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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4-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600757 股票简称:长江传媒 编号:临2015-014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于2015年4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召开前,公司已于2014年4月9日以书面方式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公司董事均收到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知悉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会议应到董事 8人,实到董事 8 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万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同本期董事会。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万智先生简介: 万智,男,1967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大学本科,经济学硕士、高级工程师。2005年8月至2008年1月,湖北长江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教材中心主任;2008年 1月至2010年12月,湖北长江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综合部部长;2011 年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特此公告。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2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月16日、2015年2月2日分别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15年1月1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2015-002号公告。 根据会议决议,公司向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申报工商变更材料并完成相关登记手续,近日取得了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情况如下: 名称: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号:340000000010915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祁门路1777号 法定代表人:李永东 注册资本:肆亿柒仟捌佰肆拾万圆整 成立日期:1990年07月04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粮食收购;农业生产资料、农机具、化工原料及产品、矿产品、矿山机械、五金、建材、钢材、铝锭及铝产品、食用糖、预包装食品销售;饲料原料收购及加工、销售;农副产品收购、销售;粮食筛选及销售;复合肥生产加工、委托加工;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和禁止的除外);房屋租赁;商务信息服务;物业管理;仓储服务;农业技术服务。(上述经营范围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15-006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13日接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的《关于更换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因魏宏林先生因故去世,不能继续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职责,由杨涛先生接替担任保荐代表人并履行相关职责。 本次变更后,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孙建华先生和杨涛先生。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的规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期已于2011年12月31日届满。截至目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国信证券将继续对募集资金运用等剩余事项履行持续督导工作。 特此公告。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14日 附件:杨涛先生简历 杨涛先生:国信证券投行事业部业务总监,经济学硕士,保荐代表人。杨涛先生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了迪瑞医疗IPO项目,作为核心人员参与焦点科技IPO、荣盛发展非公开发行、TCL非公开发行、远兴能源非公开发行、中山公用重大资产重组、天津磁卡股权分置改革等项目。 证券代码:601566 证券简称:九牧王 公告编号:临2015-006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上证公字[2013]1号)以及《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做好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工作,增强利润分配方案决策的透明度,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决定就 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向广大投资者征求意见。本次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17日,在意见征求期内,投资者可以通过下列方式将意见反馈至本公司: 电子邮箱:ir@joeone.net 电 话:0592-2955789 传 真:0592-2955997 特此公告。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035 证券简称:华帝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6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第二大股东石河子奋进股权投资普通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奋进投资")的通知,奋进投资于2015年3月23日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8,500,000股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用于其经营活动。根据奋进投资与兴业证券签订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3月23日,回购交易日为2016年3月22日。质押期间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运作规范指引》第4.1.6条的规定,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止本公告日,奋进投资共持有公司股份50,4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4.04%,其中本次质押股份18,500,000股,占奋进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36.71%,占公司总股本的5.16%;累计处于质押状态股份45,400,000股,占奋进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0.08%,占公司总股本的12.65%。 特此公告。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1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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