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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4-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简称:瑞贝卡 股票代码:600439 公告编号: 临2015-009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1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于2015年4月13日下午16:00在公司科技大楼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9人(李悦先生因出差特委托独立董事王芳女士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的预案》 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应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提名郑有全先生、郑文青女士、冯彦生先生、晁慧霞女士、吴学丙先生、胡丽平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李悦先生、马群先生、常晓波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被提名人已经书面同意出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请股东大会选举。 表决结果:9 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定于2015年4月30日以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1:董事候选人简历 郑有全:男,中国籍,1954年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第十届、十一届、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许昌市政协副主席。1983-1989年任小宫工艺厂厂长;1990-1993年任许昌县发制品总厂厂长;1993-1999年任河南瑞贝卡发制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1999-2001年2月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兼任河南瑞贝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局主席、许昌市政协副主席、河南国际商会副会长、中国发制品商会会长。 郑文青:女,中国籍,1981年生,2007年1月毕业于Regent’s business school, London(伦敦摄政商业学院),国际营销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曾就职于中信集团并购部,曾任瑞贝卡北京销售公司总经理、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主管营销工作。 冯彦生:男,中国籍,1969年生,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公司假发部生产总监、假发部经理、研发部经理、质量部部长、总经理助理、营销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主管技术研发工作。 晁慧霞:女,中国籍,1964年生,大专学历。 1985年10月-1987年12月任许昌机床厂会计;1988年1月-1995年9月任许昌县物资局主管会计;1995年10月-1996年6月任许昌鸿宝商场主管会计;1996年6月-2003年6月任公司主管会计;2003年7月至2009年2月任公司财务部部长;2009年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 吴学丙:男,中国籍, 1964年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公司质检部经理、假发部长、技术部部长;现任公司总工程师、河南省发制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上海瑞贝卡纤维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副总经理。 胡丽平:女,中国籍,1975年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经济师。2006年1月-2007年10月任公司三会事务代表;2007年10月-2011年3月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兼证券投资部经理;2011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 李悦:男,中国籍,1975年生,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擅长公司财务、企业资本运营。历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金融系博士后,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金融信息工程系金融学讲师、金融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兰州商学院校长助理(挂职),光大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高级投资经理、投资总监,光大滨海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筹备组组长,青海藏格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格尔木藏格钾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中文天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常晓波先生:男,中国籍,1970年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擅长上市公司财务管理和资产重组。历任岳华会计师事务所陕西分所、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陕西分所主任会计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西安分部合伙人、分部经理。现任西安宝德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马群先生:男,中国籍,1958年生,中共党员,南京大学法学硕士,一级律师,擅长公司法、证券法、外商投资等法律业务,曾工作于江苏律师事务所,任主任律师。现任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股票代码:600439 股票简称:瑞贝卡 编号:临2015-010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5年4月13日在公司科技大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的预案》。 同意提名李建杰先生、宣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职工代表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直接进入监事会。 表决结果:3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一五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监事简历 李建杰,男,1960年生,本科学历。历任济南军区某军炮团战士、炮长、文书;河南省临颍县粮食局任化验员、统计、财务主管;许昌县物资局配套公司任办公室主任兼财务科长、副经理兼办公室主任、财务科长;瑞贝卡工艺假发分公司综合办主任: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长;现任公司人力资源总监、党委书记。 宣 超,男,1968年生,大专学历。曾任有限公司工艺发部、女装假发部车间主任;公司化纤发部、女装假发部车间主任;白人假发部部长、公司假发部部长。现任公司监事兼浚县瑞黎发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439 证券简称:瑞贝卡 公告编号:2015-011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4月3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4月30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河南许昌瑞贝卡大道666号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大楼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4月30日 至2015年4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5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会议决议公告于2015年4月15日刊登在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股权证明;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至公司登记。也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二)登记时间:请于2015年4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三)现场登记地点:河南省许昌瑞贝卡大道666号瑞贝卡公司三楼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 联系电话:0374-5136699 传 真:0374-5136567 2、 邮政编码:461100 3、 联系人:胡丽平、王占锋 4、 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5、 如发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相关原件。 特此公告。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4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本次会议选举董事、监事的议案表决时采用累积投票制。累积表决投票数即每位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乘以本次股东大会应选举候选人人数之积。股东可以对其拥有的表决权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但所分配票数的总和不能超过股东拥有的投票数,否则该票作废。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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