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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01 证券简称:四川九洲 公告编号:2015014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的公告 2015-04-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已经完成,现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公告如下: 一、公司关于2014年-2016年度现金分红的承诺 为进一步增强回报股东意识,为股东提供持续、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2014年至2016年度,公司承诺在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若当年度公司盈利,以现金分红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低于2014年至2016年年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且各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10%。 二、控股股东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收购标的的业绩补偿承诺 为维护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经平等协商,四川九洲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九洲集团”)与公司于2014年5月28日签署《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九洲集团同意就成都九洲电子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洲信息”)、四川九洲空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九洲空管”)2014年至2016年各年度的实际净利润之和(即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之和)与收益法评估的盈利预测数之和的差额部分做出补偿,具体补偿方式为: 九洲信息、九洲空管2014年、2015年、2016年盈利预测净利润之和分别为13,555.84万元、16,173.99万元、18,678.05万元。如九洲信息、九洲空管在三年期内(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的任一年度实现的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之和低于盈利预测净利润之和,差额部分由九洲集团以现金方式向公司补足,并于公司相应年度报告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在补偿期间内,九洲信息、九洲空管之前年度超额实现净利润可累计计入之后年度实现净利润指标。 实际净利润与盈利预测数之间的差额部分确认方式如下: Qn=(Pn-An)-En Qn:按上述公式计算后Qn若为正数,即为九洲集团在第n年度应补足的数额 Pn:九洲信息和九洲空管第n年度盈利预测数之和 An:九洲信息和九洲空管第n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之和 En:补偿测算期间内九洲信息和九洲空管第n年度之前年度累计超额实现的净利润 n: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 三、发行对象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本次发行对象为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四川富润志合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鹏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和申万菱信(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共七家,以上发行对象均做出了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承诺本次认购所获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转让,并申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相关股份锁定程序。 四、其他承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的股东、重组方及其一致行动人、上市公司购买资产对应经营实体的股份或者股权持有人,以及其他持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规定的限售股的股东或者其他自愿承诺股份限售的股东,应当遵守以下承诺:如上市公司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新股、构成借壳上市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申请或者相关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暂停转让其拥有权益的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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