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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4-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149版) 12、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2015年度向七家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总计为人民币壹拾亿零贰仟叁佰万元整(¥102,300万元),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申请的授信额度主要包括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商票贴现、信用证、信托、贸易融资、保理等融资方式,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并按《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授权管理制度(2011年11 月 11日公司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次修订)》规定授权董事长鲁永先生全权代表公司董事会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与信贷(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信托融资、保理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 13、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铜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依据公司对正常库存和生产性流动原材料部份风险测算,2015年度拟进行1,000吨内铜期货套期保值。根据公司对未来铜价走势的判断并结合当前铜价,套期保值合同额度在5,000万元以内。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关于开展铜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1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公告。 14、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 报告全文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1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2015 年 4月1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 15、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决定于 2015年 05月12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通知内容详见 2015年 4月 1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上的《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独立董事关于对本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发表的独立意见于2015年4月1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上。 三、备查文件 1、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17 证券简称:露笑科技 公告编号:2015-046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2014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年7月23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41项具体会计准则(含财政部新修订和新颁布规定于2014年7月1日起实施的2、9、30、33、39、40、41号新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41项具体会计准则(41项具体准则中,原37号会计准则替换为2014年财政部新修订的37号新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日期:公司以财政部2014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 23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并根据要求在2014年度财务报告中进行相应的披露。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4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准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17 证券简称:露笑科技 公告编号:2015-055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2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5]1号),现将相关内容补充如下: 当事人: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露笑科技”),住所:浙江省诸暨市,法定代表人鲁永。 鲁小均,男,1960年1月9日出生,时任露笑科技董事长,住址:浙江省诸暨市。 骆利英,女,1957年8月27日出生,时任露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露笑集团”)副总经理,住址:浙江省诸暨市。 张莉,女,1983年7月24日出生,时任露笑科技出纳,住址:浙江省诸暨市。 李伯英,女,1959年1月5日出生,时任露笑科技董事,住址:浙江省诸暨市。 李国千,男,1965年3月5日出生,时任露笑科技董事,住址:浙江省绍兴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露笑科技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要求听证。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查明,露笑科技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情况 2012年10月9日,露笑科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产业新技术研发基地项目的议案》。因该项目涉及迁坟补偿等不规范费用开支多,基建负责人骆利英认为在财务上要支付大额现金有困难。董事长鲁小均同意该项目配套工程由露笑集团进行配套实施,资金由基建部门与工程单位联系后在后续项目工程内自行调剂解决,并告知露笑科技出纳张莉支持基建部门对工程款的支付。 2012年11月27日和12月12日,经鲁小均同意,在未发生实际工程项目的情况下,骆利英让基建专员石某某填写付款申请单,由张莉委托露笑科技审计部人员赵某某,分别将浙江露笑电子线材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2050万元和950万元资金转入保证金账户作为保证金,以工程款的名义虚开对应金额的银行承兑汇票(共计7张)给永业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业建工”)。经永业建工背书给露笑科技后,露笑科技未入账并分别于2012年12月4日和12月21日将2050万元和950万元承兑汇票作为货款支付给南京华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华新”)。 露笑科技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发行人、上市公司擅自改变公开发行证券所募集资金的用途”的情形。对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露笑科技董事长鲁小均和分管公司基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方案主要设计人的骆利英;其他直接责任人是具体参与、实施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行为的露笑科技出纳张莉。 二、露笑科技未披露资金被露笑集团及其关联方占用情况 2012年12月4日和12月21日,张莉分别开具了2050万元和950万元以南京华新为付款对象的银行汇票,并通过盖假印章背书的方式将上述合计3000万元汇票背书给了浙江鲁顺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顺实业”)。鲁顺实业收票后,12月4日将其中2000万元转入诸暨露笑商贸有限公司账户,50万元转入露笑集团控制使用的李某某账户;12月21日将950万元转入上述李某某账户。 露笑集团及其关联方2012年12月占用露笑科技资金3000万元。露笑科技未以临时公告的方式及时披露,也未在2012年年报中对该事项进行披露,直到2014年9月10日才以临时公告的方式披露了上述事项。 露笑科技对露笑集团及关联方占用其3000万元资金未予披露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关于“发行人、上市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发行人、上市公司或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的情形。对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露笑科技董事长鲁小均,时任董事李伯英和李国千知悉相关情况,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以上违法事实清楚,有相关定期报告、有关公告、相关银行单据和凭证、相关工商登记资料、有关公司出具的说明,相关人员谈话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我局决定: 一、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四条的规定,对鲁小均给予警告,并处罚款30万元;对骆利英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0万元;对张莉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 二、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对露笑科技给予警告,并处罚款30万元;对鲁小均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0万元;对李伯英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对李国千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上述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汇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账号:7111010189800000162,由该行直接上缴国库),并将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我局备案。当事人如果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3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17 证券简称:露笑科技 公告编号:2015-054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2月9日、2015年3月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及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15、2015-021)。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各相关方积极推进本次重组事项的各项工作,目前正在抓紧对筹划重组事项进行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会议,审议本次发行重组事项的相关议案。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公司股票在停牌期间,将根据相关规定,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公告,直至相关事项确定并披露有关结果后复牌。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17 证券简称:露笑科技 公告编号:2015-053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办 2014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4年04月27日(星期一)下午3:00-5:00通过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办2014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 本次说明会的网址为:http://irm.p5w.net。 参加本次说明会的有:公司董事长鲁永先生,董事会秘书李陈涛先生,财务总监骆永新先生,独立董事陈银华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17 证券简称:露笑科技 公告编号:2015-050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铜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15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铜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2015年度进行铜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体内容如下: 一、套期保值目的和必要性 本公司主营漆包线,铜材占原材料成本约80%以上,其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较大。为规避铜价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公司已形成铜价+加工费的结算体系,较好规避了铜价波动风险。 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扩大和宏观经济调控经济出现的波动情况,近年电解铜价格也出现大幅波动,公司除铜价+加工费锁定铜价外,正常库存和生产性流动原材料部份风险也不断增大。为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进行正常库存和生产性流动原材料部份风险套期保值业务。 二、套期保值基本情况 依据公司对正常库存和生产性流动原材料部份风险测算,2015年度拟进行不超过1,000吨铜期货套期保值。根据公司对未来铜价走势的判断并结合当前铜价,套期保值合同额不超过5,000万元。 根据《公司授权管理制度》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套期保值风险分析 公司内部针对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严格规定了该业务的操作程序,能有效控制和规避操作风险。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开展铜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铜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已就铜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行为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及《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3、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锁定公司的产品预期利润,控制经营风险,提高公司抵御市场波动和平抑价格震荡的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开展铜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17 证券简称:露笑科技 公告编号:2015-049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概述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5年度拟与关联方露笑集团有限公司、伯恩露笑蓝宝石有限公司、浙江露笑光电有限公司达成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56,529.92万元。 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经2015年4月16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鲁永、李孝谦实施了回避表决(李孝谦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关联关系的关联股东须回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2、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3、2015年年初至披露日与上述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 ■ 注:公司2015年1月26日、3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15-006、2015-025、2015-029),合计关联交易金额为54,544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一)露笑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露笑集团”) 法定代表人:鲁小均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注册地址:诸暨市店口镇湄池露笑路 成立时间:1996 年1月15日 经营范围:制造销售:汽车、船舶零部件及配件;通用、专用设备及零部件;金属工具及手工具,其他日用金属制品,机械配件;通用及专用设备的研究、设计、开发及技术转让;钢材、金属材料及其压延产品的批发;机械设备租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限制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露笑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 截止2014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露笑集团总资产为108,725.73万元、负债总额为104,525.32万元、净资产4,200.41万元。 (二)伯恩露笑蓝宝石有限公司(简称“伯恩露笑”) 法定代表人:杨建文 注册资本:50,000元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木里图镇工业园区 成立日期:2014年05月05日 经营范围:人造蓝宝石晶体材料加工销售及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股东:伯恩光学(惠州)有限公司持有60%股权;本公司持有40%股权。 截止2014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伯恩露笑总资产为45,683.55万元、负债总额为 -3,467.34万元、净资产49,050.89万元。 (三)浙江露笑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露笑光电”) 法定代表人:鲁小均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注册地址:诸暨市陶朱街道千禧路 成立时间:2010年09月28日 经营范围:制造销售:电光源,LED显示屏,光电子器件及元器件;光学材料及技术、人造蓝宝石合成技术的研究、开发;制造销售:光学元件;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公司股东:露笑集团有限公司100%控股。 截止2014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露笑光电总资产为41,177.84万元、负债总额为37,325.51万元、净资产3,852.33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露笑光电为露笑集团的全资子公司,露笑集团持有公司43.33%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持有伯恩露笑40%的股份,公司董事长在伯恩露笑任职,以上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 露笑集团、露笑光电依法存续经营,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定价为原则,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2、关联协议签署情况 1、电力结算协议 合同的主要内容: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露笑电子线材有限公司与露笑光电于 2015年4月13日在诸暨市店口镇签署;交易标的为露笑光电提供电力;交易价格按市场公允价格结算;交易结算方式为每月前五个工作日支付;合同的有效期为 2015年 1 月 1 日到 2015年 12 月 31 日。 2、房屋租赁合同 合同的主要内容:由公司与露笑集团于2015年4月13日在诸暨市店口镇签署;交易标的为露笑集团提供房屋租赁;交易价格按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结算方式为合同签订后一次性付清;合同的有效期为 2015年 1 月 1 日到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必需,依照《公司章程》以及有关协议规定进行,且按市场价格公允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201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五、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 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提交了 2015年度拟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经认真核查,基于独立判断,认为:2015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不存在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同意将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之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2)关于 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17 证券简称:露笑科技 公告编号:2015-047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变更的议案》,拟调整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从2015年1月1日起,公司拟对应收款项(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标准进行变更。上述事项尚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变更的具体情况 为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考虑应收款项的构成,结合近年来应收款项的回收情况,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本着会计谨慎性原则,从2015年1月1日起,公司拟对应收款项(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标准进行变更。公司应收款项账龄分段及其计提比率变更前后的相关情况如下: ■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上述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按照2014年末公司应收款项规模测算,此项会计估计变更将预计增加公司2015年度一定的净利润数,敬请投资者注意调整风险。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已认真审阅了《公司关于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变更的议案》及相关资料,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关于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变更的事项决策程序合法,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可以更好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监事会关于本次变更的意见 本次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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