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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4-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481 证券简称:双良节能 编号:2015-26 债券代码:122204 债券简称:12双良节 转股代码:190009 转股简称:双良转股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的首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452号文核准,于2010 年5 月4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开发行72,000万元人民币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 5 年,2010 年 5 月14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转债简称为"双良转债", 转债代码为"110009"。 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 2015 年5月 3日到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现将双良转债到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兑付方案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5个交易日内,本公司将以票面面值加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双良转债"到期本息合计为101.70元/张(含税)。 二、截至2011年12月5日,"双良转债"尚有26,064,000元,流通数量已小于3000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双良转债"已于2011年12月15日起停止交易。在停止交易后、转换期结束前,"双良转债"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将"双良转债"转换为"双良节能"的股票。 特此公告 。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 2015-024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法院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的金额:约为4,275.01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绝对值的2.82%;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诉讼尚未进入审理等程序,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近期,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民事裁定书(2015)鄂武汉中民商初字第00404-1号,有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本次诉讼及案件的基本情况,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3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诉讼公告》(临2015-021)。 二、诉讼裁定情况 公司已向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对本案被告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人民币4,275.01万元范围内的银行存款及相应价值财产采取查封、冻结、扣押的保全措施。 经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查并认为,公司上述财产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裁定予以支持。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已对该笔应收款项计提10%的坏账准备,即368.65万元。鉴于本诉讼尚未进入审理等程序,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审理结果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四、备查文件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5)鄂武汉中民商初字第00404-1号。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五年四月十四日 股票代码:200053 股票简称:深基地B 公告编号:2015-23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董事会于2015年4月13日收到刘伟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个人原因,刘伟先生辞去所担任的本公司董事会董事、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总经理职务以及在下属公司担任的所有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刘伟先生的辞呈自送达本公司及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刘伟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及下属公司的任何职务。 本公司及董事会对刘伟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对本公司所做的工作及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1186 证券简称:中国铁建 公告编号:临2015-019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新签海外合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4月12日,本公司下属中国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与埃及国家铁路公司签署了埃及国家铁路网轨道更新项目合作框架协议,预计金额6亿美元,约折合37.26亿元人民币,约占本公司中国会计准则下2014年营业收入的0.63%。 双方将在此框架协议下,就相关详细内容进一步商谈,将签订详细的实施合同。 特此公告。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新海宜 公告编号:2015-030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政府补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新纳晶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纳晶")于近日收到《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局关于下达苏州工业园区2015年度科技发展资金的通知》(苏园科2015[20]号),对新纳晶承担的"高亮度氮化镓基半导体照明外延片、芯片的研发"科技项目给予2,290万元的资助。 目前,新纳晶已收到上述2,290万元资助款项。按照《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本次资助资金作为营业外收入,确认为当期损益。该资助资金的最终会计处理将以注册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五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简称:金飞达 证券代码:002239 公告编号:2015-024 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委员会 审核通过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自 2015年4月 14日开市起复牌。 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年 4月1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通知,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5年4月13日召开的2015年第28次工作会议审核,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无条件通过。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核准文件,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金飞达,股票代码:002239)自2015年4月14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待公司收到相关核准文件后再另行公告。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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