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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4-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11 证券简称:威海广泰 公告编号:2015-026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4月13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5年4月1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李光太先生召集,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公司三名监事收悉全套会议资料,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了充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本次拟使用总额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该资金将用于生产经营,到期将资金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项目建设进度。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使公司节省401万元以上(按银行5.35%的基准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支出。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及时利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归还募集资金,以确保项目进度。 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等风险投资。同时,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独立董事认真审核后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15,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该事项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有利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董事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发表了如下专项意见: 1、威海广泰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系其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并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预期所做决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 2、威海广泰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3、威海广泰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六个月,未超过十二个月的相关规定; 4、威海广泰过去十二个月未进行风险投资,公司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5、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威海广泰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威海广泰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综上所述,本次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保荐机构对威海广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1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7)。 特此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2111 证券简称:威海广泰 公告编号:2015-027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1年5月17日“证监许可[2011]718号”文核准,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海广泰”)于2011年7月27日完成了公开增发工作,采用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其余部分采取网上、网下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280,159 股,每股发行价格20.06元。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466,999,989.5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437,867,209.38元。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汇德”)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于2011年8月2日出具了(2011)汇所验字第4-00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根据《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安排,本次募集资金用于以下三个项目: ■ 截至2015年3月31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为208,715,861.25元,余额明细如下: 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明细表 单位:元 ■ 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及归还情况 1、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1年8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同意将公司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2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具体期限从2011年8月12日起到2012年2月11日止,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于2011年8月12日使用2,2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11年8月15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1年9月6日经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使用总额不超过21,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具体期限从2011年9月7日起到2012年3月6日止,到期将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于2011年9月7日使用18,000万元人民币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11年9月15日使用3,000万元人民币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12年3月6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2年3月27日经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使用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高端空港装备及专用装备制造羊亭基地项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8,000万元,北京中卓时代消防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到期以自有资金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项目建设进度。2012年9月26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2年10月25日,经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万元(其中:高端空港装备及专用装备制造羊亭基地项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8,000万元,北京中卓时代消防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公司承诺该资金用于生产经营,并在使用完毕后及时归还到相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笔资金的使用期限截至2013年3月25日。2013年3月22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3年4月9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其中:高端空港装备及专用装备制造羊亭基地项目募集资金使用15,000万元,北京中卓时代消防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4年4月8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4年5月21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公司拟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了充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使用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到期将资金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4年7月14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4年7月1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6 个月,该资金将用于生产经营,到期将资金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项目建设进度。但因相关工作人员工作疏忽,公司在上述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没有及时将款项归还到募集资金账户,直至2015年3月19日公司自查时发现此问题。公司立即筹措款项予以归还,并将该情况报告给保荐代表人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员。截至2015年3月20日中午12时,公司已将上述5,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代表人。对于此次因相关工作人员工作疏忽,造成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没有及时归还的违规事件,公司高度重视,主动向监管部门报告,并立即归还该笔资金。公司随后采取多项措施,坚决杜绝此类由于工作疏忽而导致违规的事件再次发生。内容详见2015年3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5-016)。 2、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13年4月9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 款”集合理财计划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将在6个月内累计购买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 款”集合理财计划,即在6个月内可滚动购买,但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截至2013年10月12日,公司将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8,000万元及理财收益1,390,246.57元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3年10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 款”集合理财计划理财产品,在6个月内可滚动购买,但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威海市商业银行“安心聚富(2013)30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理财期限60天,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截至2013年12月16日,公司用于购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 款”集合理财计划理财产品的资金3,000万元及理财收益144,317.81元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13年12月23日,公司用于购买威海市商业银行“安心聚富(2013)30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资金4,000万元及理财收益295,874.91元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3年12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招商银行点金公司理财“集财易”之人民币岁月流金51383号理财计划产品,理财期限60天,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600万元。截至2014年2月19日,公司用于购买招商银行点金公司理财“集财易”之人民币岁月流金51383号理财计划产品的资金2,600万元及理财收益222,246.44元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3年12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威海市商业银行“机构特约(2013)14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理财期限90天,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截至2014年3月28日,公司用于购买威海市商业银行“机构特约(2013)14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资金2,500万元及理财收益326,712.33元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4年2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理财产品,理财期限42天,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600万元。截至2014年4月8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2,600万元及理财收益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4年3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高端空港装备及专用装备制造羊亭基地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5,000万元人民币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但在有效期终止前全部收回,并且随募投项目进度逐渐降低现金管理额度。公司于2014年4月10日与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海商行”)签订《威海市商业银行人民币理财产品协议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购买威海市商业银行机构特约(2014)03期人民币理财产品的,运作期限349天,预期年化收益率为6.15%;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威海分行”)签订《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集合理财计划协议(期次型)》(90天)和《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集合理财计划协议(期次型)》(185天),分别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3,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 截至2014年7月10日,公司已将上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集合理财计划协议(期次型)》(90天)理财金2,000万元及收益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14年10月13日,公司已将上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集合理财计划协议(期次型)》(185天)理财金3,000万元及收益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15年3月27日,公司已将上述威海市商业银行机构特约(2014)03期人民币理财产品资金10,000万元及理财收益5,880,410.96元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14年10月24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威海分行”)签订《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集合理财计划协议(期次型)》,使用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理财产品,理财期限149天。截至2015年3月26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3,000万元及理财收益575,589.04元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本次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和付款进度安排,公司预计2015年4月至2015年10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约为3,300万元,因此有超过17,500万元的募集资金暂时的闲置。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经过讨论,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了充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本次拟使用总额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该资金将用于生产经营,到期将资金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项目建设进度。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使公司节省401万元以上(按银行5.35%的基准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支出。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及时利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归还募集资金,以确保项目进度。 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等风险投资。同时,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为: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15,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该事项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有利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董事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监事会发表意见为: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未发现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董事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议。 3、保荐机构关于此事项的专项意见为: (1)威海广泰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系其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并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预期所做决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 (2)威海广泰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3)威海广泰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六个月,未超过十二个月的相关规定; (4)威海广泰过去十二个月未进行风险投资,公司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5)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威海广泰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威海广泰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综上所述,本次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保荐机构对威海广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出具《关于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意见》和《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2111 证券简称:威海广泰 公告编号:2015-028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4月13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5年4月16日10: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罗丽主持,会议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该资金将用于生产经营,到期将资金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项目建设进度。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未发现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董事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议。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1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7)。 特此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4月1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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