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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 2015-04-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1.2公司简介 ■ §2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百万元) ■ ■ 2.2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注: 本公司股东德意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议受让萨尔?奥彭海姆股份有限合伙企业所持本公司171,200,000 股股份的股权变动事项,正在履行相关法定批准程序。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总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发展规划目标要求,深化改革创新、推进结构调整、提高服务质效、确保稳定运行,全面完成董事会确定的年度经营目标。 1、资产规模稳定增长 报告期末,本集团总资产规模达到18,516.28亿元,比年初增加1,791.81亿元,增长10.71%;贷款总额9,399.89亿元,比年初增加1,168.20亿元,增长14.19%;存款总额13,032.16亿元,比年初增加1,256.24亿元,增长10.67%。 2、盈利能力持续增强 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9.81亿元,同比增加24.75亿元,增长15.96%,比资产增速快5.25个百分点;实现中间业务收入89.11亿元,同比增加18.79亿元,增长26.72%,比营业收入增速快5.34个百分点;资产收益率达到1.02%,同比提高0.04个百分点;净资产收益率19.31%,同比提高0.01个百分点。 3、业务结构不断改善 一是客户结构不断优化。加强对客户服务的组织推动,把客户开发和业务挖潜落实到产品和渠道,对公客户数增长12.44%,个人客户数增长23.60%。二是资产负债结构稳中趋好。加强资源统筹配置,将资源向效益贡献好、成本低、资本占用少的业务倾斜,资产负债结构更趋合理。三是业务结构持续调整。加快小企业和个人业务发展,小企业贷款继续保持“两个不低于”,个人贷款余额比年初增长22.41%。四是成本收入结构不断改善。严格全面预算和定价管理,严控资金成本;大力推动中间业务发展,中间业务收入占比16.24%,同比提高0.69个百分点;实施成本费用细分管理,成本收入比37.57%,同比下降1.36个百分点。 4、服务质效持续提升 一是“华夏服务”品牌建设不断深化。细化品牌建设要求,营业网点服务质效持续提升,服务设施进一步完善,人性化服务细节不断优化,年末营业网点总数达590家。二是产品研发推广力度加大。创新融资服务方式,首推小企业网络贷、小微企业年审制贷款等特色产品,全国首发京津冀协同卡得到市场与客户认可。三是科技对业务支持加强。加强“第二银行”建设,优化网上银行、移动银行服务功能,推出直销银行和微信银行,打造“智慧电子银行”。 5、经营运行保持稳定 一是全面风险管理逐步深化。全面规划风险管理体系,梳理规范风险防控流程,加强创新业务风险管理。二是加强信用风险管理。强化信贷运行管控,进一步扩大对重点行业、领域的风险管控范围,加强问题贷款清收处置,不良贷款率1.09%。三是加强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异地灾备中心正式投产运营,“两地三中心”总体架构初步形成,完成34家一级分行同城灾备中心建设和切换演练。四是内控合规与案防廉防持续加强,实现全年“零案件”。五是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更趋完善,强化业务连续性和声誉风险管理,健全制度规范。 3.2主营业务分析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548.85亿元,同比增长21.38%,营业利润238.91亿元,同比增长15.64%。主要原因是业务规模稳定增长,业务结构不断优化,费用管理更加精细,成本得到有效控制。 3.2.1 主要指标分析 (单位:百万元) ■ 3.2.2 按地区划分情况 (单位:百万元) ■ 3.2.3 业务收入变动情况 (单位:百万元) ■ 3.2.4 报告期内利润构成、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主营业务盈利能力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本集团利润构成、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主营业务盈利能力较前一报告期未发生重大变化。 3.2.5 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本集团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流量为现金净流入38.81亿元。其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128.82亿元,主要是持续强化流动性风险管理,保持资产负债业务平衡和稳健运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201.67亿元,主要原因是投资规模增加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110.68亿元,主要原因是发行债务所致。 3.3 利润表主要项目分析 3.3.1 利息收入 (单位:百万元) ■ 3.3.2 利息支出 (单位:百万元) ■ 3.3.3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单位:百万元 ) ■ 3.3.4 业务及管理费 (单位:百万元) ■ 3.3.5 所得税费用 (单位:百万元) ■ 3.4资产情况分析 3.4.1 贷款投放情况 (1)贷款投放行业分布情况 (单位:百万元) ■ 报告期内,本集团认真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监管政策要求,强化重点领域和行业的风险管理,积极推动和引导信贷资源在重点领域、实体经济及优势行业的配置,持续调整控制产能过剩、房地产、大宗商品贸易等受宏观调控影响较大、风险较高行业的贷款占比,推动行业信贷结构的均衡增长和健康发展。 (2)贷款投放地区分布情况 (单位:百万元) ■ (3)前十名客户贷款情况 (单位:百万元) ■ 报告期内,本集团严格控制贷款集中度风险,前十大客户贷款余额合计237.49亿元,占期末贷款总额的2.53%,占资本净额的17.93%,控制在监管要求之内。 (4)贷款担保方式分类及占比 (单位:百万元) ■ 报告期内,本集团持续优化贷款担保结构,重视增加抵质押品等对贷款的风险缓释,抵质押贷款占比继续提高,较上年末上升1.34个百分点。 3.4.2 主要贷款及利率情况 (1)按业务类别分 (单位:百万元) ■ 注: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2014年非现场监管报表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已停止计息的贷款不纳入生息资产范围内,贷款平均余额中不含已停止计息的贷款,下同。 (2)按业务期限分 (单位:百万元) ■ 注:一般性短期贷款包括贴现。 3.4.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单位:百万元) ■ 注: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银发[2014]127号)的规定,本集团将原计入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中以资产受益权为标的物的交易调整至应收款项类投资核算,并相应调整比较期间财务报表数据。 3.5 负债情况分析 3.5.1 客户存款 (单位:百万元) ■ 3.5.2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单位:百万元) ■ 3.5.3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单位:百万元) ■ 3.6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分析 3.6.1 前三年主要财务会计数据 (单位:百万元) ■ 3.6.2 资本构成及其变化情况 (1)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计量 (单位:百万元) ■ 注:1、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2年第1号)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一百七十五条相关规定,“达标过渡期内,商业银行应当同时按照《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和本办法计量并披露并表和非并表资本充足率”,并明确相关信息披露内容。以上为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计量的并表和非并表口径资本充足率相关数据及信息。 2、核心一级资本净额=核心一级资本-核心一级资本扣减项。 3、一级资本净额=核心一级资本净额+其他一级资本-其他一级资本扣减项。 4、总资本净额=一级资本净额+二级资本-二级资本扣减项。 5、《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自2013年1月1日起实行, 2012年不适用本办法。 (2)按照《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计量 (单位:百万元) ■ 注:1、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2年第1号)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一百七十五条相关规定,“达标过渡期内,商业银行应当同时按照《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和本办法计量并披露并表和非并表资本充足率”,并明确相关信息披露内容。以上为根据《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计量的并表和非并表口径资本充足率相关数据及信息。 2、核心资本净额=核心资本-核心资本扣减项 3、资本净额=核心资本+附属资本-总扣减项 3.6.3 前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 注: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率=最大一家客户贷款总额/资本净额*100% 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率=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总额/资本净额*100% 其中:本报告期及2013年资本净额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2年第1号)计算;2012年,资本净额根据《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第11号)计算。 3.6.4 主要财务指标增减变动幅度及其原因 (单位:百万元) ■ 3.6.5 会计报表中变化幅度超过30%以上项目的情况 (单位:百万元) ■ §4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具体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对长期股权投资的定义,将本公司对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和VISA国际组织的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单位:百万元) ■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需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具体说明 报告期内,本公司与上一年度报告相比,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未发生变化。 董事长:吴建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015 股票简称:华夏银行 编号: 2015—07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5年4月14日在华夏银行大厦三层第五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3日以电子邮件和特快专递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11人,实到监事8人,高培勇监事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委托陆志芳监事行使表决权;戚聿东监事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委托祝卫监事行使表决权;李国鹏监事因故未能出席会议,委托李琦监事行使表决权,有效表决票11票。到会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成燕红监事会主席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4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5年检查和调研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行2014年度经审计后的净利润为177.95亿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207.01亿元,当年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84.96亿元。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7.79亿元,拟提取一般准备43.27亿元。上述两项分配后,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23.90亿元,拟按总股本8,904,643,509股为基数,每10股现金分红4.35元(含税),拟分配现金股利38.74亿元。2014年度利润分配后,经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未分配利润为285.16亿元。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并通过《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2015年预算安排,2015年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深化结构调整,加强规范运营,提升综合服务能力,达成预算目标。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本行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4年修订)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本行2014年年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本行201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本行201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本行2014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本行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及其成员2014年度履职评价情况的报告》 监事会对18名董事2014年度履职评价结果均为称职。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监事2014年度履职评价情况的报告》 监事会对11名监事中10名监事2014年度评价结果为称职,程晨监事为基本称职。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提名本行外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监事会提名武常岐、马元驹、林新为本行外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第一、三、四、五、八、九、十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附件:外部监事候选人简历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4月17日 附件: 外部监事候选人简历 武常岐,男,1955年6月出生,博士研究生,教授。曾任香港科技大学商学院经济学系助理教授、副教授,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战略管理学系主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EMBA学位项目中心主任、副院长。现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战略管理学教授、北京大学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战略研究院院长、北京大学光华领导力研究院院长、北京大学国际经营管理研究所常务副所长。 马元驹,男,1957年3月出生,博士研究生,教授。曾在新疆财经学院、广东省珠海市广播电视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从事会计教学和科研工作。现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教授。 林新,男,1966年10月出生,博士研究生。曾任中国法律事务中心律师。现任北京市友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证券代码:600015 证券简称:华夏银行 公告编号:2015-09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5月1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既可以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投票,又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5月12日 上午9点00分。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 召开地点:北京好苑建国酒店2层大会议厅(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7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5月12日 至2015年5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议案24是在议案17的基础上制作的。议案25是在议案18的基础上制作的。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14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15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15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14年10月31日和2015年4月17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及后续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5、16、17、21、2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21、22、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10、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首钢总公司、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及见证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持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亲自送达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5年5月6-7日上午9:00-11:30和下午13:30-17:0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华夏银行大厦,华夏银行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005。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办法: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华夏银行大厦,华夏银行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005 联系人:姜先生、王女士、任女士 电话:010-85238565、010-85238569、010-85238921 传真:010-85239605 特此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5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视为无效委托。2、以上第14、15、21项议案,可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在该项议案后的赞成、反对或者弃权相应栏内统一划“√”,或在该项议案下的分项表决栏内逐项选择表决意见。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2: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投票日期:2015年5月12日 总议案数:25个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 2、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 (2)分项表决方法: 如需对各事项进行分项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 3、在“申报股数”项填写表决意见 ■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5日A股收市后,持有华夏银行A股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议案投赞成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 2、如某A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项议案《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4年度工作报告》投赞成票,应申报如下: ■ 3、如某A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项议案《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4年度工作报告》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 4、如某A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项议案《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4年度工作报告》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 三、投票注意事项 1、考虑到所需表决的议案较多,若股东需对所有的议案表达相赞成见,建议直接委托申报价格99元进行投票。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议案,股东可以根据其意愿决定对议案的投票申报顺序。投票申报不得撤单。 2、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股东大会有多项表决事项时,股东仅对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即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投票或投票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按照弃权计算。
证券代码:600015 股票简称:华夏银行 编号: 2015—05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5年4月15日在北京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3日以电子邮件和特快专递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7人,实到17人。有效表决票17票。到会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3名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吴建董事长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并通过《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4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经营情况和2015年工作安排的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行2014年度经审计后的净利润为177.95亿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207.01亿元,当年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84.96亿元。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7.79亿元,拟提取一般准备43.27亿元。上述两项分配后,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23.90亿元,拟按总股本8,904,643,509股为基数,每10股现金分红4.35元(含税),拟分配现金股利38.74亿元。2014年度利润分配后,经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未分配利润为285.16亿元。 表决结果:赞成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并通过《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 2014年末,本行资本公积为30,541,648,656.76元,按总股本8,904,643,509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2股的比例,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拟转增股本1,780,928,702股,转增后总股本10,685,572,211股。 在上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案实施后,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赞成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并通过《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2015年预算安排,2015年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深化结构调整,加强规范运营,提升综合服务能力,达成预算目标。 表决结果:赞成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2014年度国际会计准则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聘请201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 2015年度,本行拟继续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国内及国际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范围主要包括:2015年度审计、2015年中期审阅、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等,总费用不超过800万元。 表决结果:赞成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下转B30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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