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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4-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2579 股票简称:中京电子 公告编号:2015-010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7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15年4月7日开市起停牌。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 因相关事项仍在积极筹划中,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4月14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待有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予以及时公告并复牌。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公告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0631 证券简称:顺发恒业 公告编号:2015-28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近五年 被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 整改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自2009年完成重大资产重组上市以后,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规范运营,并在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督和指导下,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控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目前,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正处于中国证监会审核阶段,根据相关审核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近五年没有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 特此公告。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0917 股票简称:电广传媒 公告编号:2015-20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创投项目首发获通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板发行审核委员会2015年第71次发审委会议审核,多喜爱家纺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达晨财信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达晨财信")和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达晨创投")分别持有多喜爱家纺股份有限公司1,091.70万股和409.383万股,分别占该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12.13%和4.55%。 达晨财信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达晨创投出资4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 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2015年第29次发审委会议审核,四川迅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达晨财智")管理的创投基金--天津达晨创富股权投资基金中心(简称"达晨创富")持有四川迅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2.625万股,占该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3.09%。 达晨财智注册资本11,880万元,其中达晨创投出资6,53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5.00%。 达晨创富合伙人共认缴出资46,300万元,其中达晨财智出资2,500万元,认缴比例为5.40%。 三、截至目前,在中国证监会网站预披露的拟上市企业中,达晨系旗下管理的基金所投资的企业尚有14家在等待证监会审核。目前达晨系所投资的企业累计已有30家成功挂牌上市;有9家公司已过会,等待发行。此外,达晨系所投资的企业有15家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即"新三板")挂牌。 特此公告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3日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调整长期停牌股票 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08]38号)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第13号)等有关规定,经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5年4月10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的日发精机(股票代码:002520),采用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中的"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待该股票的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恢复采用交易所当日收盘价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四日 股票简称:国栋建设 股票代码:600321 编号:2015-009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股票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13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国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栋集团")的通知,国栋集团将其质押给南充市商业银行的公司2,0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解除质押。相关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国栋集团共持有公司股份687,730,570股,占公司总股本45.53%。截止本公告日,国栋集团累计质押338,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38%。 特此公告。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5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大股东减持股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 年4月13日,本公司接到第一大股东万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泽集团” )通知,截止 2015 年 4 月 10日收盘,万泽集团于4月3日至10日共计从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6,5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31 %。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万泽集团本次减持前,已按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详见公司2015年3月24日《关于第一大股东拟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特此公告 @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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