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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4-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298 证券简称:安琪酵母 临2015-014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日,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湖北日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升科技")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权进行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质押的基本情况 日升科技因其经营需要将其持有的公司1,2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权质押已于2015年4月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为2015年4月2日,质押期限为2015年4月2日至2017年3月27日办理解除质押手续为止。日升科技本次将其持有的1,200万股股份进行质押,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34,646,577股的34.64%,占公司总股本329,632,377股的比例为3.64%。 二、公司股权处于质押状态的累计情况(含本次质押)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股权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总数为76,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3.15%,具体为:日升科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34,646,5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51%,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积数为16,3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47.05%,占公司总股本的4.94%; 湖北安琪生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琪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129,761,6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9.37%,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积数为600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46.24%,占公司总股本的18.20%。 历次股权质押情况如下: 1、2008年12月4日,公司第一大股东安琪集团将其持有的6000万股公司股份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伍家支行,本次股权质押已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目前尚未解除质押。 2、2013年2月26日,日升科技将其持有的430 万股公司股份质押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本次股权质押已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目前尚未解除质押。 除上述情况外,不存在持有、控制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处于质押状态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1899 证券简称:紫金矿业 编号:临2015-020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金山(香港)国际矿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营运资金需求,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金山(香港)国际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山香港")拟向香港商业银行申请贷款6,950万加元(或等值的其他货币),期限不超过3年,由国内商业银行为该笔融资出具融资性保函/备用信用证,并由本公司为上述融资性保函/备用信用证提供反担保;或者由本公司直接提供保证担保。 因金山香港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证券法》、《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企业提供担保,必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为提高决策效率,有效利用境外资金市场,本公司于2014年5月28日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境外控股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业务的议案》,即从股东大会通过上述事项之日起至2015年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止,同意本公司为金山香港提供5亿美元的内保外贷业务,在担保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负责,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上述授权,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上述担保事宜,公司11名董事均参与表决并一致通过。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为金山香港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5,578万美元(不包括本担保)。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金山(香港)国际矿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香港九龙柯士甸道西1号环球贸易广场75楼7503A室 注册资本: 人民币70,623万元 经营范围:投资与贸易 金山(香港)国际矿业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在香港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4年12月31日,金山香港资产总额为人民币449,474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为404,956万元(其中银行借款人民币97,214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人民币130,657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44,51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0.09%,实现销售收入为人民币2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7,057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金山(香港)国际矿业有限公司拟向香港商业银行申请贷款6,950万加元(或等值其他货币),期限不超过3年。根据贷款行的要求,需由国内商业银行为此项融资出具融资性保函/备用信用证,并由公司为上述融资性保函/备用信用证提供反担保;或者由本公司直接提供保证担保。 公司董事会授权财务总监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文件。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有利于解决境外子公司营运资金需求,且金山香港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风险可控,公司同意为该笔贷款提供担保。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包括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累计总额为人民币725,321万元人民币(包括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在紫金财务公司融资提供的担保额133,554万元),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5.85%,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会决议。 特此公告。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五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1299 证券简称:中国北车 公告编号:临2015-031 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本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A股股票在2015年4月13日、2015年4月14日和2015年4月1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的情况 1、公司于2015年4月7日发布了《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通过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合并通过商务部反垄断审查的公告》等相关公告,披露了公司与中国南车股份有限公司合并之有关进展,公司股票自2015年4月7日起复牌。目前,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正在进行中。 2、经公司自查,本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经向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函证确认,除已披露的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其他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承诺至少未来三个月内不会策划公司下述重大事项(本公司已披露的重大事项除外),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披露的事项以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是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及网站,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五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1766(A股) 股票简称:中国南车(A股) 编号:临2015-036 证券代码: 1766(H股) 股票简称:中国南车(H股) 中国南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本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中国南车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A股股票在2015年4月13日、2015年4月14日和2015年4月1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的情况 1、公司于2015年4月4日发布了《中国南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通过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中国南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合并通过商务部反垄断审查的公告》等相关公告,披露了公司与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合并之有关进展,公司股票自2015年4月7日起复牌。目前,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正在进行中。 2、经公司自查,本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经向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南车集团公司函证确认,除已披露的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其他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承诺至少未来三个月内不会策划公司下述重大事项(本公司已披露的重大事项除外),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披露的事项以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是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及网站,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南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五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15-012 杭州福斯特光伏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福斯特光伏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9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05)。 鉴于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保收益银行理财产品部分已经到期,已收回本金和收益。公司本次续用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现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的主要内容 2015年4月14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安支行签订《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认购委托书》,以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购买该行发行的保本保收益理财产品,收益起算日2015年4月15日,约定开放日2015年10月12日,年化产品收益率4.5%。 二、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 (一)、公司已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安支行的基本情况、信用等级及其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二)、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安支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的为保本保收益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理财产品期间内,公司财务部将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除本次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外,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本金金额累计为179,000万元,其中81,600万元已到期收回,未到期余额为97,400万元。 六、备查文件 (一)、《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认购委托书》; (二)、《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说明书》。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光伏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四月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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