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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4-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14 证券简称:罗平锌电 公告编号:2015-25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暨收购资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19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相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公平披露,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罗平锌电,股票代码:002114)于2015年3月19日上午开市起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积极推动相关工作的开展。目前,公司所聘请的中介机构正在对标的资产进行法律、财务方面的尽职调查。由于尽职调查工作的结果是决定最终收购意向的前提,公司已敦促相关中介机构全力推进各项工作。在尽职调查结果出具后,公司需对拟收购资产进行审计、评估并与资产出售方达成最终的收购协议,以上事项还需要一定时间。 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收购资产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经公司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将自2015年4月16日起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方案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15-21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印股份"或"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李春兰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李春兰女士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公司监事职务,李春兰辞职后仍继续担任公司法律事务部副总监一职。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李春兰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将在股东大会增补新的监事后生效。在此之前,李春兰女士仍将履行监事的职责。 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李春兰女士在担任本公司监事期间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300203 证券简称:聚光科技 公告编号:2015-030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将于2015年4月1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2015年4月15日,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本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于2015年4月1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 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 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314 证券简称:雅致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3 雅致集成房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举行201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雅致集成房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5年4月20日(星期一)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田俊彦先生,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郭庆先生,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袁照云先生,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刘定明先生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张阜生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雅致集成房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编号:2015-024 债券代码:112215 债券简称:14万马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披露独立董事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5年4月15日披露2014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告,经核对,发现漏披露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现予以补充披露。《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229 证券简称: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9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解押、质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04月15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尤玉仙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4156.0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3.94%)通知,收悉内容如下: 1、由于提前归还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借款,尤玉仙女士于2015年3月19日将原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3120万股高管锁定股中的4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4%)本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2、2015年03月26日,尤玉仙女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35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7%)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用于个人融资,质押期限为三个月。 3、由于提前归还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借款,尤玉仙女士于2015年4月8日将原质押给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806万股高管锁定股中的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7%)本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4、由于提前归还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借款,尤玉仙女士于2015年4月15日将原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2720万股高管锁定股中的8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8%)本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截至目前,上述股份的质押、解押手续均已办理完毕。尤玉仙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4156.05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3.94%;累计质押3256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92%。 特此公告。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122 证券简称:宏图高科 公告编号:2015-039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4月1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68号703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怀珍女士主持了会议。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江苏高的律师事务所陆为、秦蓓蓓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9人,董事陈斌先生、胡方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项碧霄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韩宏图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高的律师事务所 律师:陆为、秦蓓蓓。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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