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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

2015-04-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1.2公司简介

  ■

  ■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国内经济增速进一步放缓,受煤炭行业不景气及金属制品行业竞争加剧的影响,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下跌幅度较大、钢丝绳产品产销量下滑、折旧等固定费用增加,致使金属制品毛利率同比减少10.55个百分点,毛利总额同比减少9,638万元。同时随着公司金属制品及煤炭制品销售价格的下跌,按会计准则的要求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002万元。

  受大股东钢贸危机的影响,公司银行贷款担保缺失,致使资金周转异常紧张,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息及利息支出同比增加3,387万元。

  受钢铁行业持续低迷的影响,公司钢材贸易量大幅下降,致使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减少33,635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转让兰州银行6820万股股权,产生收益8,716.38万元。

  (一)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收入

  (1)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因素分析

  报告期内,受钢铁行业持续低迷的影响,公司钢材贸易量大幅下降,致使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减少33,635万元;公司主要产品销售价格的下跌,也对营业收入的下降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影响。

  (2)以实物销售为主的公司产品收入影响因素分析

  ■

  以上主要产品变化在30%以上的是:

  公司煤炭制品的产量减少57.25%,销量减少37%,库存量减少63.34%,主要原因:受煤炭行业不景气的影响,子公司煤业公司开工不足,产、销量下降幅度较大。

  钢材贸易量减少54.76%,主要原因是:受钢铁行业持续低迷的影响,公司钢材贸易量下降幅度较大。

  (3)订单分析

  1、前期订单在本年度进展情况

  截止2013年末预应力钢绞线剩余订单份数23份,其中公路订单占6%、铁路订单占94%,2014年按合同规定的工程进度供货。

  截止2013年末钢丝绳剩余订单份数391份,其中煤炭行业占70%、冶金行业占15%、港口行业占5%、其他行业占10%,2014年已全部履行完毕。

  2、本年度新增订单及完成情况

  2014年度预应力钢绞线新增订单4份,其中公路订单占36%、铁路订单占64%。本年度完成订单比例为33%。由于预应力钢绞线2014年新增订单多为年底中标,合同规定2015年供货,故2014年完成订单比例较低。

  2014年度钢丝绳新增订单2594份,其中煤炭行业占65%、冶金行业占20%、港口行业占4%、其他行业占11%。本年度完成订单比例为81.69%,未完成订单为年底签订的合同,交货期为2015年。

  (4)新产品及新服务的影响分析

  ①新产品的影响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进行了军品用钢丝绳产品的研发,公司承担的高性能特种钢丝绳试制择优项目按期开展,公司从原料、工艺、绳芯等各方面进行全面深入的研究工作,经过项目组不懈努力,择优样品生产完毕,验收一次性通过。特种钢丝绳科技创新团队研发的军品特种钢丝绳系列产品成功应用于辽宁舰上,填补了国内空白,成为国内研制、生产的唯一承制单位,为我国的国防事业做出了贡献。

  2014年港口绳新增销量1,189吨;电梯绳新增销量347吨;电铲绳新增销量783吨。

  ②新服务的影响分析

  市场服务部主管市场服务工作,通过沟通了解用户的需求,为用户制定最佳的产品方案,做好技术支持、指导用户培训工作;用户质量异议投诉处理,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与用户达成最终处理方案;对售后服务发现的问题及时汇总、传递,为产品改进提供依据和支持;进行市场的调研和分析,为公司的决策提供市场策略建议。

  2014年根据市场情况,公司加大了新市场开发的力度,将售前、售中技术服务、售后服务、市场调研、新市场开发等业务进行整合,通过派技术人员与用户技术交流、现场技术服务,指导用户做好产品选型、改型、试用等工作,增加新市场、新客户的订单合同800吨。

  (5)主要销售客户的情况

  前五名销售客户营业收入合计21,282.01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18.84%。

  2 成本

  (1)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

  (2)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金额合计62,854.06万元,占采购金额比重41.52%。

  3 费用

  单位:元

  ■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的说明:系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息及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4 研发支出

  (1)研发支出情况表

  单位:元

  ■

  (2)情况说明

  2014年公司本部共实施了13项科技攻关项目,研发总投入1240.54万元,其中计入研发支出315.64万元。购置、安装、调试研发项目所需各种装备11.5万元,研发人员人工费403万元,试制用原材料费360万元,其他相关费用150.4万元。

  公司确定2014年科技攻关项目的目的:加强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增加公司的盈利能力,保证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

  项目进展情况:6个项目全部完成,完善了相关工艺,研发出的产品已交付用户试用;6个项目未完成结转到2015年继续实施;1个项目经再次论证后终止实施。

  对未来的影响:通过优化生产工艺,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增加新品种,扩大新的使用领域。

  5 现金流

  单位:元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原因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原因是: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净额减少。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原因是: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

  6 其他

  (1)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公司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原因:

  A、受金属制品销售价格大幅下降及折旧等固定费用增加的影响,金属制品毛利率较上年同期下降10.55个百分点,毛利总额同比减少9,638万元;

  B、受贷款担保缺失的影响,本年银行承兑贴现息及利息支出增加3,387万元;

  C、受金属制品及煤炭制品销售价格的下跌,本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002万元;

  D、报告期内公司转让兰州银行6820万股股权,获取投资收益8,716.38万元。

  (2)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前期无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3)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1、发展战略

  坚持走“技术创新带动产品创新”的发展之路,不断完善产品创新体系,以优质的产品与服务增加产品市场占有率。通过完善销售经济责任制、优化生产组织、强化全面质量管理、加强资产管理、建立内控体系等措施,提升公司精细化管理能力,提高科技竞争力,全面提升企业形象。

  2、2014年度经营计划完成情况

  2014年度经营计划:金属制品销量16.6万吨,合并营业收入20亿元。实际完成金属制品销量:16.99万吨,完成年计划进度的102.35%,合并营业收入:13.43亿元,完成年计划的67.15%。

  合并营业收入未完成年度经营计划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受钢铁行业持续低迷的影响,公司钢材贸易量大幅下降,致使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减少33,635万元;公司主要产品销售价格的下跌,也对营业收入的下降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影响。

  (二)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1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表

  单位:元

  ■

  应收票据减少62,480,345.29元,减幅83%,主要原因系支付货款增加所致。

  预付款项减少142,640,417.44元,减幅81.95%,主要原因系钢贸业务预付款减少所致。

  其他应收款增加17,252,134,12元,增幅42.16%,主要原因系将3年以上预付款调整至其他应收款列示并按账龄计提坏账。

  存货减少166,028,036.87元,减幅30.08%,主要原因系公司压缩存货占用及计提跌价准备所致。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增加322,634,332.91元,增幅380.91%,主要原因系本年购入黄河银行股权所致。

  短期借款增加242,950,000.00元,增幅41.92%,主要原因系将已贴现尚未到期的票据在短期借款列示。

  应付票据减少353,430,000.00元,减幅73.37%,主要原因系将已贴现尚未到期票据在短期借款列示。

  预收账款增加40,415,510.39元,增幅64.74%,主要原因系预收钢贸货款增加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增加14,142,646.37元,增幅153.23%,主要原因系12月工资未及时发放,社保未及时缴付。

  其他应付款增加53,287,445.98元,增幅238.25%,主要原因系向其他单位拆借资金所致。

  长期借款减少85,000,000.00元,减幅73.91%,主要原因系按计划偿还借款及转入一年内到期的流动负债列示。

  专项储备增加1,576,557.00元,增幅72.92%,主要原因系子公司华辉公司计提安全生产费所致。

  (四)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主要核心技术有辊轧塑性变形技术、预张拉技术、钢丝绳结构优化设计技术、钢丝绳涂塑技术,以及钢丝直接水冷技术等十余项,全部为自主研发,其中预张拉技术和钢丝绳结构优化设计技术填补了国内空白,大吨位的预张拉技术取得突破,属国内首创。公司拥有2项发明专利、10项实用新型专利,其中:2014年度公司取得了3项实用新型专利。钢丝绳末端物流管理系统、钢绞线生产线末端物流管理系统取得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报告期内核心技术未发生重大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开发和改进了镀锌钢丝、钢丝绳生产共享系统,推进大盘重工字轮周转生产方式,提高了生产效率、降低了消耗和库存。公司持续推行调整品种结构,增加高附加值产品的占比,2014年高附加值钢丝绳占比增加至60.10%。

  (五)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转让兰州银行6820万股股权,产生收益:8,716.38万元。其中:向瑞鑫源转让4000万股、向陇东公司转让2820万股。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兰州银行股权。

  公司于2014年12月底前先后完成收购黄河银行27名自然人股东总计13,777.8213万股股份,占黄河银行总股本的9.5%,合计金额40733.45万元。

  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

  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的说明

  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820万股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52元/股的价格向瑞鑫源转让4000万股股权,转让金额100,800,000元、向陇东公司转让2820万股股权,转让金额71,064,000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兰州银行股权。

  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收购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并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于2014年12月底前先后完成收购黄河银行27名自然人股东总计13,777.8213万股股份,占黄河银行总股本的9.5%,合计金额40733.45万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主要子公司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子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持股比例

  国贸公司 销售 30,000 89,618.32 28,624.10 -2,569.31 100%

  煤业公司 煤炭制品 1,000 5,970.41 2,085.01 -886.66 100%

  星威公司 绳芯生产 582.82 3,112.86 2,111.15 372.34 100%

  华辉公司 活性炭制品 11,718.24 36,407.84 11,743.89 -1,536.79 67.24%

  经营业绩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在30%以上,变动原因主要是:

  国贸公司:净利润同比下降470.80%,主要原因是钢贸业务量大幅下降、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息及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煤业公司:净利润同比下降6,842.67%,主要原因是煤炭业务量减少、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所致;

  星威公司:净利润同比上升177.46%,主要原因是产品销售价格上涨所致;

  华辉公司:净利润同比下降7,791.65%,主要原因是债务重组收益较上年减少以及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所致。

  3、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1、行业竞争格局

  (1)预应力钢绞线

  截止2014年底,我国已获预应力钢绞线生产许可证的企业51家,2014年我国预应力钢绞线产量约350万吨。2014年受国家铁路建设快速发展的影响,该品种产量与消费量较2013年增长约15%,但预应力钢绞线在民用建筑上推广使用比较缓慢,钢结构部分取代预应力混凝土结构在建筑结构上的推广使用,影响预应力钢绞线消费量增长。虽然2014年国内消费量有一定增长,但预应力钢绞线产能的结构性严重过剩,市场竞争依然十分激烈,利润率很低。

  (2)钢丝绳

  近年来钢丝绳产量以平均每年约10%的速度递增,但近年受煤矿、钢铁、有色金属等行业低迷影响,2014年钢丝绳产量与2013年基本稳定或稍有下降。钢丝绳行业的激烈竞争,使该产业集中度呈上升趋势,当年产量超过2万吨的企业有18家,总产量约110万吨,占钢丝绳总产量的40%。

  目前国内钢丝绳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产能严重过剩,产能利用率约60%,市场竞争激烈,利润率呈下降趋势;特种专用钢丝绳生产比例低,不能完全满足市场发展需求;另外,钢丝绳生产企业规模小、数量多、行业集中度偏低;技术装备发展很不平衡,整体装备水平仍有待提高。

  2、发展趋势

  (1)预应力钢绞线

  未来一定时期我国继续优先发展交通运输业,加大铁路、公路及市政建设投资力度,预应力钢绞线消费总量将有一定增长。在民用建筑上加快推广使用,市场消费量增长空间很大。

  (2)钢丝绳

  ①扩大特种钢丝绳产能,优化产品结构

  未来国内特种钢丝绳产量及消费量将会快速增长。逐步淘汰点接触结构钢丝绳,发展特种钢丝绳生产是未来钢丝绳行业发展的趋势。

  ②企业集约化

  目前国内钢丝绳产业中小企业较多,多数小企业产品质量差、产品档次低、忽视环境治理,且低价销售,扰乱市场秩序,影响行业健康发展,集约化是钢丝绳行业大势所趋。

  ③生产连续化及控制自动化

  生产连续化是提高生产效率的重要手段,也是满足质量要求的措施。自动化控制是提高产品质量的重要保证。

  ④节能、环保

  钢丝绳生产中影响工人身心健康和环境的主要因素有捻股成绳机等设备的噪声,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烟尘、固体废弃物等,这些污染物的综合治理、达标排放或循环使用是生产企业节能、减排的首要任务。

  (二)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市场,以科技求发展”为经营宗旨,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市场经营理念,以及“以技术创新、管理创新为核心”的发展思路,强化新产品开发和市场开拓及市场服务工作,使技术创新的推动力和市场的拉动力紧密结合,缩短技术成果向生产力转化的周期,实现公司稳健、高速发展的目标。同时,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信息管理体系、决策管理体系与现代企业文化体系,巩固和扩大公司在国内特种钢丝绳领域的领先优势,优化预应力钢绞线的客户资源,增强其盈利能力,进一步提升“恒力”品牌的市场价值,使公司最终成为科研、开发、生产和销售一体化的一流的现代化企业。

  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通过自主研发及与科研院所合作的方式,进一步调整产品结构,增加高附加值、特种钢丝绳产品的比例,满足市场的需要,提高产品的档次,提高产品的附加值。

  (三)经营计划

  2015年年度经营计划:金属制品销量:16.9万吨;合并营业收入:15亿元。

  2015年经营目标拟采取的策略和行动:

  1、抓好销售龙头工作,整合资源,提高效益;

  2、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生产效率;

  3、加强成本管理,进一步挖潜增效;

  4、加大科技创新,推进技术进步,提高核心竞争能力;

  5、强化内控管理,提升管理水平;

  6、抓好安全文明生产,推进企业文化建设;

  7、加强子公司管理,进一步拓展生存和发展空间。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1、金属制品行业属于完全竞争行业,市场竞争激烈,品种结构调整加快,行业面临着较大的发展压力。

  2、线材作为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在近年来波动幅度较大,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司产品的成本。受近年来行业产能迅速增加的影响,市场竞争激烈,金属制品产品价格未能与原材料价格同步变化,原料价格波动将会对行业内的企业生产安排和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3、公司钢丝绳产品的销售在煤炭行业占65%,随着煤炭行业的持续低迷,对公司钢丝绳产品的销售和回款将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一)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董事会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核算方法变更的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4年相继修订和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七项具体准则,并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执行。

  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本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在2014年新修订的会计准则。

  按照上述变更后的准则要求,公司对当前财务报表中会计政策的描述进行了修订和补充,对部分财务报表附注的披露内容进行了完善。公司于2015年4月1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是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的调整。此次调整使公司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追溯调整。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新日恒力公司已对2014年度比较财务报表重新表述,201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具体影响如下表:

  单位:元

  ■

  (三)董事会对重要前期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文)、《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进一步细化了《公司章程》中关于股利分配原则的条款,明确了分红标准和分红比例,增强了公司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加强对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制订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2年-2014年)。

  报告期内,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201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430,278.9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837,183.15元,2013年末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06,904.18元,故本年度公司不实施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就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且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盈利情况、现金流量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也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需要。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政策的提出及内容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独立董事尽职履责发挥出了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作用,中小股东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合法权益得到了充分保护。

  (二)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利润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财政部于2014年相继修订和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七项具体准则,并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执行。

  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本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在2014年新修订的会计准则。

  按照上述变更后的准则要求,公司对当前财务报表中会计政策的描述进行了修订和补充,对部分财务报表附注的披露内容进行了完善。公司于2015年4月1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是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的调整。此次调整使公司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追溯调整。

  4.2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1)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的说明

  根据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将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重分类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

  (2)准则其他变动的影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根据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规定,将递延收益单独列报。

  ■

  在合并报表层面,本公司对子公司宁夏华辉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具有回购义务,根据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第十一条、第十五条及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将所述金融工具分类为金融负债,并进行追溯调整。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恒力煤业公司、星威福利公司、华辉公司、恒冶工贸公司、恒力国贸五家子公司及十七家三级子公司。与上年相比,本公司新设昆明宁恒、厦门宁恒、哈尔滨宁恒三家三级子公司。

  董事长:肖家守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0165 股票简称:新日恒力 编号:临2015-018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肖家守、黄永昌因出差未能出席本次董事会授权董事王鸿新代为出席并表决;董事肖家财因出差未能出席本次董事会授权董事高小平代为出席并表决;独立董事徐守浩因出差未能出席本次董事会授权独立董事詹灵肖代为出席并表决。

  ●本次董事会共十五项议案,其中《上海中绳实业有限公司收购上海松江钢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吊装、过磅业务经营权及附属资产未达到盈利预测的议案》董事高伟、申晨、高小平、独立董事刘朝建、吴振平、詹灵肖六名董事投反对票;独立董事徐守浩授权独立董事詹灵肖代为出席并表决,在此议案中投反对票;董事肖家财授权董事高小平代为出席并表决,在此议案中投反对票;董事王鸿新投弃权票;董事肖家守、黄永昌授权董事王鸿新代为出席并表决,在此议案中投弃权票。其余十四项议案经审议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通知和材料分别于2015年4月3日、2015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

  (三)本次董事会于2015年4月14日上午9:30在宁夏新日恒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7名,董事肖家守、黄永昌因出差委托董事王鸿新代为出席并表决、董事肖家财因出差委托董事高小平代为出席并表决;独立董事徐守浩因出差委托独立董事詹灵肖代为出席并表决。

  (五)经与会董事共同推选董事高小平主持本次会议,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提交本次会议的十五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三)审议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四)审议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五)审议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1,010,396.8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049,787.74元,2014年末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3,060,184.54元,故本年度公司不实施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六)审议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临2015-020号公告)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七)审议2014年度内控制度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八)审议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九)审议审计委员会201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十)审议上海中绳实业有限公司收购上海松江钢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吊装、过磅业务经营权及附属资产未达到盈利预测的议案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2012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上海松江钢材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吊装、过磅业务经营权及附属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XYZH/2012YCA1100号《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吊装及过磅业务2012年8-12月及2013年-2015年的预期收益分别为4,951,217.49元,12,058,280.42元、12,283,656.83元、12,397,194.04元。2014年度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上述收购资产涉及的吊装及过磅业务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9,914,519.64元,较原盈利预测收益12,283,656.83元,差额2,369,137.19元,考虑税收因素后,应补偿金额为3,158,849.59元。

  上海中绳实业有限公司已于2014年4月2日向上海松江钢材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松江)发函,要求上海松江在2015年4月14日前将应补偿金额3,158,849.59元补偿至上海中绳实业有限公司。2015年4月13日上海松江回函:因公司资金紧张,无法一次性补偿上海中绳3,158,849.59元,申请每月分期补偿,2015年4月—8月每月补偿金额为:630,000.00元、630,000.00元、630,000.00元、630,000.00元、638,849.59元,并承诺于2015年9月1日之前补偿以上差额款项。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0票、弃权3票、反对8票,表决未获通过。

  董事高伟、申晨、高小平、独立董事刘朝建、吴振平、詹灵肖六名董事投反对票;独立董事徐守浩授权独立董事詹灵肖代为出席并表决,在此议案中投反对票;董事肖家财授权董事高小平代为出席并表决,在此议案中投反对票。上述董事发表意见:1、不同意此项议案中上海松江关于分期补偿的承诺;2、董事会近期应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上市公司合法权益。

  董事王鸿新投弃权票;董事肖家守、黄永昌授权董事王鸿新代为出席并表决,在此议案中投弃权票。

  (十一)审议2015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5年度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15亿元的综合授信(含子公司,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而定。

  上述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固定资产贷款、信托融资及贸易融资等,融资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及质押等,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签署相关文件。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十二)审议聘请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自2014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起至2015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审计费用为股份公司本部45万元,子公司合计13.5万元,共计58.5万元。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十三)聘请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自2014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起至2015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审计费用为20万元。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十四)审议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的议案(详见临2015-021号公告)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十五)审议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临2015-022号公告)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165 股票简称:新日恒力 编号:临 2015-019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监事会

  ● 本次监事会共四项议案,经审议获得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15年4月14日下午2:00在宁夏新日恒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韩存在先生主持,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关于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4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1)2014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4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当期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4年度报告编制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2、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

  (2)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董事会、出席股东大会参与了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讨论,并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状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规范运作,经营决策合理有效。公司内控制度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责时,从维护股东及公司利益出发,勤勉诚信,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

  (3)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监事会核查,认为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4年度的实际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审核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认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核查了公司担保情况,认为公司的所有担保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违规担保。

  (4)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股权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转让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820万股股权,有利于公司回收现金,获取投资收益。本次股权转让回收现金17,186.40万元,获取投资收益8,716.38万元。

  公司受让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超过总股本10%的股份,有利于提高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3、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实际情况。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4、会计政策变更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4年相继修订和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七项具体准则,并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执行。

  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本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及准则解释。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在2014年修订及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会计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等会计准则具体准则。

  按照上述变更后的准则要求,公司对当前财务报表中会计政策的描述进行了修订和补充,对部分财务报表附注的披露内容进行了完善。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无重大影响。具体说明如下: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对持有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处理。依据该规定,公司该2013年12月31日在“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账面净值为84,700,177.00元的投资转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具体调整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长期股权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的总资产、负债总额、股东权益及净利润不产生重大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 要求将“递延收益”单独列报,具体调整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递延收益”和“其他非流动负债”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的总资产、负债总额、股东权益及净利润不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准则

  本公司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子公司华辉公司增资扩股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融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融德资产)、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下称:中国华融)及本公司共同增资华辉公司事宜,经上述三方同意,当出现有关约定条件时,本公司应回购或指定第三方回购融德资产、中国华融持有华辉公司的全部股份5,000万股,回购条件为: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之两年内,华辉公司仍不具备上市条件。回购价格为:本金×(1+10%)/365×实际持有股份天数。根据中国华融及融德资产的要求,本公司于2013年9月回购中国华融1000万股,于2014年12月回购融德资产500万股,截止2014年12月31日,融德资产尚持有华辉公司3500万股。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第十一条的规定,如果一项合同使发行方承担了以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回购自身权益工具的义务,即使发行方的回购义务取决于合同对手方是否行使回售权,发行方应当在初始确认时将该义务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其金额等于回购所需支付金额的现值。

  第十五条规定,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进行分类时,企业应当考虑集团成员和金融工具的持有方之间达成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如果集团作为一个整体由于该工具而承担交付现金、其他金融资产或以其他导致该工具成为金融负债的方式进行结算的义务,则该工具应当分类为金融负债。

  第八十一条规定,对本准则实施之前存在的金融工具,其会计处理与本准则规定不一致的,应当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处理。

  在合并报表层面,本公司对子公司华辉公司少数股东股权具有回购义务,根据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第十一条、第十五条及第八十一条的规定,重新评估后,将所述金融工具分类为金融负债,并进行追溯调整。

  具体调整金额如下: 单位:元

  ■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影响以前年度利润-13,143,068.58元,其中:影响2013年3,462,316.82元,影响2013年以前年度利润9,680,751.76元。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一五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165 股票简称:新日恒力 编号:临2015-020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宁夏新日恒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批准为国贸公司担保数量40,000万元,累计批准为其担保数量40,000万元(含尚未到期25,700万元)

  ● 被担保人名称:宁夏恒力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力煤业),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批准为恒力煤业担保数量3,000万元,累计批准为其担保数量3,000万元(含尚未到期500万元)

  ● 被担保人名称:石嘴山市星威福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威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批准为星威公司担保数量1,000万元,累计批准为其担保数量1,000万元

  ● 被担保人名称:宁夏华辉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辉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批准为华辉公司担保数量12,000万元,累计批准为其担保数量12,000万元(含尚未到期6,599.80万元)

  ● 上述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上述担保事项未提供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2015年担保事项的概述

  (一)为国贸公司向银行申请40,000万元(含尚未到期25,700万元)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其中:

  1、为乌鲁木齐宁恒钢丝绳有限公司(本公司的三级子公司)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3,100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为兰州恒力钢丝绳有限公司(本公司的三级子公司)向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2,000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剩余34,900万元额度不确定指定银行。

  (二)为恒力煤业融资担保事项

  为恒力煤业向银行申请3,000万元(含尚未到期500万元)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三)为星威公司融资担保事项

  为星威公司向银行申请1,000万元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四)为华辉公司融资担保事项

  为华辉公司向银行申请12,000万元(含尚未到期6,599.80万元)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其中:

  1、宁夏银行广场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6,000万元的融资(包括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石嘴山银行惠农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融资(包括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3、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申请2,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4、新增3,000万元的额度不确定指定银行。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国贸公司,注册地点:金凤区黄河路创新园45号楼A1号办公楼,注册资本:3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高小平,经营范围:钢丝、钢丝绳、钢绞线及其制品;钢材、建筑材料、机电产品、有色金属、汽车配件、机械设备、日用百货、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农副产品(不含食物)、五金、绳扣、生铁;各种规格、类型和性能的活性炭及制品;过滤材料及其他化工产品销售;废旧物资回收等,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煤业公司,注册地点:石嘴山市惠农区河滨街,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岳长彧,经营范围:煤炭、煤制品的销售;洗精煤;汽车运输等,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星威公司,注册地点:惠农区河滨街,注册资本:582.82万元,法定代表人:王贺森,经营范围:服装加工,绳芯,其他印刷品,钢渣炼选,货物装卸等,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4、华辉公司,注册地点:银川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园A(座),法定代表人:赵丽莉,经营范围:开发、生产、销售各种规格、类型和性能的活性炭制品;煤制品等,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国贸公司、恒力煤业、石嘴山市星威福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威公司)、华辉公司2014年度财务状况及本公司2015年度批准为其担保额度情况:

  单位:万元

  ■

  注:上表财务数据为2014年经审计数据。

  三、2015年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为国贸公司向银行申请40,000万元(含尚未到期25,700万元)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其中:

  1、为乌鲁木齐宁恒钢丝绳有限公司(本公司的三级子公司)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3,100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为兰州恒力钢丝绳有限公司(本公司的三级子公司)向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2,000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剩余34,900万元额度不确定指定银行。

  (二)为恒力煤业融资担保事项

  为恒力煤业向银行申请3,000万元(含尚未到期500万元)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三)为星威公司融资担保事项

  为星威公司向银行申请1,000万元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四)为华辉公司融资担保事项

  为华辉公司向银行申请12,000万元(含尚未到期6,599.80万元)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其中:

  1、宁夏银行广场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6,000万元的融资(包括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石嘴山银行惠农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融资(包括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3、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申请2,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4、新增3,000万元的额度不确定指定银行。

  (四)担保期限

  上述担保自2014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起至2015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五)其他事项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56,000万元融资担保额度内,签署相关文件。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49,999.80万元,占母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54.11%。其中为子公司担保:国贸公司提供担保合计25,700.00万元;为恒力煤业提供担保合计500万元;华辉公司提供担保合计6,599.80万元。

  除子公司外为宁夏恒力盛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泰房地产)提供担保17,200万元,盛泰房地产注册资本:7500万元,2014年末总资产:79,887.65万元、净资产:6,635.27万元、资产负债率91.69%,2014年实现净利润52.54万元(经审计),担保明细在定期报告中均有详细披露,无逾期担保,且均提供反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为国贸公司向银行申请40,000万元(含尚未到期25,700万元)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为恒力煤业向银行申请3,000万元(含尚未到期500万元)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为星威公司向银行申请1,000万元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为华辉公司向银行申请12,000万元(含尚未到期6,599.80万元)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全票赞成审议通过,上述担保事项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认为国贸公司、恒力煤业、星威公司、华辉公司、盛泰房地产生产运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较好,预计担保事项不会给公司带来较大的财务风险和法律风险。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对外担保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信息披露充分完整,对外担保的风险已充分揭示,没有违反《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生效的董事会决议

  2、国贸公司、恒力煤业、星威公司、华辉公司2014年12月31日审计报告

  3、国贸公司、恒力煤业、星威公司、华辉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4、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 一五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165 股票简称:新日恒力 编号:临2015-021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计政策变更及追溯调整的情况说明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下转B3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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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

2015-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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