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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4-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42 证券简称:宁波银行 公告编号:2015-008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准发行二级资本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近日收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同意本公司公开发行二级资本债券的批文。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宁波银行发行二级资本债券的批复》(银监复〔2015〕75 号)和《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银市场许准予字〔2015〕第72 号),本公司获准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不超过70亿元人民币的二级资本债券。 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5〕第1号)、《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操作规程》(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9〕第6号)等有关规定,做好本次债券发行管理及有关信息披露工作。 本次二级资本债券发行结束后,将按照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 特此公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070 证券简称:特发信息 公告编码: 2015-25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获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批复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方案(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和本次交易的报告书(草案)及摘要详见2015年4月13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5年4月14日,公司收到四川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转发的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国防科工局关于成都傅立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重组上市军工事项审查意见》(科工计[2015]302号),"经对相关军工事项进行审核,原则同意成都傅立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重组上市"。 公司将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积极推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宜,并及时公告相关工作进展,切实维护和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 4 月 15 日 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15-25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3月25日开市起停牌。停牌期间,公司于2015年4月1日披露了《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23),于2015年4月8日披露了《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24),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目前,公司及各中介机构正在开展尽调等各项工作,项目方案尚需进一步论证,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中恒电气,证券代码:002364)自2015年4月15日上午开市起继续停牌。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3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1日和4月2日分别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9)和《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15-021),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导致上述公告中部分内容披露有误,现对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一、在《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中,"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内容"中的"根据中国监事会的反馈意见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应更正为"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二、在《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中,"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内容"中的"根据中国监事会的反馈意见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应更正为"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存在需要更正情形,《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更新后)》和《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更新后)》于2014年4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因本次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四月十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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