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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4-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5-042 债券代码:122111、122215、122222、122267 债券简称:11永泰债、12永泰01、12永泰02、13永泰债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 ●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15年4月10日、4月13日、4月1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公司自查的相关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5年3月26日、4月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收购北京三吉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53.125%股权的重大资产购买事项相关议案,有关内容已于2015年3月27日、4月1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进行了信息披露。 公司分别于2015年2月13日、3月3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共同设立上海润良泰物联网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并与感知集团有限公司合资组建感知科技有限公司的相关议案,有关内容已于2015年2月14日、3月4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进行了信息披露。 除上述已披露的重大事项外,经公司自查,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除公司已对外公告的重大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2、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向公司控股股东永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广西先生核实,除公司已对外公告的重大事项外,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涉及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并承诺未来3个月内不会策划上述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涉及的已披露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信息以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501 股票简称:鄂武商A 公告编号:2015-027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公司2015年4月9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2015年4月9日,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武商集团二0一四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总股本507,248,5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股利4.00元(含税),共计派现金202,899,436.00元,剩余可分配利润1,326,795,135.98元结转至下年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07,248,5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4.00元(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3.6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3.8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4月21日 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4月2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4月2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六、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5年4月2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五、咨询联系方法 咨询机构: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咨询地址:武汉市解放大道690号国际广场A座8楼 电话:027-85714295 传真:027-85714049 六、备查文件 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246 证券简称:北化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3 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辞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唐雪松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中组发〔2013〕18号)及相关文件精神,唐雪松先生申请辞去其所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等职务。辞职生效后,唐雪松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唐雪松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唐雪松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后方可生效。在此期间,唐雪松先生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各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公司董事会将尽快提名新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审核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唐雪松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独立公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唐雪松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诚挚感谢! 特此公告。 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五日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持有 “三湘股份”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所持有的三湘股份(股票代码:000863)于2015年2月13日起停牌。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发布中证协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公司关于停牌股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自2015年4月14日起对旗下部分基金持有的该停牌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直至该停牌股票恢复正常交易。 本公司旗下基金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业协会相关规定、以及基金合同中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如发生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本公司将及时调整估值方法并公告,以保证其持续适用。 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700、021-68609700咨询相关事项。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5日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持有的“洪城水业”股票估值 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 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5年4月14日起,对本公司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洪城水业(代码:600461)"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 待该股票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五日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停牌后 估值方法调整的公告 鉴于"众信旅游(股票代码:002707)"、"东方财富(股票代码:300059)"、"百联股份(股票代码:600827)"、"华润双鹤(股票代码:600062)"股票因重大事项停牌,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8]38号公告《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为确保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众信旅游"、"东方财富"、"百联股份"、"华润双鹤"股票的估值更加公平、合理,经与相关基金托管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协商一致,自2015年4月14日起,对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众信旅游"、"东方财富"、"百联股份"、"华润双鹤"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 停牌期间,本公司将与其上市公司保持密切沟通,切实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待"众信旅游"、"东方财富"、"百联股份"、"华润双鹤"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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