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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一季度报告 2015-04-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脱利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虎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耀科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9公司名称 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脱利成 日期2015-04-18
证券代码:600720 证券简称:祁连山 编号: 2015-005 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5年4月17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参加现场表决的董事8名,董事李新华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脱利成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5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2015年度聘请信永中和承担本公司年度审计等工作,并支付不超过玖拾万元的审计费用(不含现场审计期间的食宿费用)。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定于2015年6月18日下午13:30在公司四层会议室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 (一)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聘请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对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3、审议《关于本公司向全资子公司青海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增资9496.60万元的议案》 4、审议《关于本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5、审议《2014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6、审议《201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7、审议《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8、审议《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方案》(预案) 9、审议《201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10、审议《关于预计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11、审议《关于聘请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出席会议资格: 1、截至2015年6月11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授权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任的律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720 证券简称:祁连山 编号: 2015-006 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5年4月17日在公司办公楼四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6名,实到6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国爱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5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一)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和各项规定; (二)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2015年度聘请信永中和承担本公司年度审计等工作,并支付不超过玖拾万元的审计费用(不含现场审计期间的食宿费用)。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五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720 证券简称:祁连山 公告编号:2015-007 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6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6月18日 13 点30分 召开地点:兰州市城关区力行新村3号祁连山大厦4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6月18日 至2015年6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4年度工作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于2014年12月31日、2015年3月20日和2015年4月18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8、10、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个人股及社会公众股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二)登记时间: 2015年6月12日-6月17日,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三)登记地点:兰州市城关区力行新村3号祁连山大厦403(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验证入场。 截至2015年6月11日(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参加现场会议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股东。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宗峰 李小胜 联系电话:0931-4900698 4900619 传 真:0931-4900697 2、会议费用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住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6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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