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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4-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0020 200020 股票名称:深华发A 深华发B 编号:2015-27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控股股东旗下“誉天·幸福海”地产项目一期商铺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控股股东武汉中恒新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中恒集团”)曾于2014年4月承诺将旗下“誉天·幸福海”地产项目一期底层沿街商铺以现金方式售予本公司(详见2014年4月23日发布的《关于变更控股股东资产注入承诺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3月17日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详见2015年3月19日发布的《关于购买控股股东旗下“誉天·幸福海”地产项目一期商铺的关联交易公告》),现将有关情况补充公告如下: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誉天·幸福海”(产权证载名字为"中恒湖居天下")地产项目一期底层沿街商铺,其位于武汉市蔡甸区大集街塔尔村,临天鹅湖大道,分别为 1#楼、2#楼、6#楼、7#楼底商,其中 1#楼底商有11间、2#楼底商有4间、6#楼底商有11间、7#楼底商有4间。控股股东武汉中恒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武汉新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东方”)对标的资产享有合法的所有权,其中,1#楼底层1-11 号商铺、2#楼底层1-4号商铺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6#楼1层1-11号商铺、7#楼1层 1-4号商铺于2012年11月在中国工商银行武汉分行黄浦支行(以下简称"工行武汉分行")办理抵押贷款,对应的抵押金额为1,393.65万元,抵押贷款的存续时间为2012年11月22日至2015年11月22日。由于抵押时6#楼1层1-11号商铺、7#楼1层1-4号商铺是连同其它楼房及部分土地一起办理的整体抵押手续,经与工行武汉分行沟通,拟部分解除6#楼1层1-11号商铺、7#楼1层1-4号商铺的抵押难度较大。目前控股股东正积极与工行武汉分行协商,希望可以其他抵押物对房屋(含商铺)的抵押进行置换。该部分商铺在控股股东变更资产注入承诺之前已处于抵押状态,控股股东一直积极与工行武汉分行沟通,向其申请以其他抵押物对房屋(含商铺)进行置换,工行武汉分行正在对控股股东的公司进行现场考察,考虑是否可以用其他抵押物进行置换,但因银行审批流程复杂,且审核流程繁琐,该抵押置换事项进展缓慢,且存在不确定性。新东方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不存在到期未能偿还贷款被抵债的风险。 新东方公司承诺将于3个月内完成1#楼、2#楼底商的产权证办理手续;12 个月内完成6#楼、7#楼底商的抵押解除、预售许可证办理、产权证办理手续。若未能在 12 个月内完成上述手续,新东方公司同意向本公司支付补偿金,具体计算方式为:未办产权证的商铺评估值×逾期月份数×5%。。 本次拟注入资产评估净值为人民币2565.05万元,账面价值为1,306.62万元,评估增值率为96.31%。本次评估增值较大的主要原因:新东方公司于2007年1月通过出让方式取得位于武汉市蔡甸区大集街塔尔村的商住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即“誉天·幸福海”地产项目所处地块),本次评估的账面价值为历史成本,金额相对较低,而本次评估值为市场价格,由于中国经济近些年一直保持了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近几年武汉市的房地产价格持续上涨,商业物业价格呈上涨之势,因而发生了较大增值。 鉴于评估资产解除抵押、办理预售许可证事项均是资产出售方在资产完成交易之前必须履行解决的事宜,与所购资产本身市场价值无关,因此评估过程未考虑被评估资产尚未解除抵押、未办理预售许可证的影响,本次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目前,“誉天·幸福海”地产项目一期底层沿街商铺中1#楼、2#楼已取得预售许可证,可进行正常的买卖交易,但6#楼、7#楼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因此,本公司和新东方公司之间尚未签订相关合同,本公司也未向新东方公司支付任何对价款项,公司将根据项目的具体进展情况签署相关协议,督促控股股东武汉中恒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新东方及时履行相关承诺,以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根据“誉天·幸福海”地产项目一期建设规划方案,除本公司拟购买的商铺以外,目前控股股东武汉中恒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在该地产项目中未持有其他商铺,因此,本公司与关联人在该区域目前不产生同业竞争问题。控股股东武汉中恒集团承诺未来不会在“誉天·幸福海”地产项目中持有其他商铺,若将来武汉中恒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或本公司的业务进一步发展,而导致在“誉天·幸福海”地产项目中因持有商铺而产生同业竞争关系,武汉中恒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将出售该等商铺予本公司或独立第三方,并同意由本公司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收购,以避免产生同业竞争。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5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公司于2015年3月19日发布了《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11),公司股票自2015年3月19日起停牌不超过一个月,并分别于2015年3月26日(公告编号:2015-012)、2015年4月2日(公告编号:2015-013)和2015年4月10日(公告编号:2015-014)发布了《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正与相关各方就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开展有关的磋商协调工作,并积极组织相关中介机构推进各项工作。因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停牌期间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227 证券简称:赤天化 编号:临2015-034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4-2015年度生产装置检修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生产装置2014-2015年度例行检修,公司于2014年12月25日发布了《关于公司2014-2015年度生产装置检修期的公告》(临2014-113);后因检修计划调整,原定开车时间延后,公司于2015年2月7日发布了《关于公司2014-2015年度生产装置检修期调整的公告》(临2015-012);并分别于2015年2月27日、3月17日发布了《关于公司2014-2015年度生产装置检修进展的公告》(临2015-025)、《关于公司2014-2015年度生产装置检修进展的公告》(临2015-029)。 目前,生产装置检修已完成,公司正在积极协调原料天然气供应,但具体供气时间尚未确定。原定于2015年4月15日左右恢复生产的时间安排后延,预计生产装置开车时间为2015年5月15日左右。 公司预计本次生产装置延期开车对公司2015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较大影响,公司将尽力做好天然气供应相关协调工作,力争早日恢复生产。 特此公告。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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