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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15-29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5-04-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4月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有关事项再次提示说明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4月23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4月22日-2015年4月23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 年4月 23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 年 4月 22日15:00 至 2015年4月 23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权登记日:2015年4月16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深南大道6013号中国有色大厦24楼多功能厅。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局。 5.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于2015年4月16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保荐机构和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4年度董事局报告》; 2.审议《2014年度监事会报告》; 3.审议《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审议《2014年年度报告和年报摘要》; 6.审议《申请2015年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7.审议《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9.审议《关于变更第七届董事局独立董事的议案》; 9.1 选举周永章先生为第七届董事局独立董事; 10.听取《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述职,本事项不需审议。 备注:2015年3月3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上议案,《第七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12)于2015年4月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 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 (2) 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15年4月17日-22日(8:30-11:30,13:30-17:00)。 3.登记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深南大道6013号中国有色大厦24楼公司董事局秘书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 360060。 2.投票简称:“中金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4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中金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表决意见对应的委托数量如下: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即如表2所示: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位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即如表3所示: 表3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议案9采用累积投票制,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选举独立董事: 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 股东可以将票数分配给此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1的乘积。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5年4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公司可以写明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本次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人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人: 黄建民 刘渝华 3.联系电话:0755-82839363 4.传 真:0755-83474889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5年4月18 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参加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及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至议案7为普通决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8为特别决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9为普通决议案,应当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以累积投票制表决。股东大会在选举独立董事时,公司股东所持有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公司股东既可将其拥有的全部表决权集中投票给一名候选独立董事,也可分散投票给若干名候选独立董事。股东大会将根据各候选独立董事得票数的多少及应选独立董事的人数选举产生独立董事。候选独立董事须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2以上票数方得当选。 股东账户号码: 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二○一五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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