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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 2015-04-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62版) 5.1.3-2利润表(母子公司合并) 编制单位: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2014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5.1.4-1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母公司) 编制单位: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2014年度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 编制单位: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2014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5.1.4-2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母子公司合并) 编制单位: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2014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编制单位: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2014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5.2信托资产 5.2.1信托项目资产负债汇总表 编制单位: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5.2.2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汇总表 编制单位: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2014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6、会计报表附注 6.1简要说明报告年度会计报表编制基准、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的变化 本公司2014年度较之2013年度,会计政策变更:(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将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投资从长期股权投资中分类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并进行了追溯调整。(2)本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调整为,新增加管理人和投资人均为本公司的信托计划的结构化主体。除此之外,本公司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6.2或有事项说明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 6.3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的说明 截至报告日,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事项。 6.4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 6.4.1自营资产经营情况 6.4.1.1信用风险资产分类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不良资产合计=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 6.4.1.2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准备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6.4.1.3固有业务投资品种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6.4.1.4前三名的自营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6.4.1.5 前三名的自营贷款的企业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6.4.1.6 表外业务情况 ■ 6.4.1.7公司当年的收入结构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6.4.2信托财产管理情况 6.4.2.1信托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6.4.2.1.1主动管理型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6.4.2.1.2 被动管理型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6.4.2.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信托项目 6.4.2.2.1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集合类、单一类资金信托项目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6.4.2.2.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主动管理型信托项目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6.4.2.2.3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被动管理型信托项目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6.4.2.3本年度新增集合类、单一类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6.4.2.4信托业务创新成果和特色业务有关情况 2014年,公司继续关注艺术品信托等创新领域,持续探索此类业务。“国投飞龙艺术品基金”系列、“国投信托影视文化产业基金(一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产品正常平稳运行。另外,重点推动公益信托项目,“员工爱心基金”慈善公益项目成立,并与上海真爱梦想基金会合作,捐建了6家公司冠名的梦想中心,累计捐款金额75万元。公益信托项目已经向民政部门、监管机关提交了相关材料。 6.4.2.5本公司履行受托人义务情况及因本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合计金额、原因等)。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信托合同等文件的约定,诚实、信用、谨慎、有效地管理信托财产,严格履行受托人的义务。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因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 6.4.3?公司净资本及风险资本情况 截至2014年底,公司净资本为482,025.67万元,公司开展固有业务、信托业务等占用的风险资本为192,776.77万元,公司净资本高于各项风险资本之和,高于公司净资产的40%,符合《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的风险控制指标。 6.5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6.5.1关联交易概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6.5.2关联交易方情况 ■ 6.5.3本公司与关联方的重大交易事项 6.5.3.1固有与关联方交易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6.5.3.2信托与关联方交易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6.5.3.3信托公司自有资金运用于自己管理的信托项目(固信交易)、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项目之间的相互(信信交易)交易金额。 6.5.3.3.1固有与信托财产之间的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6.5.3.3.2 信托项目之间的交易 ■ 6.5.4报告期无关联方逾期未偿还本公司资金,无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的情况 6.6会计制度的披露 报告期内,公司固有及信托业务均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陆续颁布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7、财务情况说明书 7.1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母公司口径:公司累计实现利润总额64,273.56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5,658.99万元,增幅为32.21%。实现净利润50,953.49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1,701.25万元,增幅为29.81%。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提取盈余公积5,095.35万元,提取一般准备金5,615.78万元。 合并口径:公司累计实现利润总额80,469.41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2,900.35万元,增幅为19.09%。实现净利润63,370.32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9,260.24万元,增幅为17.11%。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提取盈余公积5,095.35万元,提取一般准备金7,791.24万元。 7.2主要财务指标 ■ 7.3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无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8、特别事项揭示 8.1前五名股东报告期内变动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未发生变动。 8.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动。 8.3公司的重大未决诉讼事项 截至2014年末,公司重大未决诉讼案件1件,涉案时间为2012年8月,涉案金额700万元,起诉人为沈阳万鹏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沈阳万鹏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万鹏公司)收购了对沈阳市经济技术协作开发总公司(简称经济总公司)的本金为700万元的债权后,以经济总公司未清算被吊销营业执照为由,在沈阳市沈河区法院起诉了经济总公司的7家股东中的6家,要求这6家股东承担赔偿责任。被诉的6家股东以我公司为经济总公司股东之一为由,向法院申请追加我公司为第三人。法院已同意追加,并通知我公司出庭应诉,后我公司被确定追加为被告之一。后该案移交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2014年4月底,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所有被告连带偿还700万元。我公司于2014年5月初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现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开庭审理该案,但尚未作出判决。 由于我公司于2005年已将持有的经济总公司股权转让给沈阳弘泰,且该股权所占经济总公司全部股权比例不足5%,所以我公司实际承担赔偿责任的可能性较小。 8.4 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有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公司董事会应就所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8.5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处罚的信息。 8.6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公司检查后提出整改意见的,应简单说明整改情况 2014年3月4日至21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对公司一年内到期的全部集合信托项目和部分单一信托项目的兑付风险及合规情况,以及部分融资性担保贷款的风险和管理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提出整改建议,公司高度重视监管意见,逐条整改落实,并及时报送了整改报告。 8.7本年度重大事项临时报告的简要内容、披露时间、所披露的媒体及其版面 无。 8.8银监会及其省级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有必要让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了解的重要信息 无。 9、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2014年度的经营和运作,符合法律规范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完成了各项年度经营指标和重点工作;公司各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能够恪尽职守,围绕股东会确定的年度目标审慎经营、规范运作,各项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于2015年1月20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5]第720121号、第720122号审计报告,公司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公司201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情况报告,监事会未发现公司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股东、客户利益的行为,也未发现公司和客户财产损失的问题。 10、公司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2014年,公司认真遵守《信托公司社会责任公约》,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在金融行业年度评选活动中获得“最佳社会责任奖”。 公司秉承“为客户、为股东、为员工、为社会”的宗旨,依法合规稳健展业,全面完成年度经营指标,不良资产率保持为零。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公司践行普惠金融理念,有效发挥信托助力实体经济发展的功能,通过支持“三农”、“保障房”等项目,主动投身民生改善;积极探索公益信托,成立员工爱心公益信托,热心参与社会慈善事业。在经营过程中,公司高度注重风险管控,依照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的原则,审慎管理信托资产,切实维护客户权益,年度内所有到期项目均实现正常兑付,存续项目运转良好;同时,通过创建国投财富APP客户端,健全客户服务体系;持续完善客户投诉受理机制,公司全年未发生客户投诉举报事件。公司重视和保护员工合法权益,定期组织职业培训,关心员工成长。公司还按照监管部门要求,积极有效开展反洗钱、治理商业贿赂和案件防控工作,为维护社会安定和金融秩序作出努力。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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