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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一季度报告

2015-04-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施永晨、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雷忠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武大学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比年初增加11,555.71万元,增幅178.98%,主要是本期收到农行借款1.4亿元所致。

  2、预付款项期末余额比年初增加2,403.08万元,增幅32.98%,主要是本期预付纸张贸易货款及桔水采购款所致。

  3、存货期末余额比年初增加2,608.91万元,增幅63.33%,主要是本期LED在产品及库存商品增加所致。

  4、短期借款期末余额比年初增加19,000万元,增幅204.3%,主要是本期向新会农商银行借款5000万元和江门农行借款1.4亿元所致。

  5、应付票据期末余额比年初增加500万元,增幅100%,主要是本期在广东华兴银行开具5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所致。

  6、应付账款期末余额比年初增加1,383.43万元,增幅57.3%,主要是采购LED生产用原材料应付款增加所致。

  7、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比年初减少461.20万元,减幅43.82%,主要是本期支付了预提的上年度年终奖所致。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比年初减少400万元,减幅37.5%,主要是本期归还了400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所致。

  9、管理费用同比增加690.52万元,增幅107.34%,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德力光电尚未投产,同期发生费用较少。

  10、财务费用同比增加486.28万元,增幅29,644.14%,主要是本期借款增加及德力光电投产后本期借款费用未资本化所致。

  11、营业利润同比减少1,453.01万元,减幅1,127.46%,主要是本期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增加所致。

  12、营业外收入同比减少202.69万元,减幅95.51%,主要是上年同期生物中心债务重组收益111.69万元和本部收到再融资奖励资金100万元所致。

  13、利润总额同比减少1,655.68万元,减幅485.74%,净利润同比减少1,655.68万元,减幅485.7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减少1,655.79万元,减幅485.29%,综合收益总额同比减少1,655.68万元,减幅485.7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同比减少1,655.78万元,减幅485.29%,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减少0.04万元,减幅485.49%,稀释每股收益同比减少0.04万元,减幅485.49%,主要是本期德力光电尚未能实现规模效益,造成一定程度的亏损所致。

  14、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502.10万元,减幅57.79%,主要是上年同期收到江门国资委甘化新村电改工程款363万元、再融资奖励资金100万元、工行保证金150万元所致。

  15、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885.17万元,增幅141.74%,主要是德力光电正式投产后,本期职工人数增加,支付的职工薪酬增加所致。

  16、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加516.87万元,增幅55.42%,主要原因是德力光电正式投产后,本期支付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增加所致。

  17、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同比增加1,553.31万元,增幅42.83%,主要是本期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和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所致。

  1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1,539.09万元,减幅240.37%,主要是本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增加所致。

  19、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11,700万元,增幅160.27%,主要原因是本期借款增加所致。

  20、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同比增加11,700万元,增幅160.27%,主要原因是本期借款增加所致。

  21、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减少4,900万元,减幅67.12%,主要是本期偿还借款减少所致。

  22、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452.55万元,增幅1,122.61%,主要是本期借款利息增加所致。

  23、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同比减少4,447.45万元,减幅60.59%,主要是本期偿还借款同比减少所致。

  24、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16,147.45万元,增幅40,055.97%,主要是本期借款增加所致。

  25、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同比增加15,124.58万元,增幅363.17%,主要是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了1,500多万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16,147万元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2]1584号)核准,本公司2013年4月向控股股东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普通股1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6.7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1,360万元,扣除1,933.01万元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9,426.99万元。

  截至2015年3月31日,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2,612.12万元,其中:LED外延片、芯片生产项目 59,243.58 万元,酵母生物工程技改扩建项目3,368.54 万元;另外,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总额20,000 万元,累计已归还3,930万元,尚余 16,070万元未归还;募集资金余额(含累计利息收入164.35万元)909.22万元,全部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中。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法定代表人: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八日

  

  股票代码:000576 股票简称:广东甘化 公告编号:2015-11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7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4月16日在公司综合办公大楼十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胡成中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成员7人,参与表决董事7人,监事会主席及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认真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第

  一季度报告

  二、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年)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年)》。 三、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截至2015年4月15日,公司前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根据监管机构对募集资金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16,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 四、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江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签订“三旧”改造协议的议案

  为了加快及有序推进公司“三旧”改造工作,确保公司权益,同意公司就“三旧”改造涉及的相关事项,与江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签署《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厂区三旧改造协议书》,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为便于项目实施,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办理“三旧”改造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具体事宜。

  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与江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签订“三旧”改造协议的公告》。 五、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5年5月8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

  上述第二、第三、第四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八日

  

  股票代码:000576 股票简称:广东甘化 公告编号:2015-12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7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4月16日在公司综合办公大楼十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景强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认真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已按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意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资金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同时可减少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三、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年)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时着眼于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以及公司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意愿、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了公司发展所处阶段、未来业务模式、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等情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上述第二、第三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576 证券简称:广东甘化 公告编号: 2015-14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2]1584号”文核准,公司向控股股东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6.78元(人民币,下同),募集资金总额为81,3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9,426.9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广会所验字[2013]第12005530098号”验资报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投入LED外延片、芯片生产项目及酵母生物工程技改扩建项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4月15日,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3,328.78万元,其中:酵母生物工程技改扩建项目投入3,376.76万元, LED外延片生产项目投入59,952.02万元。 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16,264.18万元,全部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中。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的情况

  2014年5月8日,公司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20,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15年4月15日,公司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归还募集资金的有关情况通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详见公司2015-10号公告)。

  四、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目的、涉及金额与期限

  随着业务不断拓展,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增加,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根据监管机构对募集资金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16,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意义

  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可以有效降低财务成本,按同期贷款利率测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1,000万元。

  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前,公司将根据项目需要及时将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1、公司前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的资金已按时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不存在超期使用未归还的情况;

  2、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3、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公司继续使用1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认为公司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已按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意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资金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同时可减少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八、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核查后认为: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满足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升经营效益。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此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576 证券简称:广东甘化 公告编号: 2015-16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江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签订“三旧”

  改造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为了加快及有序推进公司“三旧”改造工作,公司拟就“三旧”改造涉及的相关事项,与江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签署《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厂区三旧改造协议书》(以下简称“该协议”)。

  2、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且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一、概述

  2011年3月12日,公司现控股股东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与原控股股东江门市资产管理局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书》,对股份转让及相关事项做了约定。其中约定江门市在股份转让协议签署后一年内将公司本部厂区的全部土地纳入“三旧”改造范围,按城市规划土地变性为商住用地后出让,并按照相关政策在土地出让后给予公司补偿。

  2011年底江门市将公司本部原厂区的全部土地纳入了“三旧”改造范围。2011年12月公司正式停止本部厂区浆纸生产,并在约定时间内完成了对公司原厂区范围内闲置设备等资产的处置。2013年7月,江门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公司原厂区“三旧”改造项目所在区域的控制性详细规划。2014年7月28日,江门市城乡规划局发布了《江门市北街甘化地段(PJ05-F)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改草案公示》;2014年11月4日江门市人民政府以《关于江门市北街甘化地段(PJ05-F)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改的批复》(江府函[2014]194号)批准了该局部修改方案。

  至此,公司本部厂区“三旧”改造土地的规划方案正式确定,即将进入土地的公开出让阶段。鉴于公司“三旧”改造涉及到公司与市政府双方的利益,需要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配合与支持,为了加快及有序推进公司“三旧”改造工作,确保公司权益,公司拟就“三旧”改造涉及的相关事项,与江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签署《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厂区三旧改造协议书》。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为便于项目实施,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办理“三旧”改造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具体事宜。

  二、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拟签署《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厂区三旧改造协议书》的对方为江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江门市政府授权负责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工作机构,依法履行国有企业出资人职责,依法对国有企业资产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进行监督管理。

  1、机构名称:江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机构类型:江门市人民政府直属机构

  3、负责人:林伟勤

  4、住所:江门市华园中路21-23号

  三、“三旧”改造地块的基本情况

  “三旧”改造项目涉及的地块为公司本部厂区,位于蓬江区甘化路56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江国用(2010)第101740号、江府国用(98)字第059053/500706号、江府国用(98)字第059052/500705号、江府国用(98)字第057735/500604号、江国用(2006)第102031号、江国用(2006)第102032号,土地面积为575,676.90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截至2015年3月31日,该土地账面净值79,163,974.55元。

  四、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该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三旧”改造范围及规划。

  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北街甘化地段(PJ05-F)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改的批复》(江府函【2014】194号),并经双方确认,公司“三旧”改造土地总面积约863亩(最终面积以测绘数据为准),其中:公司办公大楼保留自用面积约9.6亩(公司自用期间保持现有工业用地性质,如改变该用地性质,仍按本协议第三条约定办理),可出让的净建设用地面积约550亩,公共配套设施(包括中小学、公园绿地、广场、交通枢纽、环卫设施、道路、歌剧院等)用地面积约303亩。在可出让净建设用地中,居住用地面积约271亩,商业办公用地面积约279亩,出让土地地上建筑物总面积约100万平方米。

  2、保留公司办公大楼所在位置周边完整地块作为公司今后发展用地。

  同意公司现办公大楼所在位置周边完整地块(属可出让的净建设用地部分,面积约71亩,不含办公大楼占地9.6亩)为公司总部发展用地,公司应通过公开出让的方式取得。

  3、公开出让土地的补偿。

  公司“三旧”改造范围内可出让净建设用地约为550亩,双方同意,由江门市政府通过公开挂牌的方式分期出让。对公开出让的土地,根据江门市“三旧”改造相关政策,按土地成交价总额的60%给予公司补偿。每期土地出让时,国资委或其相关方在收到每期土地出让收入后20个工作日内,将当期土地成交价总额60%的补偿款支付给公司。

  4、公共配套设施占用土地的补偿。

  根据江门市城市规划,由公司在“三旧”改造范围内提供面积约303亩土地作为公共配套设施用地,全部由国资委收回。按照江门市公共配套设施占用土地的正常比例面积的8%,即应为约69亩(863亩×8%),超出正常比例部分面积约 234亩。双方同意国资委对69亩土地不给予补偿,对超出正常比例部分的公共配套设施占用土地约234亩,国资委同意按照该地块收回时原用途(工业)基准地价给予公司现金补偿。国资委在启动第一期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前,一次性将公共配套设施占用土地补偿款支付给公司。

  5、遗留问题的处理。

  现公司“三旧”改造范围内存在的遗留问题:一是甘化公寓大楼租住的原甘化公司国有控股时期员工的搬迁安置问题;二是江门市蓬江区崇文学校(民办)租赁原甘化小学校舍办学的租赁期满搬迁问题。鉴于上述问题为国企改制历史遗留问题,国资委负责协调公司和政府有关部门在地块出让前给予妥善解决。

  6、公开出让地块的程序、时间及条件设置。

  双方同意公开出让地块的分期推出计划、时间安排、规划条件必须经双方同意后按规定程序实施,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双方权益。

  7、生效条件。

  该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且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五、签署该协议对公司影响

  该协议签署并生效后,公司本部厂区“三旧”改造将进入土地公开出让阶段。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公司若取得土地补偿款,将作为专项应付款处理。属于对企业在搬迁和重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损失、有关费用性支出、停工损失及搬迁后拟新建资产进行补偿的,应自专项应付款转入递延收益,企业取得的搬迁补偿款扣除转入递延收益的金额后如有结余的,作为资本公积处理,由全体股东共享,不影响当期损益。

  若按上述条件实施“三旧”改造项目,则本次土地出让取得的补偿可以弥补公司搬迁、停产涉及的相关损失、支出及费用,可改善公司现金流及降低财务费用,为公司转型及后续发展提供强大资金支持。

  六、风险提示

  该协议仅为对“三旧”改造所涉及事项的框架性约定,条款具体落实及土地出让还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程序性规定进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与国资委拟签署的《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厂区三旧改造协议书》。

  特此公告。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八日

  

  股票代码:000576 股票简称:广东甘化 公告编号:2015-15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度

  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5月8日下午14时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5月7日至2015年5月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8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7日下午15:00至2014年5月8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4月30日(星期四)。于股权登记日2015年4月3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江门市甘化路62号本公司综合办公大楼十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四)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

  (五)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六)关于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议案;

  (七)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八)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年)的议案;

  (九)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十)关于与江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签订“三旧”改造协议的议案。

  以上议案的具体内容,请分别参阅本公司2015年3月14日、2015年4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亲临本公司进行登记。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及法人持股凭证亲临本公司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填好《股东登记表》(见附件1),通过传真或信函的方式办理登记(参会表决前需出示相关证件原件)。

  (二)登记时间:2015年5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三)登记地点:本公司综合办公大楼四楼证券事务部。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在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法人股东代理人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法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代理人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采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76。

  2、投票简称:“甘化投票”。

  3、 投票时间:2015年5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

  4、在投票当日,“甘化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为“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4)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5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一)会期预定半天,凡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办公地址:广东省江门市甘化路62号。

  联系单位:本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529030

  联 系 人:沈峰 王希玲

  联系电话:0750—3277651 传真:0750—3277666

  电子邮箱:gdgh@gdganhua.com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股东登记表及授权委托书(附后)。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1:

  股东登记表

  兹登记参加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

  股东证券账户号: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

  持股数: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登记日期:

  

  附件2: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人): ,证券账号: ,持有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 股,现委托 为本公司(人)的代理人,代表本公司(人)出席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并于该大会上代表本公司(人),依照下列指示对股东大会所列表决内容表决投票。

  ■

  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章):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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