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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

2015-04-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公司报告期内总体经营情况回顾

  2014年,面对经济放缓、综合成本上升、企业转型升级加快等复杂的外部因素,公司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通过深化改革、整合资源、拓宽渠道克服各种市场环境的不利影响,紧紧围绕“推进营销平稳增长、力保新基地平稳过渡”两条主线,圆满完成生产经营任务。

  至报告期末,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40,535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15.97%,其中医药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11,742万元,上升12.85%,医药商业收入比上年同期上升了26.47%;公司201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4,574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9.30%。

  2、未来发展战略:

  新时期,公司设定的战略规划为“稳住一个中间、实施两翼突破、贯彻三个提升”。其实质为:保持传统产品的销售高速增长;加大对中药独家产品、特色品种为主的新品市场推广和生物制品的研发,打造多个战略产品梯队,通过营销资源整合形成战略产品集群优势,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提升品质、提升品牌、加大研发投入以提升企业价值。

  公司根据战略规划,在工业和商业方面确定了准确的战略目标。

  工业:以中药制剂为核心,横跨OTC与处方药两大领域,大力发展生物制剂,战略布局保健品市场。

  商业:形成九芝堂连锁品牌优势,做强零售连锁体系,提升品牌价值,梳理特色优势。

  研发:注重传承与创新相结合,通过中药质量标准的提升形成行业内领先的技术优势。

  3、下一年度经营计划:

  2015,公司围绕“稳增长、保生产、控成本、重规范、促高效”的经营思路开展全年工作。营销在确保传统大产品稳定增长的基础上,培育新的增长点,力争在大健康销售有所突破;生产及职能部门全力保障营销、服务营销;公司各项运营管理确保高效、规范、有序。

  九芝堂现代中药科技产业园已投入使用。公司将重点加强磨合、调整、适应,从源头开始推进成本管控,全面落实信息化自控管理,以高效率的内部运作释放团队潜能,根据市场情况来逐步释放产能。在持续提升硬件设施的同时,不断倡导新的行为规范,形成先进设备与优质员工的双重优势,力争将九芝堂生产基地建设成一流的中成药生产示范园区。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自2014年1月26日起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2014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将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一、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4年新颁布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等一系列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起始日期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其他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三、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本期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上期比较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如下: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内,本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800万元整成立全资子公司湖南九芝堂芃茂科技有限公司,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合并范围。

  2、报告期内,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沙杜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无实际经营活动,已完成注销手续。自该公司注销之日起,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合并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简称:九芝堂 证券代码:000989 公告编号:2015-016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召开通知于2015年4月7日以专人送达和传真方式发送给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5年4月15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6人,参加会议董事6人。会议由董事长张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监事发表书面意见。

  详细情况请参看公告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9)。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014年度董事会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预案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监事发表书面意见。

  详细情况请参看公告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15-029)。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2014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报告已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监事发表书面意见。

  详细情况请参看公告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15-024)全文。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关于2015年公司组织机构设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关于办理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详细情况请参看公告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办理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0)。

  关联董事赵煜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关于聘请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提议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财务报告审计费为人民币5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为15.8万元。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2、4、5、6、10项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2015年5月14日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7日

  

  证券简称:九芝堂 证券代码:000989 公告编号:2015-017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第六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于2015年4月7日以专人送达和通讯方式通知各监事,会议于2015年4月15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应到监事3人,现场参加会议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4年度监事会报告

  全文请参见公告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报告》(公告编号:2015-025)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关于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书面审核意见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关于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第1、3、5、6项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4月17日

  

  证券简称:九芝堂 证券代码:000989 公告编号:2015-018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5月14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4日上午 9:30 —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3日下午 15:00 至2015年5月14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出席对象:

  (1)凡在2015年5月8日15:00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依法聘请的见证律师;

  (4)本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湖南省长沙市桐梓坡西路339号)

  7、参加会议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2014年度董事会报告

  3、2014年度监事会报告

  4、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聘请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股凭证;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持股凭证;法人股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湖南省长沙市桐梓坡西路339号)。

  3、登记时间:2015年5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2015年5月14日现场会议召开之前。

  4、登记方式:拟参会股东应在登记时间内以传真、信函、专人送达方式将本条第1项所述资料或其复印件传真至登记地点,注明“拟参加股东大会的人员”的字样。采用传真等非原件方式进行登记的,应该在会议召开前将原件提交会议签到处备查。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89

  2、投票简称:九芝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5月14日上午 9:30 —11:30,下午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九芝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买卖方向为“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如100.00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当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4)确认投票完成。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操作流程: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5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采用服务密码方式办理身份认证

  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果注册成功,系统将返回一个校验号码,校验号码的有效期为七日。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新股申购业务操作激活服务密码,服务密码可以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

  股东遗忘服务密码的,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挂失,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报服务密码挂失,可以在申报五分钟后正式注销,注销后股东方可重新申领。

  拥有多个深圳证券账户的股东申请服务密码,应当按不同账户分别申请服务密码。

  (2)采用数字证书方式办理身份认证的流程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申请。具体操作参见深圳证券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网站(http://ca.szse.cn)。

  股东拥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可以将多个账户注册到一个数字证书上。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计票规则:

  1、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股东大会任一议案进行一次以上有效投票的,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按该股东所持股份数量计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对其他议案未进行有效投票的,视为弃权。

  2、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累积表决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累积表决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的投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制以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4、同一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和现场投票中任意两种以上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四)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股东大会结束后次一交易日,股东可以通过会员查询其投票结果。股东可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站查询一年内的网络投票结果。

  五、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公司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桐梓坡西路339号

  联系人:黄可

  联系电话:0731-84499762

  传真:0731-84499759

  邮编:410205 电子信箱:dshbgs@hnjzt.com

  六、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7日

  附: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人/单位对会议所审议事项依照以下指示行使表决权。

  ■

  投票说明:

  2、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中的一项划“√”,多选、未选的,则视为无效委托。本授权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有效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证券简称:九芝堂 证券代码:000989 公告编号:2015-019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1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自2014年1月26日起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2014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将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4年新颁布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等一系列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起始日期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其他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4、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本期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上期比较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如下:

  ■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2014年修订和新颁布的具体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对此项议案表示同意。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而进行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7日

  

  证券简称:九芝堂 证券代码:000989 公告编号:2015-020

  关于办理与日常经营相关的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本公司在2014年初预计与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双方控股子公司之间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在1000万元以内。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此项关联交易事项2014年度实际情况如下:

  ■

  (二)预计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预计2015年本公司与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双方控股子公司之间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在1500万元以内,具体交易情况如下:

  ■

  双方可根据本身需要、市场情况的变化或其他合理原因对上述交易事项进行调整和增减,实际发生的交易情况双方在本会计年度终结后统计结算。若调整后的交易金额在1500万元以内的,双方不再另签协议;若调整后的交易金额超过1500万元的,双方届时另行签署协议予以确认。

  上述交易的某一项内容被终止和调整的,不影响其他交易事项的执行。

  (三)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株洲市天元区株洲大道801号

  注册资本:30481.92万元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江端预

  主营业务:研究、生产、销售药品、保健食品、卫生保健用品

  2、关联关系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赵煜先生担任本公司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监事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为关联法人。

  3、关联方履约能力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公司基本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包括:

  (1)交易内容: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产品购销。

  (2)结算方式:采用货到付款或双方约定的其他付款方式进行交易。

  (3)合同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

  (4)合同生效:经交易双方签署并加盖公章后,自双方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2、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是:根据公平、公正原则进行交易,按照国家政策和市场原则定价。原则上应与交易一方从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购买或销售相同或类似产品的价格相当,不得明显高于或低于综合市场平均价格。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能够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以上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大的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胡建军、马卓檀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的事前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开,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胡建军、马卓檀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就此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办理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于此项议案表示同意。

  六、此项关联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债务重组等情况

  七、交易完成后不产生同业竞争情况。

  八、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赵煜先生回避表决。

  九、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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