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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桑德环境 公告编号:2015-049 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
一、 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德环境"或"公司")在2015年4月13日、4月14日及4月1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进行了核查,并就有关事项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桑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德集团")、实际控制人文一波先生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2015年4月11日披露了《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5-047),桑德集团于2015年4月10日与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启迪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清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及北京金信华创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桑德集团拟通过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52,179,937股(占公司总股本846,241,398股的29.80%),其中清华控股、启迪科服、清控资产与金信华创为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启迪科服将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清华控股,桑德集团仍持有上市公司15.01%股份。公司已根据目前桑德集团与股权受让方达成的股权转让协议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协议尚需有关主管部门或者授权部门批准本次交易。
2、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未有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3、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4、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5、经核实,截止目前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均没有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经营状况正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波动的重大事宜。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
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公司最近一期业绩预计:
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已于2015年3月16日公开披露,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将于2015年4月30日公开披露,根据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经营业绩保持持续稳定的增长,但未触发《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格式指引第15号-上市公司业绩预告及修正公告格式指引》之标准:(一)净利润为负值;(二)实现扭亏为盈;(三)实现盈利,但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业绩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
五、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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