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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一季度报告 2015-04-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曹世如、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慧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慧君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类相关指标 1.货币资金比上年末下降53.27%,主要是本期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致货币资金减少; 2.应收帐款比上年末上升55.49%,主要是本期赊销金额增加所致; 3.其他应收款比上年末上升104.17%,主要是本期移动积分增加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比上年末上升742%,主要是本期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所致; 5.其他非流动资产比上年末上升61.13%,主要是本期支付收购红艳超市预付款项所致。 二、利润相关指标 1.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下降101.83%,主要是本期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2.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下降69.01%,主要是本期政府补贴比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三、现金流量相关指标 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9,581.83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77,367.76万元,主要是本期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所致; 2.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72,765.98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78,203.28万元,主要是本期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已在临时公告中披露相关事项。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证券代码:002697 证券简称:红旗连锁 公告编号:2015-025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 2015年4月16日上午10:00时以现场方式在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迪康大道七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13日以电话通知方式发出,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曹世如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该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续签采购塑料袋的〈商品委托代销合同〉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曹世如女士、曹曾俊先生回避表决。 董事会同意子公司成都红旗连锁批发有限公司与成都太阳系印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商品委托代销合同》到期后续签,续签时限为一年。公司预计2015年度向关联方采购塑料袋金额为70万元,本关联交易无须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97 证券简称:红旗连锁 公告编号:2015-026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15年4月16日下午13:00时在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迪康大道七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4月13日以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现场出席会议监事 3 人。董事会秘书曹曾俊先生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敬秋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在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与审议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续签采购塑料袋的〈商品委托代销合同〉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子公司与成都太阳系印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商品委托代销合同》到期续签事项,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本次交易价格是参照市场价格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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