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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炼石有色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

2015-04-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度,钼产品市场整体行情仍处于持续低位运行状态。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与主要客户签订的长期销售合同的实际履行,完成了生产经营目标。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将募集资金中的6亿元用于增资成都航宇超合金技术有限公司。同时为了提高公司钼精粉含铼产品的商业价值以及成都航宇超合金技术有限公司合金及叶片项目所需铼原料,炼石矿业对上河选厂进行技术改造,实施对钼铼精矿(即钼精粉)进行综合回收利用。另外,公司还与中国科学院工程热物理研究所等合资成立成都中科航空发动机有限公司,进行系列高空无人机及行政机用先进发动机的研发、生产及维修服务。通过产业链的延伸,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

  (1)经营情况:

  本公司为有色金属矿采选业,主要产品为钼精粉,属有色金属矿采选子行业。公司目前拥有矿山一座及两个选矿厂,分别为上河钼矿选矿厂和石幢沟矿业有限公司(炼石矿业持股91%)选矿厂,上河钼矿选矿厂于2005年9月建成投产,年采选能力为30万吨,目前正在改建为钼铼分离项目,预计2015年6月建成投产。石幢沟选矿厂日采选能力合计5000吨,年采选能力130万吨。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374.0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75%,发生营业成本11291.6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7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8245.9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9.13%。

  (2)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单位:元

  ■

  (3)投资事项:

  ■

  (4)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的未来发展仍将沿着三个方向有序推进。

  1、以钼为基础,继续推进伴生金属的综合回收利用,提高矿产品的综合开发能力,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

  2、充分发挥公司独有的金属铼资源优势,进行含铼高温合金叶片的生产,使公司成为跨入航空航天高端材料及零部件制造的高附加值行业,完善产业链,丰富产品结构,增强市场竞争能力。

  3、继续寻求有色金属矿产资源,通过收购等方式,合理配置多品种有色金属资源,避免公司目前单一矿山的经营性风险和周期性风险。

  (5) 经营计划

  1、2015年6月份完成钼铼分离项目建设。

  2、2015年6月份完成含铼高温合金叶片项目建设。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2014年1月26日起陆续发布八项新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三项为新增的会计准则,以及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五项会计准则,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6号,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进行了修订和重新发布。

  公司根据财政部的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八项新会计准则和于2014年7月23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具体准则,结合具体情况修订公司原有的会计政策和会计制度,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变更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法定代表人:张政

  陕西炼石有色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697 证券简称:炼石有色 公告编号:2015-005

  陕西炼石有色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陕西炼石有色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于2015年4月16日在子公司陕西炼石矿业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七人,实到董事七人,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政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董事会2014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5,836,973.05元,提10%的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583,697.31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72,376.63元后,2014年度期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4,325,652.37元。

  经董事会提议,拟以公司现有股本559,680,04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11,193,600.98元,剩余未分配利润3,132,051.39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该预案符合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分配政策,也没有超出分配范围,未分配的利润留存公司用于经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年度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拟继续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提供审计服务。

  该事项已事先获得独立董事的认可。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2014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拟定2014年度审计费用为5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2015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5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关于2015年度为陕西炼石矿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陕西炼石矿业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2015年度计划以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理、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贸易融资授信等其他方式,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包括新申请和延续申请)总额度22,000万元,该授信由本公司担保,期限一年。具体申请授信银行及额度如下:

  ■

  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炼石矿业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炼石矿业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炼石矿业与银行签订授信协议后,由本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担保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对外担保公告》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关于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股东张政先生提名张政、王琳、付君、梁定邦、殷仲民、张俊瑞、赵更申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殷仲民、张俊瑞、赵更申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各候选人简历、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殷仲民、张俊瑞、赵更申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15年5月15日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一、二、三、六、七、八、十一项议案须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特此公告。

  附件一: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二: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附件三: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陕西炼石有色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一: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政 男,1968年5月出生,硕士研究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现任陕西炼石矿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陕西力加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成都航宇超合金技术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张政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8,553,70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76%,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张政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琳 男,1955年12月出生、高级工程师,大学专科、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7年参加工作,先后担任西安西仪集团技术装备部助工、工程师,动力分厂副厂长,能源办主任。历任陕西炼石矿业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总调度长。现任陕西炼石矿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董事。

  王琳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付君 女, 1971 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曾就职南方证券有限公司西安管理总部、中信实业银行西安分行;现任陕西炼石矿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行政部经理,本公司董事。

  付君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梁定邦 男,1943年5月12日出生,大学本科、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先后担任国防科工委1101研究所和七机部210所核心组秘书、陕西国防科研局秘书、陕西航天管理局办公室主任、陕西航天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总经理,中国航天科工集团210所计划财务处处长,西安长峰科技产业集团公司财务总监和西安航天自动化股份公司监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梁定邦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殷仲民 男, 1955年7月出生,大学本科、教授、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西安理工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经济系主任,现任西安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金融学教授,硕士生导师,金融学学科带头人。兼任西安市金融学会常务理事,陕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特邀理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殷仲民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俊瑞 男,1961年10月出生,教授(博导)、经济学博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先后担任陕西财经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西安交通大学会计学院、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现任西安交通大学教授(博导)、学科负责人,兼任中国会计学会理事,全国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指委委员,陕西会计学会副会长,本公司独立董事。

  张俊瑞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赵更申 男,1962年3月出生,管理学博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曾经担任西安交通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现任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EMBA(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中心主任,本公司董事。

  赵更申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二: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陕西炼石有色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张政现就提名殷仲民、张俊瑞、赵更申为陕西炼石有色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陕西炼石有色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陕西炼石有色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陕西炼石有色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陕西炼石有色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陕西炼石有色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陕西炼石有色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陕西炼石有色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陕西炼石有色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陕西炼石有色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陕西炼石有色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陕西炼石有色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殷仲民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33__次,未出席会议__0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张俊瑞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33__次,未出席会议__0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赵更申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33__次,未出席会议__0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 张政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三: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陕西炼石有色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殷仲民)

  声明人殷仲民,作为陕西炼石有色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陕西炼石有色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不是为陕西炼石有色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陕西炼石有色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任职将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陕西炼石有色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且本人未在陕西炼石有色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达六年以上。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的履历表中本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以及全部兼职情况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者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_60__次,未出席会议__0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一、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经证实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声明人殷仲民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殷仲民

  日 期:2015年4月16日

  陕西炼石有色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张俊瑞)

  声明人张俊瑞,作为陕西炼石有色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陕西炼石有色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不是为陕西炼石有色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陕西炼石有色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任职将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陕西炼石有色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且本人未在陕西炼石有色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达六年以上。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的履历表中本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以及全部兼职情况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者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168_ 次,未出席会议__0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一、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经证实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声明人张俊瑞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张俊瑞

  日 期:2015年4月16日

  陕西炼石有色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赵更申)

  声明人赵更申,作为陕西炼石有色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陕西炼石有色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不是为陕西炼石有色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陕西炼石有色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任职将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陕西炼石有色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且本人未在陕西炼石有色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达六年以上。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的履历表中本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以及全部兼职情况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者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_33__次,未出席会议__0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一、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经证实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声明人赵更申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赵更申

  日 期:2015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0697 证券简称:炼石有色 公告编号:2015-006

  陕西炼石有色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陕西炼石有色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下转B6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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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炼石有色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

2015-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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