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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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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4-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15-018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简称:万安科技,股票代码:002590)股票交易价格于2015年4月14日、2015年4月15日连续2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信息存在需更正、补充之情况。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向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询问,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公司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2015年3月25日发布了《2015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5),预计2015年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上升:20%-50%。

  3、2015年3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年度报告》、《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议案。201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2,229.01万元,同比增长3.05%;利润总额9,170.26万元,同比增长119.5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7,483.40万元,同比增长109.92%。

  4、公司2015年4月1日发布了《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会议将审议《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议案,该利润分配预案存在不确定性。

  5、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有关信息披露工作,并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15-16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本公司B股股票(证券简称:深康佳B;证券代码:200016)于2015年4月13日、4月14日、4月1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公司董事局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核实情况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共传媒没有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查询,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局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局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本公司董事局确认,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披露的情形。

  2、公司和控股股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等重大事项;未来三个月内也不筹划上述事项。

  3、《证券时报》等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一五年四月十五日

  股票简称 兰州黄河 证券代码 000929 公告编号:2015(临)-005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兰州黄河,证券代码:000929)2015年4月 14日、 4月 15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异常交易波动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本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本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问询了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未发现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本公司未发现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对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合理预期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件;

  4、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

  5、近期公司经营情况保持稳定。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披露的信息外,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且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本公司目前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行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未来三个月内不筹划上述事项;

  2、本公司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3、本公司将于 2015 年4月21日披露2014年度报告及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已于 2015年 1月8日发布了 2014 年度业绩预增公告,于2015年4月14日发布了2015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增公告,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4、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 :《中国证券报》、《 证 券 时 报 》以及(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349 股票简称:精华制药 公告编号:2015-036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2月25日起停牌,并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2015年3月11日,公司确认该重大事项为重大资产重组,并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2015年4月8日,经公司申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目前,公司及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及审计、评估机构等相关方正在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相关尽职调查、审计及评估正在进行之中。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会议,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议案。

  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的有关规定,密切关注事项进展情况,将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15-025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齐心集团,证券代码:002301)已于2015年3月19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分别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2015-016)、《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2015-017)、 《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2015-019)、《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2015-021)。

  目前,上述重大事项仍在筹划过程中,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自2015年4月16日开市起继续停牌,相关事项有明确进展后,公司将及时予以公告。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774 股票简称:汉商集团 编号:2015-002

  武汉市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4月15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阎志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阎志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职务。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阎志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阎志先生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至本公告披露日,阎志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9,534,295股,通过其控制的卓尔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34,087,282股,分别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46%、19.53%。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提名新的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武汉市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15-033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15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东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港投资")的通知,东港投资将其所持有的公司8,000万股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56%)质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行,并于2015年4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为2015年4月14日至质押双方向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止。

  东港投资持有公司股份28,800万股(全部为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01%。本次东港投资质押股份数量为8,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56%。截止本公告日,东港投资所持公司股份中已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16,000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55.56%,占公司总股本的21.11%。

  2014年公司实施了重大资产重组,并与东港投资签订了《利润补偿协议》(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协议约定:本协议中利润补偿期间为2014-2016年度,东港投资承诺台州市前进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州前进")截至2014年年底、2015年年底及2016年年底合并报表口径的累积承诺净利润分别为人民币22,615.08万元、49,726.55万元及80,082.51万元,若利润补偿期间,截至当期期末实际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累积净利润低于台州前进对应的累积预测净利润,则根据协议约定采取公司回购东港投资所持公司股份的方式进行补偿。本次被质押冻结的股份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股份补偿,有可能出现股份质押影响业绩补偿的潜在风险。2014年度台州前进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47,931.31万元,远超出2014年度盈利预测的业绩承诺。当前台州前进运营状况良好,效益不断提升,东港投资触发业绩补偿义务的可能性低,故本次被质押冻结的股份不会影响东港投资对公司业绩承诺的正常履行。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五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5-036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2月10日发布《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因筹划关于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自2014年12月11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已于2014年12月17日、2014年12月24日、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月15日、2015年1月22日、2015年1月29日、2015年2月5日、2015年2月12日、2015年2月26日、2015年3月5日、2015年3月6日、2015年3月18日、2015年3月25日、2015年4月1日、2015年4月8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于2015年1月8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暨进展公告》,于2015年3月11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公告》。

  目前,公司与重组对方已就重组方案达成一致,相关方和中介机构继续进行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和书面申报材料的制作工作,沟通讨论具体细节问题,同时根据重组方案及证监会关于重组申报规范和指引的要求取得相关方的确认协议和函件。

  公司股票停牌期间,按照相关规定,公司至少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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