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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

2015-04-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2014年产品业务、节能服务业务和投资业务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协同效应逐步显现,用电服务开始布局,能源动力技术领域“产品+服务+投资”的综合经营平台进一步夯实和优化。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07,410,442.54元,同比增长7.7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747,271.00元,同比增长107.1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6,058,500.96元,同比增加254.43%。公司盈利能力和经营质量均有较大的改善和提升。

  公司的品牌影响力继续提升。智光电气荣获“2014年度中国高压变频器十大品牌”;智光节能荣获“2014年度全国节能服务公司百强榜第五名”;智光节能在全国节能服务公司综合能力等级评价中,被评为工业领域综合能力AAAAA级最高等级。

  1、综合节能服务

  节能服务正处于黄金发展时期。“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已上升至国家决策层面,而“能源消费革命”的重点之一是坚决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有效落实节能优先方针,把节能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加快形成能源节约型社会。

  工业能源消耗总量2014年占全社会总能耗的比重达到73.6%,工业节能是能源消费革命的主战场。公司抓住市场机遇,围绕三大核心优势业务——发电厂节能增效、工业电气节能增效和工业余热余压发电利用等,全面发展,并从战略高度有选择地发展新的业务方向。

  (1)新增项目概况

  报告期内,智光节能加大新项目、新客户的开拓力度,新签的部分典型项目包括:天津冶金集团轧三钢铁有限公司发电工程项目,中铝六盘山电厂1号机组、山西临汾热电厂1号、2号机组(300MW)锅炉给水泵节能改造项目,广州珠江电厂1号机组汽轮机通流改造项目,广州石化节能改造第1批电机节能项目等。

  (2)项目实施概况

  报告期内,智光节能累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3,351.98万元,实现净利润3,710.33万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73.37%和85.35%,累计实现回款为13,655万元。已进入节能效益分享期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运营指标健康。

  截至2014年12月底,部分在建重点项目的进展情况如下:内蒙古阿左旗水泥余热项目建设完成并网试运行;珠江电厂1号机300MW机组通流改造工程完成;天津冶金集团轧三钢铁有限公司发电工程项目、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能效电厂第1批节能项目、红河州红铅有色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铅冶炼余热项目实施过程中,2015年上述项目将会陆续进入效益分享期。

  (3)发展煤电节能新业务

  智光节能全面整合优势资源,发挥行业背景和经验优势,瞄准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 (2014-2020年),以领先技术发展电厂节能板块。

  报告期内,公司开展的“大型火电机组的液耦调速电动给水泵的变频节能改造”项目通过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组织的科技成果鉴定,鉴定意见为:国产大功率变频器首次应用于300MW等级火电机组锅炉液耦调速电动给水泵组,总体集成优化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公司实施的中铝六盘山热电厂“电动给水泵节能改造项目”经过评审,荣获“2014年第六届全国电力职工技术成果一等奖”。公司在大机组电动给水泵节能技术的突破,将会进一步提升公司在行业的竞争力。

  (4)节能新技术拓展概况

  报告期内,智光节能专门成立了高效传动技术研究所和陶瓷工业机电能效提升事业部,加快大功率永磁同步电机伺服控制系统技术研究和应用工作。在佛山等地区,公司与三家陶瓷企业签订了陶瓷球磨机节能改造合同,采用公司专门设计和定制的系统,预计可分享节能效益超过3,000万元,另有多家陶瓷企业正在试用中,为2015年度全面推广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目前该业务发展顺利,公司正不断开拓新的细分领域,如在电厂等行业。

  2、电气产品业务

  公司是能源动力技术综合方案提供商,目前集中优势资源继续发展电机系统控制与节能、智能配电网、电力自动化与信息化三大产品线,在电厂、冶金、建材等大型水泵、风机控制、永磁电机及伺服控制应用、风力发电和太阳能发电接入电网控制,配电网和供用电系统保护控制、 能量管理等领域,不断增强产品线覆盖能力和定制能力,为客户提供系统解决方案,并积极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和新业务,保持延伸和扩张态势。

  (1)大容量变频器优势突出

  经过几年的不断投入和应用积累,智光电气大容量变频器的安全性、稳定性得到充分验证,已具有与进口品牌全面竞争的能力和水平。报告期内,公司在电机系统控制与节能产品线发展顺利,为漳泽电力、王坪电厂、六盘山电厂、临汾电厂和台州电厂等300MW机组大型电动给水泵系统节能改造项目提供定制的大功率水泵变频器,为贵州黔东电力、湖南湘潭发电等600MW机组大型引风机系统节能改造项目提供定制的大功率风机变频器;为宁钢、汉钢的钢铁烧结工艺大型风机系统节能改造项目提供(2×10000kVA)和(2×6500kVA)大功率烧结风机变频器;为宁夏灵武发电和辛集澳森提供15500kVA、6200kVA高压变频软启动系统。

  大功率变频器技术的应用,奠定了公司在电力电子方面的技术基础,以及在工业控制、电力与新能源发展等的基础。高压变频软启动、永磁同步电机伺服控制系统的应用,拓展了公司电机控制与节能产品线,形成更完整的业务链。

  (2)加大智能配电网和新能源接入网的投入

  智能配电网和新能源的发展大势所趋,意义重大。公司集中优势资源,加大智能配电网控制、新能源接入、电能质量控制等方面的投入。

  报告期内,公司全系列降压式、直挂式动态无功补偿装置(SVG)等在大唐、华电、华能、中广核等大型新能源公司的建设项目中均得到应用,为下一步公司深入新能源领域奠定良好基础。

  (3)“电代油”挑战传统用能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采用自主创新的智能化供电技术和电力电子驱动技术,首次应用在“电代油”工程项目中,为石油勘探现场供电以及石油钻机驱动提供安全高效的智能化整体解决方案,成功替代了高能耗、高污染、高噪音的传统柴油机驱动方案,取得良好的经济效果。

  (4)储能技术发展顺利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自主研发,为南方电网MW级电池储能站863课题示范工程提供的国内首台直接高压(10kV)能量转换系统(PCS),已经投入试运行。该系统实现了直接高压储能及并网技术,大大提高了储能装置的单机容量和效率,是大规模集中储能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公司打造智能配电网和新能源业务链不可缺少的一环。

  (5)自动化、信息化技术转战配电和用电

  公司控股子公司智光自动化自主研发的Me900智能配电与能量管理系统,在传统能量数据采集和存储的基础上,建立了大量能源模型,进行大数据挖掘,指导企业能源的合理分配使用。报告期内该系统在中国国际信息产业园一期工程、新中国造船厂小虎岛基地等多个项目上实现应用。

  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智光自主研发的“基于低压大用户看门狗的城市配电台区自治管理系统”, 在上海市南供电局、贵州兴义供电局、江门供电局等实现推广应用,作为新一代安全用电、有序用电、经济用电的配电智能台区精细化管理平台,公司准备为更开放的用电市场提供理想的手段和工具。

  公司在配电网中性点接地技术发展应用基础上,针对智能配电网的发展需求,自主研发“智能配电网故障一体化监测管理系统”,高效快速实现配电网故障定位隔离和恢复。该技术已在浙江嘉兴、海南三亚、贵州凯里等供电公司得到应用。

  公司在智能配电网关键控制技术,如高压大功率逆变技术,并联技术、同期并网技术、储能技术以及智能化信息化技术的发展和产品应用,将促进公司在智能配电网、新能源接入网、微网等领域技术产品布局和未来业务整合能力。

  3、用电服务

  2014年11月,子公司广东智光用电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智光用电投资”)成立,标志着公司在供用电服务领域的布局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智光用电投资聚焦供用电领域,以用户电气设备托管服务业务为切入点和依托,开展用户用电咨询、节能规划设计、技术改造、智能化管理、用电设备融资托管等供用电高端服务业务。2014年12月,公司以智光用电投资为平台,设立了控股公司广州智光用电服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智光电投持股51%),重点拓展广州区域的用电服务市场。

  2015年公司将发挥优势,整合资源,加快区域性用电服务业务的拓展速度,智光用电投资将顺应电力体制改革所带来的发展机遇,发挥智光电气在智能配电网和供用电系统雄厚的技术和产品基础,借鉴智光节能在高端生产性服务方面打造品牌和营造商业模式的经验,在能源供需格局变化、智能电网快速发展、互联网潮流日新月异的大形势下,发挥优势,整合资源,创新商业模式,实现快速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发挥优势,规避市场同质化竞争,保持了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促进各系列产品和产品线全面进入市场,实现经营业绩的提升。公司积极提升产品质量水平,努力控制产品成本,加强合同管理和项目管理能力,提升服务水平,加大回款力度,确保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4、对外投资及对合作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发挥品牌和平台优势,投资优质节能项目,并通过投资,加大对外合作力度,整合优势资源,实现快速发展。

  报告期内,智光节能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有限公司对贵州南能智光综合能源有限公司进行同比例增资,南能智光的注册资本由900万元增至5,700万元(智光节能持股49%),其区域竞争力得到明显提升,双方合作的优势逐步显现。由南能智光实施的贵州毕节江天水泥余热发电项目、中电投绥阳化工余热发电项目已进入效益分享期。同时,南能智光也积极开拓南方区域余热发电市场,报告期内南能智光新增黎平华新建材余热发电、永福贵余热发电等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预计在2015年度投入建设并实现运行。

  报告期内,智光节能被认定为“广州开发区科技企业孵化器试点”。公司将以此为孵化平台,通过引进、合作、合资等灵活方式整合相关领域的新产品、新技术和新应用,进一步扩大公司的经营面。智光综合能源产业园一期预计2015年第三季度开始投入使用。

  5、技术研发及专利

  (1)技术研发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的投入,在核心产品上掌握自主知识产权。

  报告期内,公司在上述如永磁同步电机伺服控制系统、工业智能传动、高压储能和智能配电网等加大研发投入,深入具有广阔市场前景和应用价值的细分领域和专业领域,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后劲。

  (2)知识产权保护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专利累计申请总数120项,各项专利的授权总数达到了79项。具体如下表:

  ■

  2014年公司被推荐评选为“知识产权管理通用规范企业”(知识产权管理通用规范是由广东省知识产权局、香港生产力促进局经过多年调研共同制定的广东省地方知识产权管理规范)。

  6、运营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产品+服务+投资”经营模式的特点,强化经营责任,围绕全年经营目标与不同经营板块签订《经营考核责任书》并向下进行分解,夯实公司的经营管理;同时积极转变经营管理观念,引进优秀人才,逐步完善适应公司发展的管理机制和激励机制,推进发展策略的执行,并促进产品、服务、资本经营协同发展。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4年,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公司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同时,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于2014年年度报告开始执行。

  公司于2014年1月1日执行新准则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了重述,根据新准则规定对其他非流动负债等进行了调整,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规定进行了追溯调整,对财务报表变化影响如下:

  公司合并报表原年初其他非流动负债余额13,947,921.14元调至递延收益项目列示,调整后递延收益、其他非流动负债年初余额分别为13,947,921.14元、0.00元。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金额未产生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新设立子公司

  2014年11月18日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出资750.00万元,广州智光电机有限公司出资50.0万元共同设立全资子公司广东智光用电投资有限公司,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纳入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本期新设立孙公司

  2014年12月11日广东智光用电投资有限公司出资255.00万元,设立子公司广州智光用电服务有限公司,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纳入广东智光用电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芮冬阳

  201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169 证券简称:智光电气 公告编号:2015025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光电气”)于2015年4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的修订情况,对公司会计政策做出相应的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2014年,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公司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同时,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于2014年年度报告开始执行。

  公司于2014年1月1日执行新准则要求。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于2014年1月1日执行新准则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了重述,根据新准则规定对其他非流动负债等进行了调整,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规定进行了追溯调整,对财务报表变化影响如下:

  公司合并报表原年初其他非流动负债余额13,947,921.14元调至递延收益项目列示,调整后递延收益、其他非流动负债年初余额分别为13,947,921.14元、0.00元。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金额未产生影响。

  三、监事会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169 证券简称:智光电气 公告编号:2015026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

  201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14年4月23日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4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网(http://irm.p5w.net)参与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李永喜先生、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芮冬阳先生、财务总监吴文忠先生、董事会秘书曹承锋先生、独立董事李业先生、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裴运华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169 证券简称:智光电气 公告编号:2015023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

  全资、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智光电气”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2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15年4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经审议,会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证智光电气全资、控股子(孙)公司的生产经营所需资金,智光电气拟为全资、控股子(孙)公司2015年度人民币6亿元(以下“元”均指人民币)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条款以智光电气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本事项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智光电气全资、控股子(孙)公司基本情况

  (一)广州智光电机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02年2月5日

  2.注册资本:1001万

  3.注册地点: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城科珠路201号G313

  4.法定代表人:芮冬阳

  5.经营范围:研究、开发、销售电气机械、电力电子元器件、输配电控制设备及相关仪器、仪表、软件,提供技术服务(涉及行政许可项目除外)。

  6.与智光电气的关联关系:广州智光电机有限公司为智光电气全资子公司,智光电气持有广州智光电机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7.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2014年12月31日,广州智光电机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27,961,977.93元,负债总额(其中包括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为3,125,901.25 元,资产负债率11.18%,净资产为24,836,076.68元,营业收入为10,838,686.91元,利润总额为11,531,549.97元,净利润为11,886,570.67元。

  (二)杭州智光一创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06年5月10日

  2.注册资本:2139.88万元

  3.注册地点: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23号百脑汇科技大厦801房

  4.法定代表人:芮冬阳

  5.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网络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批发、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办公自动化设备;其他无需报批、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6.与智光电气的关联关系:智光电气为杭州智光一创科技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持有该公司76.39%的股权。

  7.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2014年12月31日,杭州智光一创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79,638,290.89 元,负债总额(其中包括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为31,723,342.25元,资产负债率39.83%,净资产为 47,914,948.64元,营业收入为49,616,897.66元,利润总额为1,553,030.01元,净利润为1,329,965.16元。

  (三)广州智光节能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0年5月18日

  2.注册资本:31,250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点: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121号502房

  4.法定代表人:芮冬阳

  5.经营范围:节能环保设备、计算机软硬件、输变电配套设备、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光机电一体化设备的开发、销售;电气自动化工程、电气节能工程的承接并提供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实业投资;电气设备租赁。(涉及行政许可项目除外)

  6.与智光电气的关联关系:智光电气为广州智光节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持有该公司76%的股权;广州智光电机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4%的股权。

  7.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2014年12月31日,智光节能资产总额为625,368,877.66元,负债总额(其中包括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为251,975,546.84元,资产负债率40.29 %,净资产373,393,330.82元,营业收入为133,519,849.02元,利润总额为36,131,598.78元,净利润为37,105,895.93元。

  (四)广州智光自动化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1年9月19日

  2.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埔南路51号自编2栋402房

  4.法定代表人:曹承锋

  5.经营范围:电气产品、电子产品、计算机产品及自动化产品的开发、制造、安装、设计及技术服务;销售:电气设备、电子产品。

  6.与智光电气的关联关系:智光电气为广州智光自动化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持有该公司75%的股权。

  7.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2014年12月31日,智光自动化资产总额为10,601,198.39元,负债总额(其中包括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为2,399,946.54元,资产负债率22.64%,净资产8,201,251.85元,营业收入为9,908,845.73元,利润总额为1,904,954.31元,净利润为1,914,061.28元。

  (五)上海智光电力技术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1996年1月11日

  2.注册资本:4010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点:上海浦东南路1271号华融大厦2001室

  4.法定代表人:芮冬阳

  5.经营范围:供用电系统的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咨询培训、开发、调试、维修的服务;水电设备安装、电器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机电设备、五金交电、计算机软硬件、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产品(除危险品)的销售,自有房屋租赁。(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6.与智光电气的关联关系:上海智光电力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智光一创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7.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2014年12月31日,上海智光电力技术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70,225,109.63元,负债总额(其中包括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为26,324,546.19元,资产负债率37.49%,净资产为43,900,563.44元,营业收入为26,094,024.35元,利润总额为-3,137,048.40元,净利润为-2,551,818.37元。

  (六)广州智光综合能源应用技术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1年9月15日

  2.注册资本:100万元

  3.注册地点: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彩频路7号401B房

  4.法定代表人:杨旭

  5.经营范围:综合能源应用技术研究、并提供相关工程技术服务。(涉及行政许可项目除外)

  6.与智光电气的关联关系:广州智光综合能源应用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智光节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广州智光节能有限公司持有广州智光综合能源应用技术有限公司70%的股权。

  7.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2014年12月31日,智光综合能源资产总额为1,041,002.26元,负债总额(其中包括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为22,002.93元,资产负债率2.11%,净资产1,018,999.33元,营业收入为300,970.87元,利润总额为12,439.10元,净利润为8,663.07元。

  (七)新余智光新能源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2年7月18日

  2.注册资本:1000万元

  3.注册地点:新余市劳动南路凯旋大酒店616号

  4.法定代表人:杨旭

  5.经营范围:余热发电;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新能源开发;能源技术咨询、开发、服务、销售;节能环保工程安装及总承包;相关设备及材料的采购与销售。

  6.与智光电气的关联关系:新余智光新能源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智光节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7.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2014年12月31日,智光新能源资产总额为42,308,571.62元,负债总额(其中包括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为26,448,426.21元,资产负债率62.51%,净资产15,860,145.41元,营业收入为8,422,502.03元,利润总额为2,729,624.96 元,净利润为3,507,274.58元。

  (八)宁夏智光新能源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3年4月27日

  2.注册资本:1000万元

  3.注册地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文化东街98号

  4.法定代表人:杨旭

  5.经营范围:余热发电;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新能源开发;能源技术咨询、开发、服务;节能环保工程安装及总承包。

  6.与智光电气的关联关系:宁夏智光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智光节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2014年12月31日,宁夏智光资产总额为75,694,695.67元,负债总额(其中包括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为 64,367,215.23元,资产负债率85.04%,净资产11,327,480.44元,营业收入为8,253,273.52元,利润总额为1,360,558.53元,净利润为1,350,558.53元。

  (九)广东智光用电投资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4年11月18日

  2.注册资本:5000万元

  3.注册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埔南路51号自编1栋

  4.法定代表人:吴文忠

  5.经营范围:企业自有资金投资;投资管理服务;电力工程设计服务;电气机械检测服务;电气设备修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电器辅件、配电或控制设备的零件制造;节能技术开发服务;节能技术咨询。

  6.与智光电气的关联关系:智光电投为智光电气控股子公司。

  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2014年12月31日,智光用电投资资产总额为7,974,949.00元,负债总额(其中包括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为0元,资产负债率0,净资产7,974,949.00元,营业收入为0元,利润总额为-25,051.00元,净利润为-25,051.00元。

  (十)广州智光用电服务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4年12月11日

  2.注册资本:1000万元

  3.注册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板桥村“桥头岗”办公楼

  4.法定代表人:朱传和

  5.经营范围:电力工程设计服务,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修理,电气机械检测服务,电器辅件、配电或控制设备的零件制造,工程技术咨询服务,节能技术开发、咨询。

  6.与智光电气的关联关系:智光用电服务为智光电气控股孙公司。

  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2014年12月31日,智光用电服务资产总额为2,550,000.00元,负债总额(其中包括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为0元,资产负债率0,净资产2,550,000.00元,营业收入为0元,利润总额为0元,净利润为0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合同》主要内容由公司及被担保的全资、控股子(孙)公司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四、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后认为,除宁夏智光资产负债率为85.04%外,公司其余全资及控股子(孙)公司资产优良,偿债能力较强,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担保有利于全资、控股子(孙)公司筹措资金,开展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6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61%;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零;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112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为18.87%。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11,61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为19.48%;逾期担保金额为零。

  特此公告。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169 证券简称:智光电气 公告编号:2015024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2015年4月13日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此议案尚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257号”《关于核准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文核准,公司于2010年10月21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856,25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16.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9,7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5,05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4,650,000.00元。该次发行额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广会所验字[2010]第09005180058号”《验资报告》。

  根据智光电气《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

  根据公司201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公司将“扩建企业技术中心”项目变更为“智光节能工业电气节能增效综合技术研究试验室”项目,变更项目涉及的总金额为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5,410万元,扣除项目已投入资金1,038.46万元,余额4,371.54万元,占总筹资净额的25.03 %,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广州智光节能有限公司,以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方式投入。新项目的名称为“智光节能工业电气节能增效综合技术研究试验室”项目,拟投入的资金总额为5,016万元。

  变更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为:

  ■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及延期原因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智光节能工业电气节能增效综合技术研究试验室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了延期,具体投入情况如下:

  ■

  目前,智光节能工业电气节能增效综合技术研究试验室项目进展情况:工程建设已经完工,目前在进行消防、供电、供水、空调等设备安装及装饰工作。

  公司将以智光节能工业电气节能增效综合技术研究试验室项目和综合能源产业园为依托,公司计划利用产业园以引进、合作、合资等灵活方式整合相关领域的新产品、新技术和新应用,进一步扩大公司的经营面。

  鉴于以上原因,公司拟调整以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完成日期如下:

  ■

  三、延期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调整该项目的投资进度是出于保证项目质量的考量。因此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调整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是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是必要的、合理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认为: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是必要的、合理的。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拟将智光节能工业电气节能增效综合技术研究试验室项目的完工日期调整为2015年12月31日。

  保荐机构广发证券经核查后,认为:(1)智光电气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期调整,使募集资金使用更加合理,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建设,有利于维护智光电气全体股东的利益; (2)上述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期调整已经智光电气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基于以上意见,广发证券对智光电气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169 证券简称:智光电气 公告编号:2015018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2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15年4月13日(星期一)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李永喜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9人,实际出席会议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4年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14年度报告》第四节“董事会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2014年年度报告》及《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07,410,442.54元,比上年增加7.7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747,271.00元,同比增长107.14%。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4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2,989,963.77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298,996.38元,减去2014年已分红支付7,994,171.25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79,906,455.32元,截至2014年末公司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92,603,251.46元。

  为积极回报投资者,公司拟以2014年末总股本266,472,3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分配利润共计10,658,89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次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该利润分配预案未违反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条款或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2-2014)》的相关规定。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2015年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5年度经营计划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此额度内,公司拟向股东大会申请授权董事会决定银行授信具体事项。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九、《关于为全资、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全资、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公司拟为全资、控股子(孙)公司2015年度人民币6亿元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在此额度内,由全资、控股子(孙)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申请借贷。

  除宁夏智光资产负债率为85.04%外,公司其余全资及控股子(孙)公司资产优良,偿债能力较强,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担保有利于全资、控股子(孙)公司筹措资金,开展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组织实施,并授权法定代表人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的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是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该所自2005年起至2014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历年的审计中,其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认真履行职责,出色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继续聘请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年-2017年)》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并对照最新的监管指引,公司拟对《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公司章程修正案》详见巨潮资讯网。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资本市场薪酬水平和参考其他相同类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薪酬标准,公司拟将独立董事津贴调整为:每人6万元/年。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截至2014年末,智光节能工业电气节能增效综合技术研究试验室项目实施进度为92.75%,同意将其完工日期调整为2015年12月31日。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以上议案二至六、议案八至十八,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由董事会另行确定。

  相关议案涉及公告的披露情况,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5日

  附件

  相关公告的披露媒体如下:

  ■

  

  证券代码:002169 证券简称:智光电气 公告编号:2015019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2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15年4月13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杜渝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经审议,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2014年年度报告》及《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07,410,442.54元,比上年增加7.7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747,271.00元,同比增长107.14%。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4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2,989,963.77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298,996.38元,减去2014年已分红支付7,994,171.25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79,906,455.32元,截至2014年末公司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92,603,251.46元。

  为积极回报投资者,公司拟以2014年末总股本266,472,3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分配利润共计10,658,89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次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本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2-2014)》的相关规定。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监事会对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该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年-2017年)》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是必要的、合理的。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拟将智光节能工业电气节能增效综合技术研究试验室项目的完工日期调整为2015年12月31日。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注:1、议案一至五,议案七至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请参阅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169 证券简称:智光电气 公告编号:2015022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电气、电子、计算机及自动化产品的开发、加工、安装、设计;销售电气设备、电子产品、电子计算机。货物进出口、技术的进出口。

  广州智光电机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电气机械研究开发、销售及技术服务。

  上海智光电力技术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供用电系统的技术服务、转让及相关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

  杭州智光一创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电力自动化技术开发及服务。

  广州智光节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节能环保设备、计算机软硬件、输变电配套设备、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光机电一体化设备的开发、销售;电气自动化工程、电气节能工程的承接、技术服务。

  广州智光自动化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电气、电子、计算机及自动化产品的开发、制造、安装、设计、技术服务。

  广州智光综合能源应用技术有限公司,控股孙公司,主要从事综合能源应用技术研究、并提供相关工程技术服务。

  新余智光新能源有限公司,控股孙公司,主要从事余热发电;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新能源开发;能源技术咨询、开发、服务;节能环保程安装及总承包;新能源产品、材料销售。

  宁夏智光新能源有限公司,控股孙公司,主要从事余热发电;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新能源研发;能源技术咨询、研发、销售;节能环保工程安装及总承包;相关设备及材料销售与采购。

  广东智光用电投资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企业自有资金投资、投资管理;电力及节能技术工程设计、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租赁;电气机械检测、电气设备修理;能源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服务。

  广州智光用电服务有限公司,控股孙公司,主要从事用电设备的维护、维修、托管保养、电力工程设计和施工、路灯工程施工,节能改造工程,电力设备制造、销售、技术咨询服务。

  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法人治理结构、子公司管理、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事务、销售及收款、采购及付款、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资金管理、投资与融资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管理、成本及费用、财务报告编制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市场竞争环境变动风险,关键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销售管理风险和重大投资项目管理风险等。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考虑补偿性控制措施和实际偏差率后,如果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的错报金额大于营业收入的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大于营业收入的 0.5%但小于1%,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小于营业收入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2)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3)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4)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考虑补偿性控制措施和实际偏差率后,如果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的错报金额大于营业收入的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大于营业收入的 0.5%但小于1%,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小于营业收入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作判定。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为重大缺陷;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为重要缺陷;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为一般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169 证券简称:智光电气 公告编号:2015021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201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257号”《关于核准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文核准,公司于2010年10月21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856,25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16.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9,7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5,05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4,650,000.00元。该次发行额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广会所验字[2010]第09005180058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以前年度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1,445.60 万元。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6,296.10 万元。

  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际使用5,261.40 万元,直接用于募投项目支出473.4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4,788.00万元。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投资项目变更、管理与监督等内容,并业经批准。根据该管理办法,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信源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和广发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与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分别存入: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信源支行专用账户,账号为1100725157500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专用账户,账号为826664948208093001。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相关说明请参阅本报告附件1之“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对外转让或置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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