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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4-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15-017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具体情况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15年4月14日-2015年4月16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通过电话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2015年4月14日披露了《公司2014年度业绩快报修正公告》,修正后公司2014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208.41万元,较修正前减少1,445.53万元,与2013年同比增长幅度为12.65%。 除上述公告外,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更正、补充之情况。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或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公司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预披露 公司预计于2015年4月22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2014年年度报告。 鉴于公司目前盈利状况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为回报股东,综合考虑公司2014年度的盈利水平和整体财务状况以及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董事长曾胜强先生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提议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0.6元(含税),剩余部分结转下年分配,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6股。 公司董事曾胜强、许忠慈、方进就该提议出具书面承诺,承诺在董事会会议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 本利润分配预案仅代表提议人及相关董事的个人意见,并非董事会决议,具体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董事会审议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风险提示 1、公司经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目前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等行为,并承诺至少未来3个月内不会筹划上述重大事项。 3、公司于2015年4月14日披露了《公司2014年度业绩快报修正公告》。根据会计师的初步审计,公司修正2014度年业绩的内容,主要为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修正后营业利润为6,699.96万元,较修正前减少1,513.72万元,利润总额为7,429.92万元,较修正前减少1,542.29万元;修正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208.41万元,较修正前减少1,445.53万元。 具体内容请参看公司于2015年4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4年度业绩快报修正公告》(公告编号:2015-016)。 以上公告所载2014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审计,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初步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敬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十七日 股票代码:002741 股票简称:光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5-016号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说明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二个交易日内(2015年4月15日、2015年4月16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 3、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是否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情形的说明 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1、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2、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2520 证券简称:日发精机 编号:2015-015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日发精机,证券代码:002520)于2015年3月31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5年4月1日刊登《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12)、于2015年4月3日刊登《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13)、于2015年4月10日刊登《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14)。 截至目前,公司及相关方一直在积极推进各项工作,中介机构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行的相关法律尽职调查、财务尽职调查、审计等工作已基本完成,正根据调查结果撰拟相关报告。目前,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框架已基本确定,但细节方面仍需进一步商榷。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4月17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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