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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

2015-04-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注:根据财会[2012]13号中对营改增企业增值税负数余额要求,应交税费借方余额追溯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资产,公司2012年度及2013年度总资产金额进行了追溯调整。详见“第五章 十四、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二)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概述

  中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已经进入了“新常态”的阶段。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炊具行业和小家电行业也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中小企业的进入,行业标准的提高,供零关系的转变,国家政策的调整,为行业的转型升级提供了历史机遇。

  报告期内,公司抓住了行业转型升级的机遇,取得了良好的经营成果。201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营业收入为220,653.15万元,较上年同比增长3.3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134.40万元,较上年同比增长89.72%。

  报告期内,公司以多元化进行战略转型为目标,致力于将公司打造成为全球领先的厨房及客餐生活解决方案的品牌商。

  夯实线下渠道基础,发展电商等新兴渠道,拓展多元化渠道策略

  直营渠道(KA渠道)是公司主要渠道体系,主要覆盖于一二线城市,公司深耕KA渠道已有18年,目前拥有3000个终端,2800名终端人员,公司已与多家商超、家电连锁等达成了长期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经销商渠道主要覆盖三四线城市,公司目前有经销商200余家,公司同时积极发展生活馆,2014年度新增生活馆100余家,线下的良好体验将促进线上的消费,形成良性循环。

  随着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电商渠道发展迅速,公司与淘宝网、天猫、阿里巴巴、当当网、京东、苏宁易购、亚马逊、1号店、唯品会、易迅、国美在线、拍拍网等电商平台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线上渠道发展也十分迅速,公司自建立电商渠道以来,电商渠道收入一直稳步增长,2014年度电商渠道的收入规模达到了2亿元,在公司收入中的占比约达9%。

  以主营业务为核心,延伸产业链,需找新的利润增长点

  公司于2014年8月13日在浙江嘉善基地召开了空气净化器、原汁机等新产品的启动仪式,仪式上发布了空气净化器产品“BLUEWIN蓝窗系列”,该新产品的发布,表明公司正式进军空气净化器市场,完善健康产业布局。公司目前正积极拓展空气净化器市场。

  以科技创新为驱动,强化品牌管理,提高市场知名度

  在研发方面,2014年全年,公司共申请专利307项,获得272项;其中发明已申请13件,已获得5件;实用新型已申请55件,已获得30件;外观已申请239件,已获得237件;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共拥有专利1879项,其中发明专利30项,实用新型537项,外观设计1312项。在品牌建设方面,公司继续聘用著名影视明星孙俪作为公司形象代言人,并通过发布会、新兴媒体平台包括微博、微信等平台等方式进行产品宣传推广。近日,家电行业最大的展示交易平台--中国家电博览会在上海新国际会展中心隆重举行,作为中国厨房用品领导品牌之一,公司携旗下多款炊具、厨房小家电和环境电器产品一齐亮相家电博览会。展会期间,公司在展厅举行了主题为“品位之道,布局未来”的新品发布会,吸引了众多参观者,全方位证明了公司炊具制造世界领先的实力。

  重视长期发展,优化布局,与国际知名咨询公司签署战略协议

  报告期内,公司与国际知名咨询公司罗兰贝格签署《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罗兰贝格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关于“制定爱仕达战略规划咨询项目的咨询服务合同”》。本协议签订后,罗兰贝格将以其国际化视野为公司战略规划提出合理化建议,有助于公司进一步理清未来的战略规划思路,促进公司实现快速可持续发展。

  公司于2014年12月15日与中茂(香港)科技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自有资金收购其持有的湖北爱仕达电器有限公司25%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的湖北爱仕达电器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加大了对湖北爱仕达电器有限公司的控制力度,有利于提高决策和管理效率,满足公司的长远规划及发展需要。

  (2)、相关经营、财务状况分析及其他重要事项

  A:报告期财务状况

  ■

  B:报告期经营情况

  ■

  C:重要事项

  a.关于公司温岭总部东厂厂区土地收储及拆迁补偿

  搬迁所涉及资产及补偿情况

  根据[2012]3号《温岭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室会议纪要》“关于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退二进三”和投资东部新区有关问题会议纪要”,因温岭市城市建设需要,公司温岭总部厂区纳入温岭市整体“退二进三”规划之中,同时公司温岭厂区总部按东、西厂区分期收储,其中东厂厂区先行整体搬迁至温岭东部产业集聚区。

  此次收储的温岭总部东厂区位于温岭市产学研园区,涉及土地的面积为91,066平方米,由温岭市城市新区建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温岭市新建办)收储。2013年8月27日,公司与温岭市新建办签订《温岭市产学研园区地块企业搬迁协议书》(以下简称“搬迁协议”)和《温岭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

  根据搬迁协议,公司东厂搬迁可得到收储土地补偿费、地面建筑物及附属物补偿费;以及土地经公开出让后,公司可获得按土地出让净收益的60%计算的搬迁奖励款。

  b.公司东厂厂区搬迁结算情况

  针对公司温岭总部东厂厂区土地收储获取搬迁补偿结算情况如下:

  针对土地补偿以及地面建筑物及附属物补偿费部分:公司于2013年9月18日,收到温岭市新建办支付的公司搬迁厂区(东厂区)的收储土地补偿费177,907,995.00元、地面建筑物及附属物补偿费19,940,154.00元,共计197,848,149.00元;

  针对土地搬迁腾空补偿部分:已于2013年9月29日在温岭市招投标公开拍卖,并于2013年10月23日拍卖成功,根据经过温岭市人民政府审核确认的《2013年10月23日拍卖的CD050519/CD050530地块地价结算单》,公司温岭总部东厂搬迁地块土地出让净收益为308,416,121.03元;按照土地出让净收益的60%计算,公司温岭总部东厂搬迁应得的搬迁奖励款金额为185,049,672.62元。公司分别于2014年3月24日收到115,000,000.00元,2014年3月31日收到70,049,672.62元,共计185,049,672.62元。

  上述情况汇总如下:

  ■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收到温岭总部东厂厂区的搬迁补偿款费共计:382,897,821.62元。

  c.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追溯重述法

  ■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财政部于2014年修订及新颁布的七项准则

  本公司于2014年7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4年修订及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等七项准则,并按照相关准则中的衔接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同时对报告期财务数据进行了重新列报。

  上述追溯调整对本公司报告期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修订)要求对报告期内的应付职工薪酬进行了披露,无其他主要影响。

  (2)其他会计政策变更

  无

  2、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公司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对2015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1-3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50%以上

  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50%以上

  ■

  

  股票代码:002403 股票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15-032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5年4月1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5年4月3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合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0,653.15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37%;实现合并净利润为8,850.48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78.9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8,134.40元,较上年增长89.72%。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结果,2014年度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181,005,833.71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8,100,583.37元,加上前期滚存未分配利润147,964,388.57元及派送现金红利48,000,000元后,本期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62,869,638.91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和未来12个月的投资计划,综合考虑公司长期发展的需要和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期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4年末总股本24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2.5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6,000万元;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董事会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4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黄智先生、陈玲女士、蓝发钦先生向公司董事会分别提交了《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述职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 2015年4月15日《证券时报》。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七)审议通过《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5年4月15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综合授信计划的议案》

  依据公司今年的经营和投资计划,综合考虑和各借款银行的业务情况,为充分利用各种结算方式的优势,灵活运用各种融资手段,提高资金运用效率,拟在目前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10.4亿元以内到期后再授信计划。具体授信计划如下:

  1、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授信8.7亿元;

  2、子公司湖北爱仕达电器有限公司综合授信4,000万元;

  3、子公司湖北爱仕达炊具有限公司综合授信8,000万元;

  4、子公司浙江爱仕达生活电器有限公司综合授信5,000万元。

  截至2016年4月30日前,在以上额度内,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授权董事长决定申请的融资品种、金额、期限、融资方式及担保(抵押)方式。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同意为子公司提供共计10,500万元的担保,其中:

  (1)为湖北爱仕达电器自2015年4月14日起至2016年4月30日止在中国工商银行安陆支行形成的最高额为500万元的债务担保;

  (2)为湖北爱仕达炊具自2015年4月14日起至2016年4月30日止在中国工商银行安陆支行形成的最高额为2,000万元的债务担保;

  (3)为湖北爱仕达炊具自2015年4月14日起至2016年4月30日止在中国农业银行安陆市支行形成的最高额为5,000万元的债务担保;

  (4)为湖北爱仕达炊具自2015年4月14日起至2016年4月30日在中国银行安陆市支行形成的最高额为3,000万元的债务提供担保。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5年4月15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同意2015年 4 月14日至 2016年4 月30日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远期结售汇业务规模不超过当期相关货币的应收款总额。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5年4月15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的审计机构。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5年4月15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5年5月8日在浙江省温岭市经济开发区科技路2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5年4月15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五日

  

  股票代码:002403 股票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15-033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5年4月14日上午在上海市中山南路969号谷泰滨江大厦18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3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季克勤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0,653.15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37%;实现合并净利润为8,850.48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78.9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8,134.40元,较上年增长89.72%。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结果,2014年度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181,005,833.71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8,100,583.37元,加上前期滚存未分配利润147,964,388.57元及派送现金红利48,000,000元后,本期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62,869,638.91元。

  根据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和未来12个月的投资计划,综合考虑公司长期发展的需要和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期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4年末总股本24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2.5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6,000万元;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年报全文及其摘要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同时刊登于2015年4月15日《证券时报》。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5年4月15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5年4月15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五日

  

  股票代码:002403 股票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15-035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4月14日,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需开展外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近年来,公司营业收入中外销占比较大,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影响。

  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使公司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并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计划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远期结售汇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其交易原理是,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到期日外汇收入或支出发生时,再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汇或售汇业务,从而锁定当期结售汇成本。公司在具体操作上,以远期结汇汇率为基础向客户报价,同时根据外币回款预测与银行签订远期结汇合约,从而锁定公司的汇率风险。

  二、远期结售汇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开展外币金额不得超过预测回款金额,且交割期与预测回款期一致的外汇交易业务。

  三、业务期间、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

  1、业务期间及预期远期结售汇金额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授权公司总经理于2015年4月至2016年4月底开展美元远期结售汇业务,业务规模不超过当期相关货币的应收款总额。

  2、预计占用资金

  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除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外,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

  四、远期结售汇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的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的是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因此在签定远期结售汇合约时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完全依据公司与客户报价所采用的汇率的情况,严格与回款时间配比进行交易。

  远期结售汇操作可以熨平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公司仍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但同时远期结售汇操作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汇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营销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营销部门采用财务部提供的银行远期结汇汇率向客户报价,以便确定订单后,公司能够以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当汇率发生巨幅波动,如果远期结汇汇率已经远低于对客户报价汇率,公司会提出要求,与客户协商调整价格。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已审议批准了《远期结售汇业务内控管理制度》,规定公司限于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风险为主要目的,禁止投机和套利交易。制度就公司套期保值额度、套期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3、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同时公司为出口货款购买信用保险,从而降低客户拖欠、违约风险。

  4、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出口业务收入,远期结汇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出口业务收入预测量。

  七、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五日

  

  股票代码:002403 股票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14-036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湖北爱仕达炊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爱仕达炊具”)及湖北爱仕达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爱仕达电器”)为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为保证其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同意:

  (1)为湖北爱仕达电器自2015年4月14日起至2016年4月30日止在中国工商银行安陆支行形成的最高额为500万元的债务担保;

  (2)为湖北爱仕达炊具自2015年4月14日起至2016年4月30日止在中国工商银行安陆支行形成的最高额为2,000万元的债务担保;

  (3)为湖北爱仕达炊具自2015年4月14日起至2016年4月30日止在中国农业银行安陆市支行形成的最高额为5,000万元的债务担保;

  (4)为湖北爱仕达炊具自2015年4月14日起至2016年4月30日在中国银行安陆市支行形成的最高额为3,000万元的债务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担保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湖北爱仕达电器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湖北爱仕达电器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9年6月8日

  3、注册地点:湖北省安陆市太白大道588号

  4、法定代表人:柯卫琴

  5、注册资本:1030万元

  6、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厨房用品、家用电器、不锈钢产品及本公司产品的货物运输

  7、与上市公司的关系:2015年1月公司收购中茂(香港)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25%股权后,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8、主要财务指标(单位:元)

  ■

  9、最新的信用等级:无外部评级。

  (二)湖北爱仕达炊具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湖北爱仕达炊具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8年1月3日

  3、注册地点:湖北省安陆市太白大道588号

  4、法定代表人:林富青

  5、注册资本:16500万元

  6、经营范围:炊具及配件、餐具及配件制造、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

  7、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8、主要财务指标(单位:元)

  ■

  9、最新的信用等级:无外部评级。

  三、拟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湖北爱仕达炊具与中国农业银行安陆支行签订的《保证合同》主要条款

  1、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本金数额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为借款、银行承兑汇、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它授信业务,本金数额为人民币伍仟万元。

  2、保证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3、保证方式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

  (1)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2)商业汇票承兑、减免保证金开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二年。

  (3)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二年。

  (4)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5)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二)湖北爱仕达炊具与中国银行安陆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条款

  1、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签署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它授信业务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

  2、被担保最高债权额

  (1)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叁仟万元。

  (2)在本合同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3、保证方式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相应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三)湖北爱仕达炊具与中国工商银行安陆支行签订的《保证合同》主要条款

  1、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本金数额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为本外币借款、银行承兑协议、远期结售汇协议、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它授信业务,本金数额为人民币贰仟万元。

  2、保证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3、保证方式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

  (1)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甲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两年。

  (2)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对外承付之日起两年。

  (3)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日起两年。

  (4)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起两年。

  (5)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四)湖北爱仕达电器与中国工商银行安陆支行签订的《保证合同》主要条款

  1、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本金数额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为本外币借款、银行承兑协议、远期结售汇协议、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它授信业务,本金数额为人民币伍佰万元。

  2、保证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3、保证方式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

  (1)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甲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两年。

  (2)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对外承付之日起两年。

  (3)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日起两年。

  (4)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起两年。

  (5)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1、提供担保的原因: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支持,是为简化其融资审批流程,加快融资速度,降低融资成本。

  2、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对外担保发表了意见,认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规定》的规定,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100万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行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本次董事会审批的担保额度为10500万元,占公司201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6.32%;本次审批担保项目发生之后,公司累计担保额度为11600万元,占公司201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99%、4.29%。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五日

  

  股票代码:002403 股票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15-037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

  201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5年4月17日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网址: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公司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合林先生、独立董事黄智先生、财务总监张建秋女士、董事会秘书刘学亮先生。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五日

  

  股票代码:002403 股票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15-038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439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0年5月4日由主承销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8.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2,800万元,扣除应支付的主承销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2,820万元后,于2010年5月4日存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109,980万元;另扣减其他上市发行费用1,718.2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8,261.8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0)第24026号《验资报告》。

  根据财政部财会〔2010〕25号文的相关规定,发行权益性证券过程中的广告费、路演及财经公关费、上市酒会等其他费用应在发生时计入当时损益,本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广告费、路演及财经公关费等费用894.85万元计入当期损益,相应调增募集资金净额894.85万元,调增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9,156.65万元。

  (二)201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201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募集资金专户支出2,238.33万元,其中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622.92万元;超募资金专户支出615.41万元,其中用于在浙江嘉善经济开发区购买小家电项目发展用地项目资金0万元,用于年增1000万口新型不粘炊具项目投入615.41万元。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剩余募集资金32,636.92万元(含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利息及现金管理投资收益净额2,418.27万元),其中公司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余额为28,100.00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4,536.92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了《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不存在违反《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

  公司于2010 年5月31 日连同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市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温岭支行四家募集资金存放机构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爱仕达炊具有限公司于2010年8月11日连同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陆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爱仕达生活电器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27日连同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县支行两家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15年2月12日连同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市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温岭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陆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六家募集资金存放机构分别签署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承继原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爱仕达生活电器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项下全部权利义务之补充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技术研发中心技改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系该项目为了保持公司长期的技术领先地位,提高新产品研发和设计能力,提高模具制作能力和加快新品开发速度,提高材料、产成品的检测能力和新材料和新型表面处理技术的应用实验,提高厨房小家电产品的研发能力,从而间接提高公司效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国内外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系该项目为实现公司“创百年炊具民族品牌”的战略,更好的把握、跟踪市场需求,提高对现有客户的服务能力,并开拓自主品牌在国内外市场销售,使公司在市场上取得先机,从而间接提高公司效益。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无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本年度未发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五)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利用暂时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中的26,000 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2013年1月25 日至2014 年1月25日止。2013年11月份,将补充流动资金3,7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14年1月份将剩余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2,3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公司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利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2014年1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新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一年以内的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14年2月28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温岭支行签订《招商银行公司客户结构性存款协议》,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投资招商银行公司结构性存款产品,理财产品期限92天,期限至2014年6月3日到期。该理财产品的本金3,000万元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获取的理财投资收益为37.81万元,其中理财投资收益10.08万元于2014年6月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剩余理财投资收益27.73万元于2014年11月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

  (2)公司于2014年3月3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签订《利多多公司理财产品合同(保本收益型—财富班车4号)》,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7,000万元投资浦发银行利多多财富班车4号短期理财产品,理财产品期限180天,期限至2014年8月30日到期。该理财产品的本金7,000万元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获取的理财投资收益为187.45万元,其中理财投资收益140.58万元于2014年9月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剩余理财投资收益46.86万元于2014年11月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

  (3)公司于2014年2月28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签订《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a.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投资中国农业银行“汇利丰”2014年第681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短期理财产品,理财产品期限39天,期限为2014年3月3日至2014年4月11日;该理财产品的本金10,000万元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获取的理财投资收益为51.29万元并于2014年4月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

  b.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投资中国农业银行“汇利丰”2014年第1345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短期理财产品,理财产品期限40天,期限为2014年4月24日至2014年6月3日;该理财产品的本金10,000万元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获取的理财投资收益为48.22万元并于2014年11月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

  c.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9,800万元投资中国农业银行“汇利丰”2014年第1984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短期理财产品,理财产品期限60天,期限为2014年6月5日至2014年8月4日;该理财产品的本金9,800万元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获取的理财投资收益为74.10万元并于2014年11月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

  d.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9,600万元投资中国农业银行“汇利丰”2014年第3306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短期理财产品,理财产品期限61天,期限为2014年8月8日至2014年10月8日;该理财产品的本金9,600万元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获取的理财投资收益为73.80万元并于2014年11月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

  e.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9,600万元投资中国农业银行“汇利丰”2014年第6153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短期理财产品,理财产品期限40天,期限为2014年10月10日至2014年11月19日;该理财产品的本金9,600万元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获取的理财投资收益为47.34万元并于2014年11月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

  f.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9,600万元投资中国农业银行“汇利丰”2014年第6571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短期理财产品,理财产品期限32天,期限为2014年11月21日至2014年12月23日;该理财产品的本金9,600万元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获取的理财投资收益为37.03万元并于2014年12月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

  g.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9,600万元投资中国农业银行“汇利丰”2014年第6892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短期理财产品,理财产品期限40天,期限为2014年12月26日至2015年2月4日;

  (4)2014年2月28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工银瑞信睿尊现金保本6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投资工银瑞信睿尊现金保本6号短期理财产品,理财产品期限178天,期限至2014年8月28日到期;该理财产品的本金10,000万元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获取的理财投资收益为253.59万元并于2014年8月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

  (5)公司于2014年6月5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温岭支行签订《招商银行公司客户结构性存款协议》,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3,200万元投资招商银行公司结构性存款产品,理财产品期限92天,期限至2014年9月5日到期;该理财产品的本金3,200万元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获取的理财投资收益为37.91万元并于2014年11月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

  (6)公司于2014年9月2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签订《利多多公司理财产品合同(保本收益型—财富班车3号)》,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6,500万元投资浦发银行利多多财富班车3号短期理财产品,理财产品期限90天,期限至2014年12月2日到期;该理财产品的本金6,500万元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获取的理财投资收益为75.33万元,其中理财投资收益37.67万元于2014年12月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剩余理财投资收益37.66万元于2015年1月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

  (7)公司于2014年9月12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温岭支行签订《招商银行公司点金股指赢52204号理财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2,000万元投资招商银行公司结构性存款产品,理财产品期限88天,期限至2014年12月9日到期;该理财产品的本金12,000万元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获取的理财投资收益为138.88万元并于2014年12月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

  (8)公司于2014年12月5日与交通银行台州温岭支行签订《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集合理财计划协议(期次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6,500万元投资蕴通财富·日增利人民币对公理财产品,理财产品期限90天,期限至2015年3月5日到期;

  (9)公司于2014年12月10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温岭支行签订《利多多公司理财产品合同(保本收益型—财富班车3号)》,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2,000万元投资浦发银行利多多财富班车3号短期理财产品,理财产品期限90天,期限至2015年3月10日到期。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无(下转B8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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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

2015-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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