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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4-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012;200012;112021;112022 公告编号:2015-016 证券简称:南玻A;南玻B;10南玻01;10南玻02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等事项 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等事项,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南玻A/南玻B,股票代码:000012/200012)已于 2015 年 3月 19 日上午开市起停牌,公司分别于2015 年 3月 19 日、3月 26日、4月 2日、4月9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停牌公告》(2015-006)、《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2015-007)、《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等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2015-012)及《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等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2015-013)。 截止目前,中介机构正在就相关事项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鉴于相关事项尚具有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南玻A/南玻B,股票代码:000012/200012)自 2015 年4月16日上午开市起继续停牌。待相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发布相关公告并复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012;200012;112021;112022 公告编号:2015-017 证券简称:南玻A;南玻B;10南玻01;10南玻02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15年4月15日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4月13日以电话形式向所有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取消2014年度股东大会部分议案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确定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事项》,拟将该次会议同期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及《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等4项议案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于 2015 年 3 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修订案》。在此期间,部分股东对该4项议案提出不同看法,为保证公司年度股东大会顺利召开,更好的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经过审慎考虑,公司董事会决定取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及《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等4项议案,该4项议案不再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外,公司董事会收到持股 3%以上股东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人寿”)向公司书面提交的《关于撤回股东临时提案的通知函》,前海人寿决定撤回其向公司提出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否决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修订案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股东临时提案)》、《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股东临时议案)》、《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股东临时提案)》、《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股东临时提案)》等5项临时提案。 董事会认为取消以上议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除取消上述议案外,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以及其他议案等事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15-011)、2015年4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014)及2015年4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取消2014年度股东大会部分议案暨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暨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5-018)。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012;200012;112021;112022 公告编号:2015-018 证券简称:南玻A;南玻B;10南玻01;10南玻02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2014年度股东大会部分议案 暨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暨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2014年度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情况说明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确定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事项》,2014年度股东大会将审议《南玻集团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10项议案及听取《南玻集团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内容详见2015年3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09)及《<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修订案》。 在2015年3月31日刊登《<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修订案》后,部分股东对《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及《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等4项议案提出不同看法,为保证公司年度股东大会顺利召开,更好的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经过审慎考虑,公司董事会决定取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及《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等4项议案,该4项议案不再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5年4月10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持股 3%以上股东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人寿”)向公司书面提交的《关于在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通知函》,提请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增加审议5项临时提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否决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修订案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股东临时提案)》、《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股东临时议案)》、《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股东临时提案)》、《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股东临时提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股东提出临时提案暨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公告编号:2015-015)及《股东临时提案》。 2015年4月15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前海人寿向公司书面提交的《关于撤回股东临时提案的通知函》,前海人寿决定撤回其向公司提出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否决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修订案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股东临时提案)》、《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股东临时议案)》、《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股东临时提案)》、《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股东临时提案)》等5项临时提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取消以上议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不再审议上述议案。 现将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4月23日下午14:30 ②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4月22日~2015年4月23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22日下午15:00至2015年4月2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①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②网络投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A股股权登记日/B股最后交易日:2015年4月15日。 7、会议出席对象 ① 截至2015年4月15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含A股及B股股东)。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③ 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工业五路南玻科技大厦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南玻集团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南玻集团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听取《南玻集团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 审议《南玻集团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 审议《南玻集团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 审议《南玻集团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 审议《关于聘请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以上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于2015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①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②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传真、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2、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工业六路一号南玻大厦四楼股证事务部(邮编:518067)。 3、登记时间:2015年4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四)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A股及B股股东均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现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① 投票代码:360012 ② 投票简称:南玻投票 ③ 投票时间:2015年4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④ 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A. 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B.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写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代表总议案,1.00代表议案1,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情况如下: ■ C. 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具体如下表所示: ■ D. 对于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E.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① 股东进行投票的时间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2015年4月22日下午15:00,网络投票结束时间为2015年4月23日下午15:00。 ②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③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①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② 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二、2014年度股东大会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于2015年4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股东提出临时提案暨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公告编号:2015-015)中列明的其他事项均未发生变更。 (一)其他事项 1、参加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及授权文件的原件。 2、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丽梅、陈春燕 电话:(86)755-26860666 传真:(86)755-26860641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3、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 可以 □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二○一五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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