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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一季度报告 2015-04-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世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立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侯春霞声明:保证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预付账款比期初增长36.22%,主要系子公司预付备件、主要原材料款增加所致。 应收利息比期初下降54.91%,主要系计提利息收回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比期初下降100%,主要系2500万元信托到期收回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比期初下降54.72%,主要系子公司理财产品到期收回所致。 应付票据比期初下降39.82%,主要系承兑到期解付所致。 预收款项比期初增长277.51%,主要系预收部分客户货款增加所致。 应付利息比期初下降100%,主要系报告期子公司到期支付利息所致。 应付股利比期初下降48.27%,主要系报告期子公司支付少数股东股利所致。 其他应付款比期初下降43.03%,主要系担保代偿款减少所致。 利润表项目 营业税金及附加比去年同期增长59.50%,主要系报告期内实现税金增加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比去年同期增加较多,主要系子公司坏账准备计提增加所致。 所得税费用比去年同期减少较多,主要系报告期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所致。 现金流量表项目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比去年同期增长526.22%,主要系子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无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证券代码:002407 证券简称:多氟多 公告编号:2015-044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6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向各董事发出,会议于2015年4月17日上午9:00在焦作市中站区焦克路多氟多科技大厦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李世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达到了《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表决权数。 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详见2015年4月18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5-046)。 2、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2015年4月18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7)。 特此公告。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407 证券简称:多氟多 公告编号:2015-045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6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向各监事发出,会议于2015年4月17日上午10:00在焦作市中站区焦克路多氟多科技大厦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双成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研究,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会议以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特此公告。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407 证券简称:多氟多 公告编号:2015-047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拟对全资子公司多氟多(焦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焦作新能源”)提供担保,具体事宜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拟对焦作新能源提供连带责任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0,000万元,即焦作新能源向国内各类商业银行的融资(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外币贷款、信用证开证、进出口押汇、打包贷款、银行保函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 万元,占公司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6.04%,担保期限一年(自其银行融资发生之日起),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文件。 二、被担保人焦作新能源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焦作新能源背景资料 1、公司名称:多氟多(焦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0年12月01日 3、注册地址:焦作市工业产业集聚区西部园区新园路北侧标准化厂房区 4、经营范围:生产锂离子电池及原材料;LED显示、照明产品的设计、生产、制造、销售及服务;研发新材料、新能源产品;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5、法定代表人:侯红军 6、注册资本:壹亿壹仟万元整 7、营业执照号:410803000005822 8、股权结构:本公司拥有100%的股权。 9、资产及经营状况 截止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27298.7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224.79万元,净资产10458.41万元,负债16840.35万元,资产负债率61.69%;2014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840.64万元,利润总额400.65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15年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 33068.2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 21545.75万元,净资产10968.84万元,负债 22099.38万元,资产负债率66.83%;2015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4732.60万元,利润总额432.71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本次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提供担保的期限:1年,自其银行融资发生之日起计算。 3、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 4、本次担保事项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授权:本议案经董事会会议审议批准,授权公司董事长李世江先生签订相关担保手续。 四、董事会意见 为保证焦作新能源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对焦作新能源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额度人民币 10,000万元。目前,焦作新能源生产经营正常,公司能够随时监控和掌握其财务运转状况,公司提供担保,风险较小。 五、 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能够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规定,严格履行担保程序,避免违规担保行为,保障公司的资产安全。 2、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焦作新能源提供担保,该子公司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及《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本次公司为焦作新能源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人民币 10,000万元,符合其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后,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10,000万元,占上年经审计净资产的6.04%,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对外担保总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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