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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35 证券简称:英力特 公告编号:2015-018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2015-04-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26,026,4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58%。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15年4月21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390号)的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控股股东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26,026,470股,并于2012年4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增至303,087,602股 (详见2012年4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26,026,4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58%。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15年4月21日。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及其持股数量情况: ■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126,026,470股股份不存在质押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 四、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履行承诺的情况 (一)关于限售期的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中承诺:本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在锁定期内,因本次发行的股份而产生的任何股份(包括但不限于股份拆细、派送红股等方式增持的股份)也不转让或上市交易。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履行情况 控股股东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中出具了《关于避免与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关系的承诺函》,承诺事项如下: “在作为英力特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期间,英力特集团及控制的企业不从事与英力特主营业务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关系的业务活动;按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与英力特的各项关系,对于在同一市场内与英力特形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英力特有权选择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管部门许可的方式加以解决;避免不利于英力特及其他股东的行为,避免英力特与英力特集团之间的同业竞争,维护英力特在中国证券市场上的良好形象;英力特集团除行使正常的股东权利外,不干涉英力特的经营管理,不出现英力特集团除董事以外人员兼任英力特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财务负责人)” 。截止本公告日,控股股东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三)关于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是否存在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上市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对本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本公司也不存在对上述股东的违规担保的情况。 五、控股股东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其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处置意图 控股股东公司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暂无计划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通过本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5%以上解除限售流通股。 控股股东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如计划未来通过本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所持公司解除限售流通股,并于第一笔减持起六个月内减持数量达到5%以上的,将于第一次减持前两个交易日内通过上市公司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2、股本结构表及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3、南京证券关于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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