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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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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4-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62版)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等11家。与上年相比,本年因新设立增加江苏亿晶光电能源有限公司、香港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和杭锦后旗国电光伏发电有限公司3家,因非同一控制下收购增加阿瓦提县碧晶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和静旭双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和宁夏旭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家,本年因股权出售减少宁夏旭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家,因注销减少亿晶欧洲工程投资有限公司1家。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化”及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相关内容。

  4.4 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 

  董事长:荀建华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5-021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5月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5月8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江苏省金坛市亿晶路18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5月8日

  至2015年5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除上述需投票表决的议案外,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独立董事作《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提交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董事会决议及监事会决议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法: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帐户卡。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写清联系电话(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2、会议登记时间:2015年5月5日—5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金坛市亿晶路18号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2、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3、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金坛市亿晶路18号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邮编:213213)

  联系人:冉艳

  联系电话:0519-82585558

  联系传真:0519-82585550

  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5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5-022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13年及本年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以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起始日期开始执行。

  2、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关于对《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及《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7个准则的修订通知,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

  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修改的决定,自2014年7月23日起执行该决定。

  根据财政部关于对《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修订通知,自2014年度起执行该规定。

  本公司根据以上准则修订的通知,相应变更了公司会计政策并执行了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相关情况

  2014年以前,公司对获得的与资产相关或与以后期间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将其年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其他非流动负债列报。根据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及应用指南,对上述政府补助余额应在资产负债表中直接列报为递延收益。公司对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

  根据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及应用指南,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列报为其他综合收益。公司对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

  ■

  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相关情况

  2014年以前,公司对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确认为应付职工薪酬。根据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及应用指南,对上述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余额应确认为长期应付职工薪酬。公司对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

  执行上述会计准则,仅对其他非流动负债、递延收益、应付职工薪酬、长期应付职工薪酬、其他综合收益、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六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年及本年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监事会说明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重要会计政策变更及追溯调整。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执行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追溯调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重要会计政策变更及追溯调整。

  四、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5-019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于2015年4月1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该次会议于2015年4月10日在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由董事长荀建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XYZH/2014SHA2011-1审计报告,本公司2014年度共实现税后净利润人民币74,293,895.33元,年初累计未分配利润26,328,974.89元,分配2013年度股利24,293,565.10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76,329,305.12元,提取10%法定公积金7,429,389.53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8,899,915.59元。

  综合考虑公司目前面临的外部整体经济环境状况以及公司2015年经营状况等因素,为了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以2015年1月15日的股本总额588,179,634股为基数,每股分配现金0.11元人民币(含税)。

  (2)实施上述分配方案实际分配股息64,699,759.74元,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结转留存。

  (3)根据2013年5月17日亿晶光电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股东荀建华等协商变更利润补偿方式及解除原有利润补偿协议的议案》,荀建华、荀建平、姚志中持有的股份分得的股利计入资本公积金。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2014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会议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授权董事会决定其薪酬,并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定其薪酬。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5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会议同意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5年度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授权董事会决定其薪酬,并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定其薪酬。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决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现公司就以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5年基本薪酬事项拟议如下:

  公司副总经理刘宏先生基本薪酬为人民币33.6万元/年(税前)。

  公司财务总监孙琛华女士基本薪酬为人民币33.6万元/年(税前)。

  公司董事会秘书刘党旗先生基本薪酬为人民币33.6万元/年(税前)。

  发放形式为:按月发放。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董事2015年度基本薪酬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对于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董事,公司将比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进行管理,实行基本薪酬加绩效薪酬加奖励薪酬来确定薪酬。

  1、公司董事长荀建华先生基本薪酬人民币94.56万元/年(税前,含高管薪酬)。

  2、公司董事孙铁囤先生基本薪酬人民币81.6万元/年(税前,含高管薪酬)。

  3、公司董事荀建平先生基本薪酬为人民币33.6万元/年(税前)。

  4、公司董事姚志中先生基本薪酬为人民币25万元/年(税前)。

  5、公司董事荀耀先生基本薪酬为人民币21.6万元 /年(税前)。

  发放形式:按月发放。

  公司董事吴立忠先生不在本公司领取薪酬。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对于独立董事,公司2015年度拟给予独立董事张燕、徐进章、孙荣贵每人人民币6万元的独立董事津贴(税前)。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2。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有关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1。

  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5-020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5年4月10日在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审慎审核,认为:

  1.《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各项规定;

  2.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监事会同意按时披露《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XYZH/2014SHA2011-1审计报告,本公司2014年度共实现税后净利润人民币74,293,895.33元,年初累计未分配利润26,328,974.89元,分配2013年度股利24,293,565.10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76,329,305.12元,提取10%法定公积金7,429,389.53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8,899,915.59元。

  综合考虑公司目前面临的外部整体经济环境状况以及公司2015年经营状况等因素,为了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以2015年1月15日的股本总额588,179,634股为基数,每股分配现金0.11元人民币(含税)。

  (2)实施上述分配方案实际分配股息64,699,759.74元,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结转留存。

  (3)根据2013年5月17日亿晶光电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股东荀建华等协商变更利润补偿方式及解除原有利润补偿协议的议案》,荀建华、荀建平、姚志中持有的股份分得的股利计入资本公积金。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会议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授权董事会决定其薪酬,并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定其薪酬。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5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会议同意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5年度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授权董事会决定其薪酬,并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定其薪酬。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审核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中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整体评价是客观、真实的;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公司现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重要会计政策变更及追溯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公司监事基本薪酬的议案》,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对于公司监事,公司将比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予以管理,实行基本薪酬加绩效薪酬加奖励薪酬来确定薪酬。

  1、公司监事姚伟忠基本薪酬人民币33.6万元/年(税前)。

  2、公司监事安全长基本薪酬人民币19.2万元/年(税前)。

  3、公司监事杨丹基本薪酬人民币5.9万元/年(税前)。

  发放形式:按月发放。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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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一季度报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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