需携带资料 (1)自然人股东 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股东大会,应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受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股东账户卡、股东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2)法人股东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投票的相关事项 1、投票代码:360875 2、投票简称: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 3、投票时间:2015年4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输入证券代码“360875” ③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二。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如下: ■ ④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⑤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⑥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5、投票举例 以股东对公司全部议案投同意票为例,其申报情况如下: ■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的相关事项 1、投票时间:2015年4月16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4月17日下午15:00 2、股东办理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股东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服务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让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股东采用服务密码方式办理身份认证的流程如下: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点击“申请密码”,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激活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3、网络投票操作程序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投票”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4、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5、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后,不能通过网络投票更改投票结果。 (三)查询投票结果的操作方法 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股东大会结束后次一交易日,通过会员查询其投票结果。查询投票结果时需要输入您投票时使用的证券账户并输入“服务密码”,此“服务密码”与互联网投票时使用的“服务密码”为同一密码,未申请“服务密码”的股东请在使用功能前提前申请。 (四)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五、其他事项 1、会务常设联系人 联 系 人:石岚 华子玉 联系电话:0431—81150933 81150932 传 真:0431—81150997 电子邮箱:jdgf875@cpijl.com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 邮政编码:130022 2、会议费用情况 会期一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十三日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人(或单位)出席贵公司于2015年4月17日(星期五)在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对会议议案按下表所示进行表决: ■ ■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名: 代理人签名: 股东账户卡号: 持股数: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7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业绩预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3.业绩预告情况表 ■ 注:2014年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并入江西中电投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上年同期调整后数据已含按照该公司2014年1-3月份实现的净利润2,550万元中按51%持股比例计算的1,300万元。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预告期预计实现净利润11,100万元至12,100万元,比上年同期调整后净利润增利4,465万元至5,465万元。本报告期公司盈利能力、经营成果同比有较大增长,主要因素为:一是市场煤价下行,公司加强燃料管理,综合标煤单价同比持续降低;二是取得供热补贴对一季度利润形成增利;三是生产运营指标优化,成本费用得到有效控制;四是新能源规模增长,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公司将积极推进新能源发展战略,继续强化市场营销工作,严控成本费用支出,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和水平。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十三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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