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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4-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15-029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4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发出的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5】第16号《关于对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已按照相关要求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了回复,现将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公司已于2015年2月17日披露了《2014年年度报告》,为便于投资者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司对以下问题进行补充披露。

  1、公司2014年末消耗性生物资产余额为3.04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56倍,增长的主要是在地参以及林下参,请对公司种植人参的情况、可能面对的风险进行分析。

  答复:

  (1)公司种植人参情况

  公司2014年末消耗性生物资产余额为3.04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56倍,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购入在地参337,500平方米(已种植3年至5年),账面价值8,503.00万元;购入林下参1,057,000平方米(已种植3年至5年),账面价值20,403.00万元。详细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

  公司购入上述消耗性生物资产主要原因是鉴于人参产业良好的发展前景,各大型医药企业及具备一定实力的其他类型集团已争先进入人参产业,且人参产量逐年下降,人参价格持续上涨,公司出于自身发展战略的考虑,虽然公司具有成熟稳定的供应商渠道,但为更好的防范原材料人参价格上涨给公司带来成本压力、扩大公司原材料人参长期持续储备,因此购置了上述消耗性生物资产以备今后生产经营所需,提前为竞争日趋激烈的人参产业锁定资源。

  目前公司已掌握成熟的人参种植栽培技术,具备规范的人参种植管理制度及人参种植管理人员。此外,公司与通化市政府、中科院北京基因组研究所共同合作的人参基因组图谱早在2011年2月底完成。作为首家单位,此项研发工作的顺利完成,将为人参的育种、加工、产品开发等整个产业提供技术保障,从根本上解决人参“质”、“量”和“病”的问题。

  (2)公司人参种植可能面临的风险

  ①人参(园参)为阴性植物,喜凉爽温和的气候,耐寒,怕强光直射,忌高温热雨,怕干热风,人参病虫害较多,且生长周期较长,一般5年以上,因此田间管理存在较大风险,其生长过程中极易受到土质、温度、湿度、坡向、坡度、海拔高度、遮光率、病害等多种因素影响。因此,对土壤、林地的选择以及播种管理技术的掌握和应用情况对人参的品质及产量影响大。

  ②自然灾害

  由于林下参为自然生长,不经过人工培育,生长周期长,生长过程中极易受到自然环境的限制,自然灾害对林下参的影响很大,每一年的产值和效益都会有相对的变动。

  ③技术风险

  林下参生长环境受到土质、湿度、坡向、坡度、海拔高度、地上树种、自然遮光率等多种因素影响。因此,对土壤、林地的选择以及播种管理技术的掌握和应用情况对林下参的品质及产量影响大。

  ④政策变动

  目前,人参产业获得国家及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但若国家有关人参产业政策发生变动将很可能影响产业收益。

  ⑤市场竞争

  随着人参价格的增长,从事人参种植经营的企业将随之增多,竞争也将越来越激烈。

  2、2014年末银行借款余额为18.945亿元,2014年利息支出1.36亿元,是净利润的2.88倍,请分析公司的偿债风险。

  答复:

  2014年末银行借款余额为18.945亿元,2014年利息支出1.36亿元,是净利润的2.88倍,出现上述情况的主要原因为:公司进入人参产业后,出于发展战略的考虑,不断加大对人参产业的投入力度,对资金的需求增加所致。2014年末,公司的主要偿债能力指标中,流动比率为1.63,速动比率为0.54,资产负债率为50.76%。从流动资产、流动负债的构成看,公司流动资产以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存货等项目为主,流动负债以短期借款、应付账款、一年内到期的银行借款为主,公司资信情况良好,融资渠道通畅,期末银行借款主要为质押借款。公司整体的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偿债能力较强,不会因或有负债而致使公司出现财务状况恶化、偿债能力下降的情况。

  3、公司2014年末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计5.87亿元,占营业收入的75%,请公司结合销售模式说明应收账款增幅较大的原因及加快应收款项回收拟采取的措施。

  答复:

  (1)公司业务的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业务为中成药和人参,在中成药产品方面,公司现已形成两类三种分销管理渠道:一类为国家基本药物销售渠道;另一类为非国家基本药物销售渠道,分为处方药销售渠道和OTC销售渠道两种,公司基本药物销售模式具体为:政府或医院通过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平台对基本药物实行统一招标采购,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在全国范围内对基本药物进行投标,产品中标后,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2-3家药品经营企业,对基本药物进行统一配送。公司处方药销售模式具体为:各地医院对药品进行集中招标采购,药品中标后通过当地几家有实力且经当地政府和医院批准的药品批发公司进行配送,经过药事委员会的许可进入医院。公司OTC销售包含两种模式:一是管理办事处模式,由销售管理办事处根据公司制定的销售任务指标完成销售任务,负责建立和管理销售区域内的营销网络,制定各终端客户销售政策,执行监督各项销售目标,并对区域内的经销代理商进行有效管理;二是终端直供模式,即公司成立OTC招商管理事业部,直接与国内大型连锁药店展开合作,由生产企业将产品直接供货到大型连锁药店公司。

  在人参产品方面,公司主要销售的为人参初加工产品,主要客户为医药制造公司、药材批发流通公司、连锁药店以及贸易公司等。2014年度公司的人参深加工产品逐步推向市场,人参深加工产品主要通过两种销售渠道,即流通渠道和药店渠道。

  (2)应收账款增幅较大的原因及应对措施

  ①应收账款增幅较大原因

  公司2014年末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计5.87亿元,占营业收入的75%,其中应收账款为5.77亿较年初增加3.12亿元。其中中成药产品销售产生的应收账款合计3.08亿元;人参产品销售产生的应收账款合计2.69亿元,导致应收账款增幅较大原因主要系公司年末销售人参货款尚未收回所致。由于公司销售人参初加工产品采取的是集约式大宗交易,合同金额较大,销售回款方式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在销售合同中做详细约定,按合同执行,本期公司销售人参的回款方式和期限为销售客户于货物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20%货款,余款在180日内支付完毕。截止问询函回复日,2014年末应收账款已回款31.70%,其中中成药产品回款占2014年末应收账款13.88%;人参产品回款占2014年末应收账款17.82%。

  ②公司的应对措施

  公司一至两年的应收账款余额有所增长,主要为部分中成药优质客户回款较慢,公司适度放宽信用政策所致。公司拥有明确的信用政策,针对账龄较长的应收账款,成立了专门小组进行催收工作,降低应收账款回收风险。截至2014年底,公司77.24%的应收账款账龄为一年以内,形成坏账损失的风险较小。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坏账损失。

  4、公司2014年前三季度净利润亏损4755万元,第四季度净利润盈利9474万元。公司在三季报中披露,预计在第四季度人参粗加工产品销售收入将大幅增加,预计2014年度业绩与2013年度业绩相比基本持平。请补充披露公司人参粗加工产品的各季度的销售情况、是否存在季节性风险。

  答复:

  (1)公司人参初加工产品的各季度的销售情况

  由于近年来,人参产量缩减,人参需求增加,导致人参价格持续上涨,公司出于自身发展战略的考虑,自2012年开始至2014年三季度,公司逐渐减少人参初加工产品(人参干品)的销售。2014年第四季度,公司人参产品系列化项目建成投产,人参产品销售团队组建完毕,人参食品已推向市场,公司为回笼资金,解决后续资本支出的资金需求,公司对外销售部分人参初加工产品(人参干品),主要客户为医药制造公司、药材批发流通公司、连锁药店以及贸易公司等,销售金额为2.67亿元。

  (2)公司是否存在季节性风险

  由于公司进入人参产业较早,公司人参库存数量、成本价格具有一定优势,且公司已建立了成熟稳定的采购渠道,足以确保公司的战略储备计划。近年来,由于人参产业良好的发展前景,各大型医药企业及具备一定实力的其他类型集团已争先进入人参产业,且人参产量逐年下降,人参价格持续上涨,人参库存已成为部分医药企业及其他类型集团的战略储备物资。人参(水参)收获及加工具有季节周期性,每年的9月至10月上旬为集中收获及加工期,水参容易变质、腐烂,需要加工成干品人参后存储,这段时间也是人参(水参)交易的活跃时期。而人参初加工产品(人参干参)则常年处于交易状态,交易活跃期为每年的第一季度和第四季度。公司出售人参初加工产品是根据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及发展战略而做出的决定,因此公司人参初加工产品的销售不存在季节性风险。

  5、公司人参系列产品毛利率下降13个百分点,请补充披露毛利率下降的原因。

  答复:

  公司2014年综合毛利率较2013年降低13.92%,主要原因为:公司2014年将持有的野山参出售给敦化市华韵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因野山参货品的特殊性,单位价值较高,短时间内难以形成对外销售实现资金回款,同时也难以找到令人信服的市场交易报价体系,公司依据购入野山参成本加上期间的持有成本(持有期间同期银行1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为定价依据(本次交易于2014年2月24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指定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关联交易公告》、《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销售收入为13,822.90万元,占人参类产品收入32.59%,毛利率为14.44%,使得公司整体毛利率同比有所下滑,公司2014年人参初加工产品毛利率为49.71%,整体与上年持平。

  6、公司期末存货余额为19.63亿元,占总资产的48%,公司未对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请结合原材料价格补充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答复:

  公司期末存货余额为19.63亿元,占总资产的48%,公司未对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主要原因为依据公司的会计政策,公司2014年末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公司期末存货余额。

  (1)公司的会计政策:

  公司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2) 未计提原因说明:

  2014年末公司存货余额为19.63亿元,明细如下表:

  单位: 元

  ■

  公司的中成药业务主要是销售定单组织采购、生产,期末存货均有合同保障,无合同变更、撤销的情况,合同销售价格扣除销售税费后的可变现净值均大于存货成本,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人参存货约占公司期末存货的95%,主要采购期集中在2010年-2012年,当时采购成本很低,2013、2014年虽人参价格上涨,但公司采购数量减少,且公司近年的采购一般采取提前预定方式,预付货款,以确保采购的价格较人参上市时的市价低,因而2014年期末平均人参存货成本较低,期末市价减去销售税费远高于存货成本,故公司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15-030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年4月1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50651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审核,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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