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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4-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迪康药业 编号:临2015—027号 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名称变更:由“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英文名称变更:由“SICHUAN DIKANG SCI & TECH PHARMACEUTICAL INDUSTRY CO.,LTD.”变更为“SICHUAN LANGUANG DEVELOPMENT CO., LTD.”。 3、公司证券简称变更:由“迪康药业”变更为“蓝光发展”。 4、证券简称变更日期:2015年4月16日。 5、公司证券代码(600466)不变 。 一、公司名称变更说明 公司于2015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决定将公司名称由“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15年4月13日召开了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016号董事会决议公告及同日刊登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5年4月13日,公司完成公司名称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完成后,公司名称由“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公司证券简称变更说明 经公司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公司证券简称自2015年4月16日起由“迪康药业”变更为“蓝光发展”,公司证券代码“600466”不变。 特此公告。 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迪康药业 公告编号:2015-028号 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4月1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西芯大道9号公司五楼董事长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任东川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住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议案名称:《公司董监事津贴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 议案名称:《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5年修订)》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 议案名称:《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15年修订)》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预计新增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0、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11、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12、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至议案4,议案6至议案9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郭成刚、李林涧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迪康药业 编号:临2015—029号 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至2015年4月12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公司已于2015年4月13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雷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二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三年(雷鹏先生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5年4月14日 附:雷鹏先生简历 雷鹏先生,现年35岁,研究生学历,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法学专业。曾任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2014年1月入职四川蓝光和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任公司高级法务经理,现任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审计法务中心法律事务部副主任。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迪康药业 编号:临2015—030号 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5年4月8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向董事会全体董事发出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和材料;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5年4月13日在公司五楼董事长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分别为杨铿先生、张志成先生、任东川先生、吕正刚先生、蒲鸿先生、刘东先生、唐小飞先生、逯东先生、王晶先生。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杨铿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蒋黎女士出席了会议,公司监事王小英女士、常珩女士、雷鹏先生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杨铿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张志成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各专业委员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人员情况 主任委员:杨铿先生;委员:任东川先生、唐小飞先生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人员情况 主任委员:逯东先生;委员:吕正刚先生、唐小飞先生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人员情况 主任委员:王晶先生;委员:张志成先生、逯东先生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人员情况 主任委员:唐小飞先生;委员:蒲鸿先生、王晶先生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张志成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总裁); 另经公司总裁提名,同意聘任任东川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裁;聘任吕正刚先生为公司首席财务官(财务负责人)。(简历附后)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蒋黎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秘书,聘任胡影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议案》。 同意公司证券简称由“迪康药业”变更为“蓝光发展”。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4号)。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长工作细则(2015年修订)》。 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意公司对《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工作细则》的部分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新增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关于预计新增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1号)。 (九)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蓝光集团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签署<提供融资及担保协议(草案)>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杨铿先生、张志成先生、任东川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签署<提供融资及担保协议(草案)>之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3号)。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035号)。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述议案6、议案8、议案9尚须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一)迪康药业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14日 附:张志成先生、任东川先生、吕正刚先生、蒋黎女士、胡影女士简历 张志成先生,现年44岁,EMBA学历。1999年至2002年,在成都市青白江房管局就职,2002年进入四川蓝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历任四川蓝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办主任,成都嘉宝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总裁、董事长,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现任四川蓝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四川蓝光美尚饮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兼总裁。 任东川先生,现年45岁,大学学历,毕业于西南民族学院法律系。曾就职于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起历任四川蓝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主任、总裁助理、常务副总裁、总裁,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第五届监事会主席,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现任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四川蓝光美尚饮品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泰瑞观岭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兼常务副总裁。 吕正刚先生,现年46岁,西南财经大学硕士,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办会计、成本科科长;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营销总监,第二届、第三届董事会董事。2007年进入四川蓝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历任四川蓝光和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中心总经理,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四川蓝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现任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兼首席财务官,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兼首席财务官(财务负责人)。 蒋黎女士,本科学历,西南财经大学会计专业毕业,金融经济师。曾就职于四川工商银行资中支行、海南发展银行三亚河西支行,曾任海南发展银行三亚分行资金计划部经理。2003年5月起历任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秘书、第三届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第四届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第五届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现任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六届董事会秘书。 胡影女士,本科学历,西南师范大学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曾就职于成都西星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成都司迈特电器有限责任公司,历任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主管、第三届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第四届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兼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第五届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兼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现任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六届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迪康药业 编号:临2015—031号 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新增为控股子(孙)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 自贡蓝光和骏置业有限公司 成都浦兴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新都蓝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南充和骏置业有限公司 苏州蓝光置业有限公司 成都金牛正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都五牛正惠电器有限公司 成都高新炀玖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星华蓝光置业有限公司 重庆正惠置业有限公司 2、担保金额:预计总金额不超过50亿。 3、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4、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5、本次预计新增对控股子(孙)公司担保额度并非新增的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尚需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下属各房地产公司的项目融资及项目收购需要,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新增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拟预计新增为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提供如下担保: 1、公司拟预计新增对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50亿元的担保(含各控股子、孙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的全部担保情形),具体预计新增担保情况详见下文。 2、为有效提高融资效率,优化担保手续办理流程,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对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包括根据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的实际融资需要适当调整担保额度及融资机构,并签署与担保相关的各类文件资料。 3、公司于2015年4月1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担保事项,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融资担保情况(单位:万元) ■ 三、预计新增项目收购担保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光和骏”)拟为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成都高新炀玖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的项目收购提供7.3亿元的担保额度。 四、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孙公司目前尚未签订担保协议。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在上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再根据实际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董事会意见 1、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是经综合考量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因素后,经慎重研究作出的决定。 2、本次担保有利于公司房地产项目开发,提升公司整体经营能力,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3、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六、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助于下属公司高效、顺畅的开展项目运作,符合证监发[2005]120号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对外担保的相关要求,不存在重大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信息披露充分。 3、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同意将该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5年4月13日,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469,16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14年度)未经审计净资产的251.32%,占总资产的29.44%。公司对控股子(孙)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459,365万元,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迪康药业 编号:临2015—032号 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5年4月8日以电话方式向监事会全体监事发出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5年4月13日在公司五楼董事长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分别为王小英女士、常珩女士、雷鹏先生;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小英女士召集和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王小英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王小英女士简历附后)。 (二)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蓝光集团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签署<提供融资及担保协议(草案)>所涉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促进公司达成预期经营目标,公司拟与控股股东四川蓝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光集团”)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签署《提供融资及担保协议(草案)》。 该协议约定,蓝光集团及其下属两家控股子公司向公司提供不超过20亿元的借款,单笔借款期限不超过12月,借款利息不超过公司同期平均借款利率成本;蓝光集团向公司及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额上限不超过25亿元,公司按单次担保金额不高于1.5%向蓝光集团支付担保费。 由于蓝光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本协议的签署属于关联交易,监事会就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的全过程进行了监督,并认为: 1、本协议的相关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协议的签订将有助于保障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促进公司达成预期经营目标; 2、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提供融资及担保协议(草案)》的关联交易在签订过程中程序规范,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3、公司董事会在进行表决时履行了诚信义务,公司关联董事按有关规定回避了表决,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同意签署《提供融资及担保协议(草案)》。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监事王小英回避了表决,非关联监事参与表决。 特此公告。 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5年4月14日 附:王小英女士简历 王小英女士,西南财经大学EMBA在读,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曾就职于四川乐山东风电机厂,2001年10月入职四川蓝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历任四川蓝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监察审计部副总监、总经理,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现任四川蓝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蓝光创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都泰瑞观岭投资有限公司监事,上海中胜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迪康药业 编号:临2015—033号 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 签署《提供融资及担保协议(草案)》之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关联交易各方: 甲方:四川蓝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光集团”);蓝光集团控股子公司成都泰瑞观岭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瑞观岭”)、成都锦诚观岭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诚观岭”) 乙方: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2、关联交易风险:公司与蓝光集团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签署的《提供融资及担保协议(草案)》(以下简称“本协议”)可为公司业务开展提供资金保障,达成公司的预期经营目标,无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亦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3、关联交易金额:蓝光集团及其下属2家控股子公司预计向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20亿元的借款,向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不超过25亿元的担保。2014年蓝光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光和骏”)提供借款期末余额为11,723.21万元(期初余额为35,153.31万元);向蓝光和骏提供担保期末额度为314,745.00万元(期初额度为218,339.68万元)。 一、交易概述: 公司与蓝光集团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于2015年4月12日签署了《提供融资及担保协议(草案)》。该协议约定,在基于市场化原则及合法性原则的前提下,蓝光集团及其下属2家控股子公司向公司提供不超过20亿元的借款,单笔借款期限不超过12月,借款利息不得超过公司同期平均借款利率成本;向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额上限不超过25亿元,公司按单次担保金额不高于1.5%向蓝光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支付担保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蓝光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2015年4月1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蓝光集团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四川蓝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抚琴东路90号 法定代表人:任东川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10080.00万元 成立日期:1993年10月13日 经营范围:企业投资服务、企业管理、自有房屋租赁、市场物业管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蓝光集团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具体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20日公告的《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蓝光集团持有公司1,144,387,88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60.97%,系公司控股股东。 (二)泰瑞观岭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成都泰瑞观岭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南三段22号 法定代表人:何祥礼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1962.0729万元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30日 经营范围:企业投资服务、企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泰瑞观岭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资产总额91,491.81万元,净资产91,491.31万元,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0.26万元。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蓝光集团持有泰瑞观岭75.31%股权,系泰瑞观岭的控股股东。 (三)锦诚观岭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成都锦诚观岭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赵镇观岭大道1188号 法定代表人:何祥礼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864万元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0日 经营范围:企业投资服务、企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锦诚观岭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资产总额81,589.83万元,净资产81,087.83万元,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2,936.95万元。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蓝光集团持有泰瑞观岭75.31%股权,泰瑞观岭持有锦诚观岭100%股权。 2014年蓝光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向公司全资子公司蓝光和骏提供借款期末余额为11,723.21万元(期初余额为35,153.31万元);向蓝光和骏提供担保期末额度为314,745.00万元(期初额度为218,339.68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公司与蓝光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签署的本协议,依据了市场化原则和合法化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参照标准执行。合作双方以合同的方式约定了双方的权利及义务,同时约定双方可就单项融资、担保事宜另行订立协议,并在合同已设立的期限和费率范围内确定具体事宜。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和签订时间: 1、签订主体: 甲方:四川蓝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成都泰瑞观岭投资有限公司 成都锦诚观岭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签订时间: 2015年4月12日,甲乙双方签署了《提供融资及担保协议(草案)》。 (二)合作内容: 1、甲方同意在资金充裕的情况下,应乙方书面申请,向乙方提供总额不超过20亿元的借款,单笔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借款利息不得超过乙方同期平均借款利率成本,不得低于甲方自身的融资成本,如果乙方的同期借款利息低于甲方的融资成本,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归还已提供的借款。 2、甲方同意,应乙方书面申请,可为乙方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额上限不超过25亿元,乙方同意按单次担保金额不高于1.5 %的费率向甲方支付担保费。 3、本合同有效期内,涉及单项借款事宜,双方签订借款单予以明确金额、期限等。涉及单项担保事宜时,双方另行订立协议。借款、担保的期限和费率在本协议约定范围内确定。 4、自资产交割日(2015年3月26日)至本协议生效之日期间,新发生的甲方为乙方提供的融资及担保,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参照本协议的约定执行。 5、有效期: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2个月。 6、资金占用利息及担保费均在每年年底前进行统一结算。 (三)生效日期: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且乙方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五、本次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署,可为公司业务开展提供资金保障,达成公司的预期经营目标,无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亦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授权 公司于2015年4月1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蓝光集团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签署<提供融资及担保协议(草案)>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实际表决董事6名,关联董事杨铿先生、张志成先生、任东川先生因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回避了表决,非关联董事吕正刚先生、蒲鸿先生、刘东先生、唐小飞先生、逯东先生和王晶先生参与表决。非关联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提高融资效率,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协议签署事项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审批关于融资、担保的具体事宜,包括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具体融资、担保金额,签署关于借款、担保的合同及文件资料等。 七、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1、本议案的相关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意见: 1、本次公司与交易各方签订的协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无重大政策、法律障碍。 2、本次交易的签订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3、公司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融资及担保的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 4、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上述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与蓝光集团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签署《提供融资及担保协议(草案)》。 八、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迪康药业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对外担保及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同意将公司与蓝光集团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签署提供融资及担保框架协议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提供融资及担保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迪康药业 编号:临2015—034号 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5年4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情况,公司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份完成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877,081,348元变更为2,117,018,039元。根据上述注册资本的变更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作如下修订: 1、原《公司章程》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77,081,348元”修订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17,018,039元”; 2、原《公司章程》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1,877,081,348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877,081,348股”修订为“公司股份总数为2,117,018,039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117,018,039股”。 此次修订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已经2015年4月13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迪康药业 公告编号:2015-035号 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4月3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4月30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成都高新区(西区)西芯大道9号公司五楼董事长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4月30日 至2015年4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披露时间:2015年4月14日 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四川蓝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杨铿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 (二)登记地点: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西芯大道9号公司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时间:2015年4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四)登记方式:公司股东可以到本公司登记地点进行登记,也可能通过电话、信函、传真方式报送,但出席会议时需提供有效手续原件。 六、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4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迪康药业 编号:临2015—036号 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住所、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 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13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住所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及《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同意对公司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进行变更。 经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于2015年4月13日完成了公司住所、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现将工商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1、公司住所由“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迪康大道1号”变更为“成都高新区(西区)西芯大道9号”; 2、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39,005,855元变更为1,877,081,348元; 3、公司经营范围由“日化用品、化工用品、原料药、中成药、中药材、中药饮片、中药和天然药物制剂、西药制剂、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制剂、化学原料药、抗生素原料药、生物制品、生物材料、医疗包装制品加工、医用高分子材料、医疗器械、保健用品、消毒用品(限分支机构)的研发、生产加工及批发零售、进出口业务、技术咨询服务和技术转让(以上经营项目不含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需要前置审批或许可的合法项目);农副产品的收购、加工与销售(不含粮、油、生丝、蚕茧);投资及投资管理、企业策划、咨询服务(不含金融、证券、期货业务);租赁服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其它无需审批或许可的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变更为: “投资及投资管理;企业策划、咨询服务;企业管理;房地产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土地整理;商业资产投资、经营;自有房屋租赁;资产管理;物业管理;生物科技产品研究及开发;技术咨询服务和技术转让;技术及货物进出口业务;电子商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除上述工商登记事项变更外,公司的办公地址已由“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迪康大道1号”变更为“成都高新区(西区)西芯大道9号”。 特此公告。 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1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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