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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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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一季度报告

2015-04-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傅勇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英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健彬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粤国资函[2015]【62】号),同意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定向增发不超过76,555,946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49,959,981.54元人民币。

  公司于2015年2月11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等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2.短期融资券的情况:

  公司2014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于2014年3月13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发行金额1.5亿元人民币,期限365天。本公司2014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到期兑付日为2015年3月14日。公司已于兑付日付息兑付了2014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160,425,000元。

  3.投资项目业绩承诺实施的现金补偿情况:

  公司于2014年12月11日与江苏琦衡农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琦衡农化”)、王健(琦衡农化的控股股东)签署了关于本公司投资琦衡农化的投资补偿协议,根据上述协议,公司在2014年以及其后四个会计年度由琦衡农化生产经营中获得的投资收益为:2577万元、2875万元、3502万元、3978万元、5237万元。琦衡农化须按《江苏琦衡农化科技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优先向本公司分配股息。若经专项审核后,当期琦衡农化实际盈利数低于盈利预测数,导致本公司获得的当期投资收益无法全额实现时,王健就琦衡农化承诺数和广州浪奇实际获得的投资收益之间差额进行补偿。并应在本公司年报披露日前一个月内,琦衡农化应出具审计报告,并在15天内以现金方式将差额部分一次性汇入广州浪奇指定的账户中。琦衡农化2014年经审计净利润为20,757,758.03元,本公司按25%的股比对琦衡农化的投资确认投资收益为5,189,439.51元。当期实际业绩5,189,439.51元与预测业绩相差20,580,560.49元,未达到业绩指标预测数。因此,王健应就承诺的2014年投资收益2577万元与实际确认的2014年投资收益之间的差额20,580,560.49元对广州浪奇进行补偿。

  2015年4月3日,本公司已收到王健有关上述20,580,560.49元的差额补偿款。王健已按投资补偿协议协定,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了业绩补偿。公司收到的补偿金额作为广州浪奇对琦衡农化投资成本的收回。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广州浪奇 公告编号:2015-014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4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5年4月16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了会议。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占应参加董事人数的100%,没有董事授权委托他人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傅勇国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投票表决的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经会议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确定2015年银行授信总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持续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在总额不超过140,000万元(包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现有银行授信额度年度内的周转)范围内办理2015年银行授信融资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年度内申请的银行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长(短)期借款、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各类银行业务。年度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应在额度范围内办理具体融资业务。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按照国家及公司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3.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租赁物业给广州百花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傅勇国、胡守斌和吕玲有董事三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4位董事表决结果为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公司《关于陈建斌先生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陈建斌先生因工作安排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公司及董事会谨向陈建斌先生在担任董事会秘书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5.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聘任王志刚先生为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聘任王志刚先生为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王志刚先生简介如下:

  王志刚,男,1973年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本科毕业。曾在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液洗厂、技术部和研究所等部门任职,分别从事生产工艺管理、技术改造、标准化工作和日化新产品开发等技术研发和管理工作。曾任公司MES项目组经理、研究所副所长,从事生物新材料的技术开发应用工作和技术管理工作。 2014年6月起至今担任公司投资总监,从事公司投资项目开发、高层次人才管理和技术合作等工作,兼任广州市奇宁化工有限公司董事。现聘任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王志刚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广州浪奇股份8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6.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决定于2015年5月12日(星期二)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

  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3和5发表了独立意见,议案内容及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广州浪奇 公告编号:2015-015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15年4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5年4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占应到人数的100%。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云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投票表决的人数超过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经会议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证券法》68条的相关要求,本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审核,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一五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广州浪奇 公告编号:2015-017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子公司广州浪奇日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沙浪奇公司”)拟与广州百花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花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厂房给百花公司作工业用途之用。公司与百花公司同属广州轻工工贸集团公司(以下简称“轻工工贸”)控制,且公司董事长傅勇国先生同时担任百花公司董事长,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公司在征得超过半数的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的认可后,将公司《关于租赁物业给广州百花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鉴于傅勇国董事长、胡守斌董事和吕玲有董事在关联双方的控股股东单位轻工工贸任职,本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的议案时,上述三位关联董事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已于2015年4月16日获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独立董事李峻峰先生、王丽娟女士和黄强先生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此项交易不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关联方的名称: 广州百花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2.住所、注册地及办公地点:广州市荔湾区百花路111号

  3.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4. 法定代表人: 傅勇国

  5.注册资本:3592.5662万元

  6.主要业务和产品:制造各类香料、香精、食品用维生素、食品用添加剂、加香剂、膨化剂、清洗剂、食用色素等,加工糖果、饼干等,收购农副产品。

  7.主要股东或和实际控制人: 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8.资产及经营情况:

  百花公司2014年末的总资产为28,682万元,净资产为11,056万元,2014年度营业收入为52,874万元、净利润为1,47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财务状况稳健,经营情况正常。

  9. 关联关系的说明:

  百花公司与本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且公司董事长傅勇国同为百花公司董事长,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三)项规定的情形。所以,本公司与百花公司的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10.履约能力分析:

  百花公司的经营运作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健。公司根据对百花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进行分析,认为百花公司应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概况:

  公司拟将坐落在南沙区黄阁镇小虎岛小虎南三路8号中自编号为10号的房屋出租给百花公司作工业用途使用,建筑(或使用)面积6522.67平方米,土地面积7351.4平方米。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广州浪奇日用品有限公司拟出租房地产事宜所涉及相关工业房地产评估报告》(联信(证)评报字[2015]第Z0106号,评协备案号码:1500074144150081),对本次拟出租标的的市场租金纯收益价值进行评估。经过评估测算,以2014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本次交易标的在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的市场租金纯收益评估单价为29.00元/㎡.月,市场租金纯收益价值为189,157.00元/月。

  参照上述评估结果,本次拟出租物业租金单价按建筑面积计算在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为29.67元/㎡.月;从2020年1月1日起,每年在上年租金单价基础上,递增5%。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租赁物业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小虎岛小虎南三路8号中自编号为10号的房屋;

  2.物业用途:工业用途;

  3.物业面积:建筑(或使用)面积6522.67平方米,土地面积7351.4平方米。

  4.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

  租赁期: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如无异议,租期自动延续至2024年12月31日。期限超过 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金单价按建筑面积计算: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29.67元/㎡.月,每年为232.23万元;2020年1月1日起,每年在上年租金单价基础上,递增5%。

  合同签订并完成场地移交手续10个工作日内,百花公司向南沙浪奇公司一次性预付26个月的租金人民币伍佰万元。

  支付方式:从2017年3月份起,南沙浪奇公司每月10日前开具租赁发票给百花公司,百花公司在每月的第15日前通过银行划帐(或支票)付款方式缴付给南沙浪奇公司。

  百花公司向南沙浪奇公司交纳人民币38.6万元的保证金,南沙浪奇公司应在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之日将保证金全额无息退回百花公司或用于抵偿租金。

  5.物业服务费:

  南沙浪奇公司提供物业的安防、绿化维护、消防中心、厂区周边卫生、饭堂、厂房主体维护及公用工程服务等,收取百花公司服务费用,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为每月3.66万元,每年43.92万元;2020年1月1日起,每年在上年协议费用基础上,递增5%。

  6.合同的生效条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房屋租赁合同签署之日起生效。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子公司南沙浪奇公司园区拟吸引产业链上下游客户进驻园区,共同将南沙浪奇工业园打造成绿色产业、节能低碳、科技创新的日化工业园,百花公司为公司香精原料的主要供应商,百花公司进驻园区将有利于南沙浪奇工业园实现原料供应、生产制造、物流配送的一体化低成本制造营运体系。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5年年初至披露日止,公司向百花公司采购香精91.83万元,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91.83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李峻峰先生、王丽娟女士和黄强先生根据公司提交《关于租赁物业给广州百花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的议案》等相关资料,对公司子公司南沙浪奇公司与百花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公司独立董事李峻峰先生、王丽娟女士和黄强先生对本次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租赁物业给百花公司,百花公司作为原料供应商进驻南沙浪奇工业园区,将有利于南沙浪奇工业园实现原料供应、生产制造、物流配送的一体化低成本制造营运体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根据公司提交的资料,南沙浪奇公司与百花公司的关联交易及其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和诚信原则,交易事项符合市场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九、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 广州浪奇日用品有限公司拟出租房地产事宜所涉及相关工业房地产评估报告(联信(证)评报字[2015]第Z0106号,评协备案号码:1500074144150081);

  3. 拟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4.独立董事意见。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广州浪奇 公告编号:2015-018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5年4月16日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王志刚先生为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聘任王志刚先生为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王志刚先生简介如下:

  王志刚,男,1973年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本科毕业。曾在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液洗厂、技术部和研究所等部门任职,分别从事生产工艺管理、技术改造、标准化工作和日化新产品开发等技术研发和管理工作。曾任公司MES项目组经理、研究所副所长,从事生物新材料的技术开发应用工作和技术管理工作。 2014年6月起至今担任公司投资总监,从事公司投资项目开发、高层次人才管理和技术合作等工作,兼任广州市奇宁化工有限公司董事。现聘任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王志刚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广州浪奇股份8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东128号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邮箱:dm@lonkey.com.cn

  联系电话:020-82162933

  传真:020-82162986

  邮编:510660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广州浪奇 公告编号:2015-019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2014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5月12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1日15:00至2015年5月12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一种投票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6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6日(周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东128号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内2号楼1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议案

  1.审议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

  4.审议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审议公司《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6.审议公司《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7.审议公司《关于确定2015年银行授信总额度的议案》;

  8.审议公司《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需要逐项审议各关联交易:

  (1)审议公司向广州百花香料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香精的日常关联交易;

  (2)审议公司接受广州市奇天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提供全程物流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

  (3)审议公司向广州市奇宁化工有限公司购销MES(脂肪酸甲酯磺酸钠)等原料的日常关联交易;

  (4)审议广东奇化化工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向江苏琦衡农化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三氯乙酰氯等产品的日常关联交易;

  (6)审议公司向广州市虎头电池集团有限公司销售产品的日常关联交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于公司于2015年3月19日和4月1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会议决议公告。

  上述第8项议案须逐项表决,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所有议案为普通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同意。

  三.会议通报事项

  通报公司《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或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国有股股东由国有股权代表出席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国有股权代表书面委托书。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由代理人转委托第三人代表股东(包括法人股东、个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由委托人盖章或签字并经公正的授权代理人可以转委托第三人出席会议的书面授权委托书、第三人的身份证。有资格但不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亦可传真或函寄上述有效证件复印件委托本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授权委托书在会议召开的24小时前备置于本次会议登记点——董事会秘书处。

  2.登记地点:广州市黄埔大道东128 号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3.登记时间:2015年5月7、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4.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通讯地址:广州市黄埔大道东128号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0)82162933或(020)82161128-6228

  传真:(020)82162986

  邮编:510660

  联系人:陈建斌先生、张晓敏女士

  5.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股东大会工作人员将于会议开始前10分钟结束实际与会人数统计,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提前到场。

  (3)与会代表在参会期间的交通、通讯、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23

  2.投票简称:浪奇投票

  3.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交所新股申股业务操作。

  4.在投票当日,“浪奇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2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元代表对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1,2.02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2,以此类推。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如下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如下表:

  ■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广州浪奇”A股的投资者,对该公司第一个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

  如某投资者对该公司的第一个议案投了反对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11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5月12日15:00。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四)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

  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日期: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权限如下(请在您的选择项下面的“□”内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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