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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14 证券简称:沙河股份 公告编号:2015-15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5-04-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年3月31日在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本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发布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4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董事会201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及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4月23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22日下午15:00至2015年4月23日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15年4月16日 (星期四)。 截止2015年4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白石路2222号沙河世纪楼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的预案》; 3.审议《关于聘请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4.审议《关于聘请公司2015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15-2016年度拟向深业沙河(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15-2016年度拟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2015-2016年度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资助的议案》; 8.审议《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现金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1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刊登在2015年3月31日的《证券时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其中议案九应由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即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有效;议案八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表决。 13. 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津贴》的议案; 此议案于2014年4月22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刊登在2014年4月24日的《证券时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会上报告2014年度履职情况。《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已于2015年3月31日登载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2015年4月16日下午股票交易收市时持有“沙河股份”股票的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采用传真或信函方式亦可办理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 2.登记时间:2015年4月22日至2015年4月23日, 8:30-12:00,14:00-17:3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白石路2222号沙河世纪楼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53。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14。 2.投票简称:沙河投票。 3.投票时间: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23日9:30—11:30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沙河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 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具体情况如下: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对应的委托数量如下: ■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22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5年4月23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如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投资者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果注册成功,系统将返回一个校验号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新股申购业务操作,凭借校验号码激活服务密码。 ■ 服务密码可以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它事项 1.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白石路2222号沙河世纪楼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邮政编码:518053 (3)联系电话:0755-86091298 (4)传 真:0755-86090688 (5)邮箱: wf000014@163.com (6)联 系 人:王凡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所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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