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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4-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66 证券简称:丹甫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8 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2366,证券简称:丹甫股份)连续三个交易日(2015年4月13日、2015年4月14日、2015年4月15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进行了必要核实,现对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2015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拟定于2015年4月17日披露《2014年年度报告》等系列公告;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近期公司未发现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或者因业绩传闻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6、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7、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2014年利润分配方案的预披露 经公司4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14年度公司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股不转增。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2014年年报预约披露时间为2015年4月17日(星期五),公司2014年业绩与2015年2月13日公告的《2014年度业绩快报》(公告编号:2015-003)不存在重大差异。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公布的2014年度报告为准。 3、本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2014年12月26日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报送了《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2015年1月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41885号)。2015年2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41885号)。 2015年3月26日,本公司披露了《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报送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7),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延期提交反馈意见答复。目前,公司正在会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待反馈意见回复完成后,公司将按规定对反馈意见回复内容进行披露。本次交易方案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最终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以及取得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15日 股票代码:600682 股票简称:南京新百 公告编号:临2015-018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现金分红网络说明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4月28日上午9:30-11:00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服务平台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一、说明会主题 本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相关规定,公司决定通过网络互动的方式举行2014年度现金分红网络说明会,让广大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现金分红等具体情况。 二、说明会召开时间 1、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4月28日上午 9:30-11:00 2、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三、出席说明会人员 总 裁:傅敦汛先生 副总裁、董秘、财务总监:潘利建先生 四、投资者参与方式 1、投资者可在2015年4月23日-4月24日上午11点-下午5点前通过本公告后附的电话、传真方式联系本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选择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2、投资者可于2015年4月28日上午9:30-11:00通过登录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公司现金分红网络说明会。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 系 人:周静 电 话:025-84717642 传 真:025-84724722 特此公告。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15日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调整长期停牌股票 估值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08]38号),为使持有长期停牌股票的基金估值更加公平、合理,更好的维护持有人利益,经与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公司自2015年4月15日起对旗下金鹰成份股优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10001)、金鹰中证技术领先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10007)持有的停牌股票科大讯飞(股票代码:002230) 采用《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中的"指数收益法"估值。本基金管理人将在上述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efund.com.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6135-888)了解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6日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基金所持双塔食品、科大讯飞股票估值 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08]38号)、《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托管行协商一致,我公司决定自2015年4月15日起采用"指数收益法"对旗下基金所持双塔食品(证券代码:002481)、科大讯飞(证券代码:002230)进行估值。双塔食品股票估值调整对信达澳银产业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影响为前一估值日该基金资产净值的-0.27%;科大讯飞股票估值调整对信达澳银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达澳银消费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影响分别为前一估值日该基金资产净值的-0.19%、-0.28%。 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托管行协商,自上述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恢复按市价估值法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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